《魔戒》读后感(精选13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魔戒》读后感(精选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魔戒》读后感 1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平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平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 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读后感 2
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平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魔戒》读后感 3
《魔戒》,又名《指环王》,这是由《魔戒:魔戒同盟》、《魔戒:双塔奇兵》和《魔戒:王者归来》三部奇幻小说组成的三部曲。三部合起来共有1317千字,是一套极长的奇幻史诗。而这套书却令人百看不厌,无半点枯燥,这对作者是极大的考验,但他做到了,同时,书中又不乏宏大的想像,这套书因此当选“二十世纪之书”。这套书的作家就叫J.R.R.Tolkien,中文译为托尔金。
这三本书讲述的是在比尔博与十二名矮人和甘道夫前往孤山历险之后六十年,比尔博突然在生日宴会上消失,前往瑞文戴尔养老,并将至尊魔戒留给弗罗多。又过了十七年,弗罗多收到来自甘道夫的警告,决定将魔戒带去幽谷(即瑞文戴尔)再商议如何销毁魔戒。等他们到了幽谷,与埃尔隆德商议后,决定让九人组成魔戒远征军。可后来,只有弗罗多·巴金斯和山姆怀斯·甘姆吉成功销毁魔戒,剩下七个人中,来自白城的波洛米尔战死了,而梅里阿道克·白兰地鹿,佩里格林·图克,阿拉贡,甘道夫,精灵莱戈拉斯与矮人吉姆利六人则参加了白城守卫战和进攻巴拉督尔一役。
在弗罗多参加冒险之前,他只是“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而甘道夫也只是他的一位特殊朋友,而且甘道夫脾气出奇的坏。
一天,甘道夫来到袋底洞门口,弗罗多久久不来开门。当甘道夫扬言“再不来开门我就把你这袋底洞的破门炸飞,让它飞跃整个袋下路并贯穿你家土丘”,弗罗多才知道这是甘道夫,而不是那个令人讨厌的亲戚洛比莉亚。当甘道夫与弗罗多谈话谈到一半时,园丁山姆怀斯·甘姆吉突然偷听,脾气火爆的巫师甘道夫一把将躲在窗户底下的山姆从窗户揪了进来,弗罗多对山姆说要叫甘道夫把他变成一只蟾蜍。再让花园满是草蛇。这着实吓到了山姆,山姆便慌张地为自己辩解。就在这时,甘道夫决定让他与弗罗多同行,这样,他就不会透露这次冒险的相关信息,又能达到惩罚他的`目的,还能了结山姆去见世面的愿望。
我们可以从以上事例中看出,甘道夫的脾气真的极其火爆,于事稍有不顺,便发作起来,再加上他是个巫师,一旦发作起来,谁都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巫术。但巫师甘道夫是光明一方的一股强大力量,人们不得不接触他,所以人们面对甘道夫时都会小心,不过,甘道夫还是很容易打交道的。
虽然甘道夫脾气火爆,但他自始至终都在为光明一方效力。反观投向黑暗的巫师萨鲁曼,萨鲁曼就显得卑鄙,丑恶,不堪入目了。但是,这个萨鲁曼可能也是最可怜的一个。因为这个巫师在观看铂蓝提尔时,就被索隆的意识所污染了,在那之后,他一直在做魔多的事,尽管他认为是他自己在做他想做的事,可他已经被索隆的意志所操控,到死了以后才能解脱。所以,他是最可怜的那一个。
《魔戒》这个故事写的就是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人类世界里的一切,有善恶,有美丑。这就是为什么《魔戒》能当选“二十世纪之书”了。
《魔戒》读后感 4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魔戒》读后感 5
《指环王》又名《魔戒》,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当代奇幻作品。作者托尔金是奇幻小说的鼻祖,小说中的语言、诗歌、地图、传说,种族,以至于历史,都是作者的虚构,是靠着想象创造出来的“奇幻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佩服的要数主人公弗罗多。也许,他看起来就是一介书生,弱不禁风,技不惊人,但,他却是最伟大的。人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他坚定的意志胜过了远征队的`所有人,正是因为他上刀山,下火海,历尽千辛万苦把魔戒销毁在末日火山,才使世界避免了再度沦陷在黑暗之中。在远征中一直忠诚陪伴着弗罗多的山姆也很感人,如果不是他的忠勇无畏,弗罗多也许在末日火山的脚下就被射杀了。其实,故事里魔戒远征队的所有人都很伟大,像甘道夫为了让同伴们安全过桥,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此而差点葬身火海……
魔戒的故事让我明白,一个团队的分工合作十分重要,每个人的作用都不可替代,只有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才有可能战胜所有的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为集体而付出甚至牺牲,还有人存在各种私心杂念,各怀心机,各有利益考虑,这样的团队将是一盘散沙,注定了一事无成。《魔戒》的故事引人入胜,跌宕起伏,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有益的思考,堪称奇幻小说的经典,希望你也能喜欢……
《魔戒》读后感 6
曾经,我对《哈利波特》情有独钟,而这个暑假我却被《魔戒》给深深地吸引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中土世界第三纪元末年魔戒圣战时期,各种族人民为追求自由而联合起来,反抗黑暗魔君索伦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整个暑假几乎是形影不离! 它的作者是英国文豪托尔金。据说,他很小就开始构思这部小说了,用他的想象力创作了另一个精彩的魔戒的世界,太让我佩服了! 《魔戒》的世界里,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弗罗多了,因为他的意志力是最强大的。首先是他是主动站出来背负魔戒的,一个过惯安逸生活的小小霍比特人,他完全可以丢下魔戒给其他人处理,但是他选择了承担责任。中途,魔戒远征队被拆散,弗罗多还决心独自踏上危险旅途也想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可见他的`正能量是多么强大! 相反,这书中另外一个人物——咕噜,缺与他相反。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为了得到魔戒,不择手段,做尽坏事,终于恶人有恶报,跟着魔戒掉入了火山当中,被岩浆烧死了。
回到现实生活,想象一下,如果人人都像弗罗多充满积极的正能量,如果人人都能和平相处,那我们的地球将会变得多么温暖美丽呀!
《魔戒》读后感 7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魔戒》。
《魔戒》有三本书。第一本书讲的是巴金斯曾经拾到过一只魔戒,他把它给他的.儿子——弗罗多。巫师叫弗罗多把戒指带到一些精灵占的幽谷,并叫他的园丁跟他去。他们先到对外宣称买的房子住一晚。然后让两个朋友 的其中之一跟他们继续走,让另一个留在房子里,让大家还以为弗罗多住在那里。他们三个穿过一段树林,遇到了第四个同伴。他们三个和第四个一起度过码头到了布理的跃马酒店。他们在里面遇到了大步佬。过了一晚,大步佬带他们四个继续往前走。到了风云顶,他们在山下露营,弗罗多被刺伤。后来他们到了一个渡口。有位精灵骑着马驮着弗罗多到那个幽谷。后面的事情就是魔戒联盟的是还有故事背景。
这本书很好看,让人看了还想看。
《魔戒》读后感 9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读后感 10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读后感 11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平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平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平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魔戒》读后感 12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
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
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
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
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
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
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
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
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
“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13
这个寒假,我读了魔戒三部曲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魔君索伦被杀死后,又要复活,他身上有一枚戒指,需要及时的摧毁了这枚戒指才可以阻止他复活,这枚戒指最后被一位霍比特人捡到,从此他就踏上了摧毁魔戒的路程,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到了末日火山,摧毁了戒指的故事,我感觉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惊险,起伏不定,一下子是这个情节,另一下子因为某种东西从而变到另一个情节,但整体上来看他们的目标是没有变过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霍比特人,他身上背着重任,都没有让所有人伺候他,只是和他们一起艰苦抗争,没有把自己抬举的很高,所以我十分敬佩他,这一个人物让我想起了《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他们的相同点在于排除万难,迎难而上,不同点在于《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以被魔戒所诱惑了,而《魔戒》的主人公一直和魔戒抗争,一直没有被诱惑,在这之间魔戒对他造成的痛苦都没有诱惑住他,这也是让我敬佩他的原因之一。
主人公进入魔多的领地之后,为了减少目标,就只能让主人公一个人去末日火山摧毁戒指,一但去了之后很有可能九死一生,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山姆不愿意放弃主人公,便和主人公一起去寻找末日火山,山姆在这之前一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因为他在这之前排不上用场,进入了魔多的领地之后,咕噜成为了他们的向导,为他们带路,山姆在路上一直说不可以带咕噜上路,主人公说可以,但事实真的说明了不可以带咕噜上路,因为咕噜要杀掉他们两个,偷回戒指,山姆因一次和主人公争吵赶出了队伍,山姆就跟在后面观察,这表达出了山姆不放弃朋友,哪怕是被朋友抛弃的精神,这也让他的出现变得有意。
《魔戒》这个故事中的平民,在魔多还没有完全复活之前就已经绝望的说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了,我感觉不会改变不了,因为一切皆有可能,结果还没有出来,不可以这么快下定论,如果知道一切都改变不了,要么就接受要么就继续努力去改变,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坐以待毙的人都只会被挨打,《魔戒》中的人物如果没有和魔多进行抗争,也不会有后面安详的生活,所以在没有出结果之前不可以绝望,时间总是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本书中讲的故事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是一样的,都是光与暗在不停的做争斗,永远不会停止,除非他们两在同一个时间内消失。
这就是我读完《魔戒》之后的感受这也让我认识了世界的一小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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