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11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后感1
今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细细地阅读了鲁迅的《故乡》。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通过《故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看完鲁迅的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故乡》读后感2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经典名作,更是一本让人懂得纯真道理的一本书。全文讲述了乡下男孩比利光脚去荆棘林采浆果,摘蔬菜卖给钓鱼人,坚持不懈地用两年攒钱买两条浣熊猎犬。读到这里,我从两年如一日攒钱的比利身上学会了坚持。
买到猎犬后,已是12岁的比利开始训练勇猛的“老丹”和机智“小安”捕浣熊。成为这一带的高手后,比利带上两条心爱的猎犬与爷爷和爸爸参加远近闻名的捕浣熊大赛。猎犬比美大赛中,小安靠着自然美夺冠,可捕浣熊比赛中并不一帆风顺:途中下了罕见的大暴雪,其他猎人都纷纷返航,可小安和老丹还是对一只老而狡诈的`浣熊穷追不舍,最终在一根破旧的空树桩中追出了4只浣熊夺冠。可是,人生总有遗憾,就在比赛过后的第一次外出捕猎时,比利遇到了凶猛的山狮,两条小猎犬不顾自身安危与山狮周旋,老丹不幸失血过多死亡,比利伤心不已,小安也绝食了。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比利与老丹的真挚感情。
没过多久,小安也不幸去世。比利把他俩一起埋在一棵大橡树下。第2年,比利要搬去城市的前夕,比利发现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长出了一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是一种极其神圣的植物,是天使才能播下的。。。
这是一本会发光的书,这也是一个纯洁快乐的乐园。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条猎犬的传奇故事。
《故乡》读后感4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5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6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7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8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9
《故乡》读后感一天,我读了鲁迅的散文《故乡》。
《故乡》通过“我”回故乡的所见所闻,描述了旧中国农村破产的真实面貌。“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我体会到,我旧中国的故乡跟鲁迅的故乡简直是地狱,我现在的'故乡是天堂了。我的故乡五行齐全:金,我们的故乡一片繁荣的景象,到处高楼大夏,马路公路纵横交错,各种各样的汽车来来往往;人们过着美好的生活;过去的“万户萧索鬼唱歌”的故乡成为了“长寿之乡。
有文化公园,还有南丹山,公园里马路旁都有花草树木,是一个花的世界。水,我们的故乡是三江汇合的地方,分别有大名鼎鼎的西江和北江,水资源丰富,闻名的健力宝、百威啤酒、青岛啤酒、红牛、可口可乐等饮料在这里生产,是饮料名镇。火,我们故乡一排排电杆林立,煤气管道通到各家各户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土,我们的故乡有肥沃的土地,生产出有名的三水黑皮冬瓜、雪梨瓜,是鱼米之乡。我们的故乡美如画,我们要爱惜我们的故乡。 鲁迅的名言:1、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2、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3、发思古之幽情,往往为了现在。4、改造自己,总比禁止别人来的难。5、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固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故乡》读后感11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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