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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读后感

时间:2022-10-28 21:09:0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逃离》读后感4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逃离》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逃离》读后感4篇

《逃离》读后感1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一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

《逃离》读后感2

  静谧的夜空笼上淡淡烟云时而浮显出皎洁白月光,沟田里“咕-咕-”蛙声叫嚣着酣睡的人群,偶尔拂过夏的微风,吹乱窗边发呆女孩的短发……

  我眼前的世界很渺小,窗前的一小方空地,窗前的一小片天空,窗前的一小缕灯火……在被防盗窗窗加固了安稳的世界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我已经走了,我不会有是的。”

  第一次触碰住油墨间的慌乱和犹豫也同样有些激动,既然已经厌倦,何必再如此机械下去,逃离岂不是一场痛快的开始。夜的宁静掩盖不住我的青春激扬,但同时扼住脖颈的.手让我隐隐喘不过气,我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吃惊,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害怕。

  和所有莘莘学子一样,我们机械重复着每日的的校园生活,但循环往复有规律的生活最终被一个叫“中考倒计时”的名词打破,硬把中考的压力扛上肩头,隐忍的喘息和烈火爆发在安静的教室,每个人都在加快节奏生怕一不留心被命运踩在脚下。还是一如既往的嬉笑,还是一如既往教室、寝室、食堂三点一线忙忙碌碌,但我们总会在不易察觉间神伤又自我鼓励。等每一次的试卷红叉的分数,等每一次的排名扭转乾坤,在失败时告诉自己还有机会却又在下次月考时糊涂不清。脑袋乱哄哄的炸破了飞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想逃离,疯一般的抽离灵魂,逃脱身上一切又一切的束缚完全与这个考试的世界无关。中考的情绪弥漫在同学间总有些微妙,有的人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却可能又会在心底暗暗担心;有的人自信满满望大展宏图做着充分的准备;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打算听天由命死扛到底……每个人都想逃离现实,逃离着被红粉笔划去的一个又一个长长短短的日子,好似时间在此刻冻结,中考永远不会到来。

  当时没懂,只当卡拉的逃离是种勇气,心里暗暗佩服女汉子的伟大,因自己只能守在15厘米的桌台而羡慕忧伤。似乎,我们的生活与卡拉和克拉克有许多相似,莫名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不是担忧着明天的测验就是神伤着即近中考。

  黎明刚刚碰碎了夜晚寂静,天边有些许微光射入,卡拉的出逃最后以失败作为结局,的确,这会让她不知所措,但我似乎在卡拉抵制的诱惑间懂了什么……

  无论是卡拉还是西尔维亚,或是克拉克,他们都在逃离某种现实存在而不想继续拥有现在的生活,每个人都对现状不满,但实际上,他们哪也去不了,因为逃离是另一种囚禁,谁也无法真正走出生活的极端。我们总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激情,成长就像是一把筛子慢慢淘去我们的脾性,所以这些,是我们非经历不可的宿命。我有些黯然,光的希望让我看得更清楚现实的狰狞。

  马尔克斯曾说:“在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是需要我们用寂寞偿还。”这样的生活是我必须经历忍受住的,如果想要骄傲的站在世界的顶峰,熬住寂寞,熬住这样的生活是种必然。逃不出的是生活环境,而逃得出的却是一种心情,如果你的心情未变,无论换成一个怎样满意的生活,最后终究会再一次选择逃离。

  这个夜晚,我的心境由书《逃离》中的主角代跑,放空的十小时,有种超越。逃离并不是完全抛弃自己原本的生活,而是抱着这种勇气驱赶出阴霾的心情。放空,就像仰望星空的孩童嬉闹间放飞的气球,翱翔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给忧郁的心情一次逃跑的机会,逃离开原本糟糕的心情,调整呼吸,调整节奏。Runaway……

  中考已然结束,不知现在才想清可否有晚,但如果没有中考,我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卡拉最后会让自己想逃离的克拉克接走,因为我也是这样,抵制却渴求,处在矛盾边缘,但所幸我终于在一切结束后想通了。

  当第一束阳光划开东方黑绒般的天幕,我飞奔下楼,翘首凝望着眼前的瑰红,释然放空下的日出,多么美好。

《逃离》读后感3

  整本书由八篇短篇小说构成。八个关于逃离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

  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唯一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

  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

  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

  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

  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平平常常的人,平平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

  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

  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

  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

《逃离》读后感4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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