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三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三读后感1
《范进中举》主要讲了:范进中了相公后,又中了举人,当他得知自己中了举人后,疯了,被胡屠夫打醒后,收下了张乡绅的空房和五十两银子,待张乡绅走后,又包了两锭给胡屠夫作为答谢。
当范进想去乡试,却又没有盘费,便找胡屠夫商议时,被胡屠夫骂了个狗血喷头。可当范进中举后,胡屠夫就变了嘴脸,吹捧范进是“天上的星宿”。从此处,我便看出了当时的社会是多么腐朽。以胡屠夫为代表,当一个人无权无势又无财时,就对他不恭不敬;当他有权有势又家财万贯时,就对他百般恭敬。这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中权势、钱财有多么重要。权势不仅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钱财,还可以改变一个人对自己的态度。我记得一次妈妈问我:“长大后你想做大官,会不会给领导送礼?”“为什么要送礼?”因为在我看来,只要有实力就可以了,谁会料到“江湖”如此险恶呢?当时只听妈妈幽幽地说:“不送礼,别人不让你当!”我可不可以说这是用钱财去换权势,再由权势去得到更多的钱财?在学校里,只要你有能力就能当班干部,我不懂为什么在社会上却不是如此。我不懂,也不想懂,也许那时我不得不懂。
范进人二十岁一直考到五十四岁才中举,几十年的`时间,他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毫不夸张地说,我产天赋是不错的,什么事只要学一学就可以做得像模像样了,可是我就没有那个恒心,大部分天赋都半途而废了——美术,不想练素描;舞蹈,不敢劈叉;电子琴,不愿意练指法……范进这种持之以恒,不,持之以五十四的苦读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种精神如一滴甘露,它将滋润我们的心田。
这篇故事让我对长大有了恐惧,它也再一次提醒了我要有恒心,只有坚持才会胜利。
高三读后感2
说实话,对于这篇文章,我是稀里糊涂的读完的。甚至于连结尾都没有反应过来,哦,原来结尾了啊。我不知道爱米丽是不是在她父亲的强大的气场下活得很压抑。 这篇小说的作者是美国的福克纳的名作之一。它的社会意义什么的我就不说了,网上的很多读后感有详析。我只想说说我自己的一点感受。 爱米丽属于贵族阶级。她有一个家族等级观念深固的父亲。她活在她父亲的掌控之下。 当爱米丽的父亲死后,小说是这样描述镇上人的感觉的.“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为什么小镇上的人们会感到高兴?因为人们觉得拥有贵族身份、高贵象征的爱米丽终于有可怜的、需要别人同情的时候了。不是吗?爱米丽终于有比那些处在下层的人们有不足之处了。小镇上的人们此刻的心理终于有了一丝“平衡”了。而因此在全篇小说在出现最频繁的字句就是“可怜的爱米丽”。 爱米丽爱上了一个男人,叫荷默。小说中并没有过多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所以,当知道爱米丽选择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杀了这个男人,让这个男人永远地属于自己时。很惊讶,她居然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尊严,爱的尊严。我并不知道爱米丽究竟是否真的深受着荷默。
“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这是小镇上的人们对爱米丽的描述。我认为,爱米丽更像是一只优雅的刺猬。全身长满刺,但却还优雅地迈着舞步。
高三读后感3
他,生活在城镇尽头的那座孤独阴冷的古堡中;他,终日与无情的花草、冰冷的砖瓦为伴;他,不曾与外界接触过,于是在、从不懂得喜怒哀乐的滋味。他,就是剪刀手爱德华。
单纯如他,佩格把他带出古堡后,他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城镇的一切,小心翼翼地感受着佩格家的温馨的感觉;单纯如他,得到认可后像个小孩子一般高兴,免费为城镇的各户人家修剪花草甚至是头发;单纯如他,一直默默地守护在爱的人身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单纯如他,在为保护自己爱的人时杀了一个坏蛋,却懊悔自己是否已变成了一个坏人。但如此单纯的爱德华终究还是不得不屈服在残酷的现实之下。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爱德华被误会为小偷。他过去为邻居们做的种种好事竟被一概抹杀,甚至还有人觉得爱德华免费他们修剪花草是居心叵测。从此爱德华被迫整天提心吊胆躲警察,最后只好回到那座似乎已被人遗忘的古堡中。
爱德华对人处事方面比我们这些真真实实的人认知还要深,他知道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爱、包容、互助,这些都源于内心二不是法律制度的约束。他单纯得让人心疼,宁愿自己受侮辱、受委屈、被误解也不会反驳一句。可是,那纯净的心灵却不得不被“现实”的剪刀划破,流出了融雪般的液体。
“爱德华应该拥有一双手。”几乎大多数观众都这样认为,但我觉得其实不然。“手”回转满各种欲望和丑恶,而这些东西远比剪刀来得锋利,杀人于无形,剥夺人之初的单纯。这双剪刀手象征着单纯天真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心中没有私心、没有贪欲便是残障、怪胎。单纯的爱德华只适合活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古堡中,他孤独但不寂寞。
这世界没有像爱德华那样自始至终无邪的人,但也有不少的好人。单纯是这个世界始终缺乏的,但单纯的人又似乎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于是,单纯便变得如此可贵了。
高三读后感4
今年暑假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它主要讲了福克先生一行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克服了无数艰难险阻,终于在八十天内环绕了地球一周。
一开始,福克先生和他在改良俱乐部的牌友们打了一个赌,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即从英国→法国→印度→香港→美国→回英国。赌为两万英镑。可旅程刚一开始,巴林银行的伍万伍仟英镑被偷了,他们认为贼就是福克先生,于是派了密探费克斯去跟踪福克先生。这下他的麻烦大了。可福克并未察觉,仍然继续他的'旅程。
你瞧,在印度他的仆人路路通不懂当地人的信仰去参观寺庙,被僧侣揍了一顿,差点误了车;有印第安人冲上火车袭击,险些和路路通分离……真是危险重重啊!
但福克一点也不着急,他还做了件大好事呢:他在穿越森林时,他们突然听到一阵嘈杂声,看到前面有两人拖着一个妇女,后面人高举火把,有几个人还抬着棺材。向导说这是当地的风俗,每当他们的老土王死了都要用一个活人来殉葬,咱们别管。谁知,福克先生却大胆地说:"我还有四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去救人。"大家都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一致赞同去行动。经过周密思考,终于救出了那个人。
密探费克斯终于等来了英国拘捕福克的拘捕令。刚落地警察局就把他关押起来了。经过了33分钟后,费克斯对福克说:“有个小偷很像你已被捕,您没事了。”福克出来后,愤怒的揍了费克斯两下,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打人,因为这刚好是第八十天。由于时差,最后,他准时到达俱乐部,赢得了这笔钱。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都要抓住时机,沉着冷静地应对,这样你就有可能反败为胜,取得最终的胜利。
高三读后感5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高三读后感6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买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看马戏是有个好位置,青铜一声不响地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抬起头来。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齐心协力,艰难、困苦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葵花12岁那年,命运将她召回了原先居住的城市,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然而,在葵花走后的那一天,青铜望着那片它和葵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遇见的河流,用生平最大的力气,从心底高声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着强而有力的喊声震撼了每一个读者的灵魂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爱,还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高三读后感7
这是一本奇特的书,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属于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往事。我一个假期时间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好喜欢小豆豆这种品格——活泼可爱、善解人意、从不嘲笑别人。
我羡慕小豆豆但我更钦佩小豆豆的妈妈和小林宗作校长。
我羡慕小豆豆是因为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超级棒的小林宗作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独到的`见解。他很有耐心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呵欠;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她二十岁之后,妈妈才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如果当初在小豆豆还是个六岁的孩子时,妈妈说:“怎么搞的?你竟然弄到要退学!我们只好再找一个学校了,如果再退一次学,就没有学校再要你了!”小豆豆一定承受不了这种教育。
我钦佩小豆豆的妈妈和小林宗作校长是因为他们很了解我们内心的想法,大人和我们小孩之间就是要相互尊重。我非常赞同小林校长说的一句话“过于依赖文字和语言的现代教育,恐怕会使孩子们用心去感受自然、倾听神灵之声、触摸灵感的能力渐渐衰退吧?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常常会被小豆豆可爱又勇敢的冒险举动而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小豆豆的钱包掉到厕所里,她把粪坑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小林校长只说:“弄完之后要放回去喔”;比如小豆豆与自己的小狗洛基相互扮狼而损伤自己的耳朵;比如小豆豆有一天单臂吊在树上,校长走过来问她在干什么,小豆豆说,她看见牛肉也是这样整天被挂着,她今天想做牛肉……有趣的事情真是层出不穷,令人忍俊不禁。
总之,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它给我带来了无尽的遐想和许多的乐趣,我更希望我也像小豆豆一样遇到一个好妈妈,好老师,好校长。
高三读后感8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者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书中这两段使我感触颇深:“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了!”这是哈里在出车祸前对他姐姐所说的,然而现在他真的死去了。”让我懂得:正真,善良和诚实是美德,请去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多说“谢谢”和“请”。
哈里不知道自己得死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时间。他的作业还没写完呢,他多希望在他没有说出那话,以前姐姐做更多的事。他多么希望他能对他们说抱歉。对每一个人:他的妈妈,他的爸爸,他的最好朋友皮特,甚至是他喜欢的女同学杰莉?达肯斯再说一次再见。
这本书以一个寓言的形式告诉我们失去后才会明白的道理,所以在失去前必须要珍惜身边的东西。1.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交新朋友,别冷淡了老朋友;2.要认真地看一次日出,在睡觉前,决不能生气或者敌视任何人;3.要懂得顽强前行,要勇敢,有错误就承认,不要怕说对不起;4.学会倾听,但不要期待生活公平;5.生气时不要采取任何行动,千万不要低估了宽恕的力量。
用童话解说死,生动地描绘了死后灵魂从了断尘缘到走向新的生命轮回的过程.它告诉我们:死不是绝对的.终结和虚无。它教导我们,要珍惜生命,但不必畏惧死。
读完这本蓝色彼岸的书,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其实是他们对待死亡的态度。他们如何面对死亡的命题,决定了他们会如何选择对待生命的方式。
《天蓝色的彼岸》,小书不大,但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不仅描写了小主人公作为幽灵在世间游荡的经历,其间既有好笑的常景,恶作剧,也有感人的亲情。它不仅是一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高三读后感9
我只得拿着弟弟塞来的两根不正宗的鱼竿——用一根长橡胶管和一根线做成的?由于我中考失利,再加上初中我也没怎么好好读书,学习实在跟不上。《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传说这就是西游记里那些妖怪居住的地方。3000字作文虽然福州西湖不如杭州西湖闻名,但是在我的眼中福州西湖是最美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高三读后感10
《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高三读后感11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保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况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高三读后感12
高三,从进入高中那一刻起,就如同一片抹不去的黑压压的云笼罩在我的上。如今,我离这个一直被渲染得昏天黑日的时刻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把短短的高中三年看成一生的话,我就处在更年期了吧~~会敏感,会烦躁,会反叛,会去关心:高三,老了会是个什么样子?今天,在虹图书架上搜索,我的视线扫到这本《高三史记》时眼睛一亮。对我这种几乎注定高三选文科的人来说,读史书总是多多益善的吧。
《高三史记》,戏说高中三年史事。 从化学、物理到政治、历史;从高考、作弊到补课、翘课;从情书、留言书到直升加分书、志愿书;还有此列传彼列传等等林林总总共计35篇文章,再加一序一前言一后记两自述,全书总计40篇大作。其中39篇由刘嘉俊和夜Χ两位大侠泼墨挥毫;序则是“哄动”一时的焦点人物的.韩式寒文。
我绕有兴致地逐篇而阅,时不时地嘴角露出坏坏的一笑。笑是由于其中所言有时因太恰如其分而显示出此二生平凡中的一点不平凡。前人即已如此,那么后生必然可畏啊!至于说到那个“坏坏”嘛,实则其中某些篇章段落正中鄙人下怀。一向就觉得那些敢言人之不言者和敢为人之不为者为有胆识之人,其中尤以韩寒为经典人物。如今看来,此类人物似乎是新概念之宠儿,自韩大师兄后继又有刘、陶二辈(夜Χ实名陶磊),其作品似乎也有一脉相承之势。有多少人能把对老师的“不恭不敬”搬入正史,一笔一划一字一句落于纸;又有几何人能把诸如作弊此等如同古代禁毁小说一般被老师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如此堂而皇之地剖析;还有把翘课这类似乎一贯不登“大雅之堂”的内容堆字成文。言其实,不论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或者后劲生(无论老师的评判标准为何),总有那么几次或者十几次,多则无以记数次的“思想越轨”。看到此类拍案叫绝的文章自然不禁窃喜:同是天涯读书人,做文何必曾相识!
高三读后感13
生活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是光明,是双目,因为你要去欣赏世界的神奇;生命中最美妙的是什么?是声音,是双耳,因为你要去倾听世界的美好—然而海伦?凯勒却失去了这些美好,但是她顽强地拼搏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女士的自传。她仅仅拥有十九个月的光明。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想看看,让她的生命变得有价值的人;第二天她想看看,光的变幻莫测和日出;第三天,他想探索与研究海伦?凯勒是个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带来光明的人,一个度过88个春秋,却熬过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而正是这么一个弱女子,以她惊人的'毅力。毕业于健康人都很难追求到的哈佛大学,并用生命的力量,四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助残疾人。他不仅用行动证明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还把自己经历的事儿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就像马克?吐温曾经说过的十九世纪有两大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拿破仑试图用暴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而海伦?凯勒用笔征服世界,她却成功了!
的确,和海伦?凯勒相比,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了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但是,我们却毫不珍惜,挥霍了宝贵的光明和绚丽的青春,颓废消沉碌碌无为,总喜欢把事儿累积到明天,明日复明日,万事成蹉跎掐指一算,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想想,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3天光明!那么你,感受到了它的存之可贵了么?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你失去了视觉或者是听觉,面对的将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死一般的沉寂,那时,该怎么办?自暴自弃?放弃所有的梦和自己的未来?不!你应该靠自己的力量从黑暗中走出来,然后再次审视它,去重新感受这个世界吧!去欣赏那个属于你的世界吧!
高三读后感14
翻开扉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康复后看上去依旧美丽如往昔的作者小照,真好!现在就让我来慢慢地品读这本被著名文字大家邹静之先生力荐的好书,当然这部来自心灵深处的天涯的力作,需要读者静下心来细细地阅读才能体会到其中的美感。
或许有很多人都知道天涯,她早期的散文诗集《无题的恋歌》堪称经典之作,也知道天涯是一位坚强的现代女性,是一位才华横溢的美丽作家,更是一位热爱生命的富有浪漫情怀的好人。《恣意天涯》我看的是第一辑“风过·田野”,说实话好感人。作者在平实的字里行间,在不经意间传导出来的姐妹情深,亲人至爱,以及来自友情的温暖等,抑或是意外得悉病情,还有被手术以及化疗等内外因折磨得枯瘦不成样的身子,以及感知触心触身的疼痛与病痛时……情不自禁令人潸然泪下。也许,当时的天涯是倒下过了,而意志却没完全倒下,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呵,因为还有一些精神寄托可以维系。这些曾经痛楚的`日子作者顽强地与病魔抗争,即便大难临头之时,求生欲望仍顽强地贯穿着生命的终极。
作者作为一名单身母亲,她在文字中也表述了自己对儿子“一直心怀歉疚”。比如《儿子的太阳》以及《儿子是上苍赐予我的精灵》等。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作者是性情中人,就像她自己所述:“儿子是上苍赐予我的精灵,我怎么可能扔下他不闻不问呢?”可她作为一名弱女子,兼要工作养家,又要追求自己为之热爱与奋斗的文学事业,真是不易呵。其实作者是非常在乎自己的儿子,同时也倾注着无限的心血与汗水。可以这么认为,她爱孩子甚至胜过自己,她如是说“儿子,是我在这个世上生命的延续,是我今生最好的作品,我爱他,无论过去还是将来”。此类看似呓语的话,恰恰都是发自内心深处的真实心态。作者爱家爱亲人可见一斑,无论她对自己的父母还是两个妹妹,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岁月是循环往复的季节,每一轮回,都会有自己精彩的一季。那些曾经的恣意,曾经的记忆,必将留下印痕。
高三读后感15
J的一曲《曹操》唱出了他对音乐的热情,他有着与曹操一样想要一同天下的精神,拼了命也要付出所有,希望征服所有人的耳朵,让音乐与人融为一体。他希望他的音乐可以让全华人,世界的人都喜欢。听过《曹操》并想过的人,会从中体会到歌词中写出来曹操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是一个很有魅力的`领袖。
在历史无数风流人物中,曹操从古至今,一直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始终不能被世人所忘记。一曲《曹操》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让所有人都重新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曹操!在配上那种激昂的音乐背景,让听众从中体会到站在战车之上只会千军万马的那种气概,在脑海中描绘出当时的场面,就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在后世,提到曹操,我们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奸雄”,何为奸雄,即奸人之雄,本只淆乱是非的辩士,后来多以奸雄指富于权诈、才足欺世的野心家。不喜欢他的人说他狡诈多疑,喜欢他的人说他足智多谋。在我看来,曹操残忍而不残暴,冷酷而非无情。《度山关》中说:“天地间,人为贵。立君牧民,为之轨则……兼爱尚同,疏者为戚。”可见曹操也是主张以民为本,并且这种主张存在已久。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曹操不得不以残忍和冷酷的生存方式斗争,若是表现的势弱,在当时的社会,即使能生存,也不会有后世人人所知的奸雄了。
在我的心里,还是非常喜欢曹操这样的英雄,知时势,最为欣赏的就是那“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那一笔。在当今,虽非三国动乱时期,单也是到处充满尔虞我诈,不是吃人就是被人吃。不用想他那样冒险,但是人心难测,也要处处提防。任何一个朝代都存在剥削与不平等。如今随时民主社会,但这种情形会消失吗!历史,不可遗忘这样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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