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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时间:2023-04-01 12:46: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神!文/刘何雨辰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2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3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4

  我有一个绰号,叫“书迷”,我爱看的书可多啦,但记住的却少之又少,但是有一本书却让我铭记于心——《来生我们一起走》。

  四年级时,我很幸运的被选为幸运小读者,得到了一本吴丝丝写的附带她签名的一本新书——《来生我们一起走》。回到家,我就坐在沙发上开始看,才看了一会儿,我就改了平常看书一目十行的习惯,开始认真地看。

  这本书是吴丝丝以2010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为素材编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五个孩子被埋在废墟下三天三夜,仅凭一小瓶水和一枚碎鸡蛋存活,这几天他们互相团结,互相鼓励,互相忏悔。这五个不同性格的孩子被埋在废墟下,先是哭,但随即坚强起来,你会相信,在废墟下,五个孩子依然放声歌唱吗?你会相信,灾难来临,其他孩子依然不忘好友思雨的生日吗?你会相信,平常调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子皓为救思雨而替她挡下坍塌的'水泥板吗?他们互相忏悔,都决心被救出去后就改变,但是上帝是无情的,余震残忍地夺走了他们的生命,最后只有两个孩子被救了出去。看到这儿,我哭了,是的,我有许多坏毛病,但是我不愿去改,因为我总是认为路还很长呢,但读完《来生我们一起走》,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我决心改变,我不想像那几个孩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后悔。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教我的老师们,还有养育我的母亲,就像吴丝丝在开头写的“妈妈再爱我一次”……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5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6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7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写的是一对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夫妇,产下了一窝狗。其中一只狗奇丑无比,它的把它喂大以后便把他丢弃了。没过多久,他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起名为迪克。从此以后它和它的小主人形影不离,小主人走到哪儿,他就走到哪儿。小主人要去找她的母亲,它就跟着去了,一路上它给了它的小主人很大的鼓励,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动物也有感情,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比如在海南的黄开宁家里养了一条蛇:1996年8月的一天,黄开宁在槟榔园里除草时发现一条受了伤的蛇躺在石头上,蛇的尾巴上有一个伤痕,还有血。黄开宁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抓,意外地发现蛇竟然不咬他,他绝的蛇认识他,用手摸它的时候,它也不咬。黄开宁把它带回家,用草药给它包扎伤口,于是把蛇养了下来。这条蛇竟然在他家呆了整整9年,小蛇已经长成了巨蟒。现在大约有4米长,100多斤重,黄开宁对蟒蛇宠爱有加,让它和自己一起睡。黄开宁有了小孩后它便成了他家的保姆。孩子们经常和巨蟒玩儿。

  这就是人和动物美好相处的例子。所以,大家要记住,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要伤害它们。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8

  最近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9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0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1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3

  看完了,有些伤感、有点不知所措,这就是现实吗?大学生就业,求职过程中被骗、被抢、被潜规则…好艰难啊!主人公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文笔好,经验丰富,又是学生会主席,他历经波折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工作,可是他却在迷茫时背叛了爱情,最后行单影只,我最佩服的是乐乐,她一个人创业,办了“火狐工作室”。

  虽最终这个团体因错插了文字而解体,可是她们的魄力还是另人羡慕的。乐乐也犯了错误,她没有看清社会的黑暗与虚伪,放弃了彭飞的感情,去追随一个三十出头就有自己公司的成功男人。可是好景不长,她得知此人已婚,毅然决然地离开。乐乐心灰意冷了,她不顾别人的劝阻去理发店剔光头,理发师实属无奈,给她剔了个男生的平头。她决定去西藏散心,过程中结识了在西藏支教的吴老师,她同样受当地民风的感染,决定留下来援助当支教。她的大学男朋友,彭飞对乐乐仍一往情深,也剔了光头表决心,去西藏找乐乐…其他502宿舍的同学们,老钱被骗后,不再那么追求完美,当了保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黎军收到了去美国留学的通知书,铁良在家乡的一个小公司工作…………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它自己独特的结局,其中还有好多细节只有看了才能切身体会。原来这就是现实,现实面前所有的'东西都是脆弱的,包括爱情………我希望看完我这篇日志的朋友们,好好珍惜大学生活,真正有实力了才不会被人拒绝,简历不算什么,二流院校更不算什么,只要有实力!还有那些想要一起携手到老的情侣们,希望你们坚守这份感情,只要勇敢,残酷的现实都不算什么,祝福情侣…………当然也包括你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4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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