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1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有感2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讲述的是自己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之后,自己的内心感受。小作者在作文的开头,首先对自己印象中的“福尔摩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接着,小作者简要介绍了他成功破获的案例,让读者感受到“福尔摩斯”办案的神奇。小作者最后又分析了“福尔摩斯”成功的原因,让作文的内容显得比较完整。在这篇作文的字里行间之中,小作者都流露着自己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 “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这两部分的内容重复。 “特别精通……一些要案文学知识”这句话感觉不是很通顺。 “调节一下气氛”联系前文,改成“能够调节紧张的气氛”更合适。 “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改成“他的房子很大,通风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不错”,表达效果会更好。 “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福尔摩斯”和谁巧遇,变成了“无敌组合”,小作者没有交代清楚。
读《福尔摩斯》有感3
"很镇静地运用思绪,正像弈棋的好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这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一贯风格,更是他缜密思维的集中体现。这个精明能干的侦探告诉了我智慧的力量。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着棱角分明的一张脸,瘦高的身材,思维敏捷,深谋远虑。小说讲述了他与华生医生运用"演绎法"推理破案的故事。夏洛克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能力,锐利的目光总能拨云见日,看破迷雾,于蛛丝马迹中窥见事情的来龙去脉。在他与华生首次见面时,只言片语便能道出华生的来历,准确无误,令人瞠目结舌。可为何他总能字字珠玑,点明奥秘,其原因必然是他如光似电的思绪,更重要的是细致的观察与全面的思考。福尔摩斯说过,他之所以能够做到让人吃惊是源于他省略了推理的过程而直接公布结果。像是成语接龙,依靠前后两个成语,要求出二者之间的那个,便要观察前后成语的首尾两个字进行猜测。观察的愈加细致,得到的.也越多,思考的愈加全面,得到的也越完整。可就是这样看起来简单的"过程"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好? 目光转向自己,考试时是否因为看漏了符号而惨痛失分?旅游时是否因为疏忽大意而落下东西?不止如此,一生中有更多的事物需要你做好"过程".在回环曲折的人生之路上,一道道十字路口频繁出现,是对是错,成败与否,都在于入微的观察,全方位的斟酌,做好了过程,才会有一鸣惊人的效果。
无论是谁,都不应该骄傲,骄傲使人落后,更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这位神机妙算的顾问侦探也以他的成功说明了观察与思考的重要性。他的足智多谋与冷静沉着,更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方向。
读《福尔摩斯》有感4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读《福尔摩斯》有感5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读《福尔摩斯》有感6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7
读完《失明的福尔摩斯》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失”的时候,要乐观,不要放弃,因为上帝为每个人准备了两扇窗户,当他关闭了其中一扇窗户时,他还会看你的表现,如果你坚强、努力,他就必然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
范洛虽然是个盲人,但是,通过他的辛苦磨练,终于锻炼出了异常敏锐的.听力,只要嫌疑人一开口说话,他就能根据嫌疑人说话的口音判断出嫌疑人是哪个地方的……他还精通7国语言。所以范洛被誉为比利时警界“失明的福尔摩斯”。
我在电视里还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阿姨,那个阿姨虽然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双臂,但用脚都能做得比我们更好呢!当我看见她的绘画作品时,我脑海不由自主地跃出一个词语“栩栩如生”。不仅如此,她的书法作品还在众多大型比赛中获得了冠军、金奖!可见通过努力,那些残疾人就会做得比我们更好!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失去什么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8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读《福尔摩斯》有感9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在《福尔摩斯探案经典》这本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有机智勇敢,关心社会的品质,并凭着渊博的知识侦破了数起案件,成为了我心中的神探英雄。
本书分为三部分:《血字的研究》一案是关于爱情和仇恨的悲剧。《四签名》一案体现出了人们渴求财富的同时漠视了良心。《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曲折离奇的谜案。作者把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才智写得淋漓尽致。
例如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篇故事中,心狠手辣的史台柏竟然为了财富,想害死庄园的主人,幸好福尔摩斯有丰富的破案经验,才及时用计谋阻止了史台柏,并且在沼泽地找到了他,使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一次数学中,我凭着自己平时的课外积累,认真地做题,再看看一旁的小侯,只见他皱着眉,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
考试成绩终于出来了,由于我平时的课外积累和丰富的经验,而小侯只复习了课本里的内容,毫无意外,我赢得了他。的确,在学习中,我们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不断开阔知识,以积累更多经验;如同福尔摩斯一样,在破案时,靠的是自己的经验,而不仅仅是聪明。
经过这件事以后,我更加懂得了丰富的经验的重要性。而《福尔摩斯探案经典》这本书,更是使我受益终生。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个超级大侦探,我的糗事总是躲不过她的眼睛。暑假里的一天,爸爸上班,妈妈去买菜了,家里就我一个人,这就给我留下了“作案”的机会!
“福尔摩斯”前脚刚走,我便丢下作业,偷偷地打开电视,一边尽情地吮吸着冰棒,一边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精彩的节目,真是大饱眼福。
“作案”后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又把插头拔出电源,放到原来的地方……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又拿起了笔。
妈妈回来了,我若无其事地和妈妈打招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妈妈用手碰了碰电视机,回过头问我:“你又看电视了吧?”
我顿时一惊:妈妈怎么会知道呢?一定是猜的,我可不能不打自招,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回答:“没有呀!”妈妈打趣着说:“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会烫呢?”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不仅在我面前是“福尔摩斯”,在爸爸面前更是个大侦探!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来,一进门就见妈妈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织毛衣,我在房间写作业。爸爸正准备弯腰换鞋,突然发现门口的鞋柜里被翻动整理过,只见爸爸神情紧张地把鞋柜最底层翻了又翻,拿出一空盒子,指着空荡荡的鞋盒子问妈妈:“我那双黑色系带的黑皮鞋呢?”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奥,那双鞋我看你早都不穿了,给扔到楼下垃圾桶里了。”
只见爸爸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一个箭步就朝楼下冲去。随后见妈妈面带狡黠地笑着跑到阳台往下看,我不明就里也跟着妈妈一起往下看,问她她也只是笑而不答。只见昏暗的`路灯下,爸爸正拿着电筒在垃圾桶里翻找。
过了好一会儿,爸爸才垂头丧气地上楼来,妈妈一脸坏笑地把一包裹了好几层的黑色塑料袋甩在桌上:“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呀?长本事了,居然瞒着我藏私房钱!”只见爸爸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满脸堆笑跑过来给妈妈又是捶腿又是按摩,连连认错:“老婆大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饶了小的吧!”妈妈又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我家的大侦探,堪比“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