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读后感的作文集合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续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为情节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行动背景外,由小说作者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今天,我们学了《槐乡的孩子》这一课。
我们看到了槐乡的孩子是这么的勤劳懂事,是这么的吃苦耐劳,而且,他们过的也很快乐。通过这篇课文,我学到了,不能很偷懒。不能像猪一样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我平常也很懒,不过自从我看过这篇课文后,我觉得我不能这样了,我一定要勤快点。
我希望所有偷懒的'人们能该掉这个坏习惯。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如下: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以下书中摘录的一些话:
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笑,并且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海滩上的克蕾儿)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苏菲的伤)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被唤回的记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爱德华是一只陶瓷做的小兔子。他的主人换了好多个,他的名字也被迫换了好多个,甚至连他的'性别也被换了好多次,可是,在他一次次和主人分开,又一次次被人拾起,他慢慢地领悟到了——爱。
在爱德华和他的主人相处久了的时候,每次都会被意外分开。起初,分开的时候,爱德华氏一点感觉都没有的,渐渐的,他感受到了悲伤。和相处久了的主人分开后,他总是会感受到自己的瓷制心脏有一阵剧烈的刺痛,正和我们人类一样,每当和一位相处很久的好朋友分离的时候,心里都会很难受。在这一次次伤痛的分离中,爱德华明白了什么是爱。
是的,连一只瓷心脏的小兔子都懂得怎样去爱自己的家人和主人,我们又有什么资格不去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我们相互关爱,有耐心,朋友同学之间就会更加和睦相处,家人之间也会更加美满幸福。愿世界充满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儿童文学书,它的书名叫《拇指班长4看不见的班长》。
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商晓娜还写过许多本非常有趣的书,不如说《魔法听诊器》、《我把精灵带回家》、《一年级的小豌豆》、《一年级的小蜜瓜》、“拇指班长”系列、“捣蛋大王王小天”系列、“我们班的博客”系列、“同桌神秘日记”系列、“绝佳拍档”系列等四十几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又高又瘦的`孔东东、人见人爱,活泼开朗的孔西西、又高又壮的鲁达达,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王老师、一丝不苟的孔东东的父亲还有美丽善良的孔东东的母亲……
这本书主要讲了孔东东的母亲买了一瓶“面部保湿喷雾水”,她万万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一瓶可以让人隐形的“魔水”,母亲、鲁达达、孔西西,还有孔东东,相继变成了隐形人。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所有人都觉得措手不及。就在大家急的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穿着绿色裤子、红色上衣,戴着蓝眼镜和黄色帽子的神秘人出现了,他有一个非常了不得的名字,叫“甄苇大”,原来这一切稀奇古怪的事情都和他有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能随便乱买东西,买东西的时候要看是什么商品,不能像孔东东的老妈一样粗心,把面部喷雾水买成了能让人隐形的隐形水。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过年回老家时曾碰到一位好友,她说她女儿今年9月就要读小学一年级了,很多她的朋友逗她女儿时,说:"哇,要上小学罗,你现在要好好玩啊,读书可苦啦!"她觉得很不好,因为女儿已经不想上学了,她女儿问她学校是不是个很恐怖的地方?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期望我这个做初中老师的帮帮她。如果我当时知道有《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一定推荐给她,让她推荐给她的朋友看,让她们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所学校是学生们每天都盼望着去的!
我唯一记得的一篇小学语文课文叫《我的旅行》,大概是小学二年级的一篇课文,时隔已二十余年,不是因为我懂得分析这篇文章并学会了拟人手法及人的内脏,而是因为这节课我被罚站了。我向同伴描述着一颗豆子如果没被嚼碎就到了我的喉咙或者到了胃等等地方,我会怎样的难受,然后我的班主任语文老师认为我扰乱课堂,让我站到了教室门后面(她是中国千万老师中最最优秀的一位,在我的心里)。这是我记得的唯一一次受罚,也应该是唯一一次。6岁的我从此不仅在教室里学习知识,而且也学习了慢慢禁锢自己的思维。六七岁小小的我,当时多么渴望大人能听听我心里的故事,在六七岁的小人儿心里有满满的世界。可惜,我没有碰到小林校长,他可以听一个一年级的插班生说四个小时的话,甚至象他这样的人我也没有碰到。可悲的不是我至今还牢牢记得这件事,而是20多年后,我在课堂上处理类似的学生时,他们受到的是和我当时一样的待遇。巴学园的小林校长花四个小时听一名新入校学生说话,我上周听学生单独说话的时间加起来大概四小时,我的校长听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我和我的校长都兢兢业业在教学线上奋斗着。
"你为什么不写完作业?""为什么迟到?""为什么上课讲话?"等等出自于老师的口中的问题,大多数时候老师们并不期待或者说并不需要学生回答,老师需要的是这些个别学生与众多学生一样完成作业、不迟到、上课不讲话。就算个别学生有充分的理由,但是为了成绩提高,他也必须要与众学生一样。巴学园一共有三十名学生,我一共有一百零四名学生,我的校长则有一千五百名学生。前天看纪念中学一位老师的博客说他所在的学校有六千名学生,和其他许多学校比起来不算多。于是重点本应是"教育"的学校,现在第一要责是"管理".书中的小豆豆为了找丢失的钱包,把粪坑里的脏物舀到路面,校长从旁经过时只淡淡说一句:"记得把它们再舀回坑里去呀!",除了巴学园,真希望在别的学校也能出现这一幕。
在巴学园上学的学生,每天都从自己感兴趣的课开始学习,所有的课重点在黑板上,自己挑,自己找答案,学完一天的课若还有时间,就去散步,在自然中学习生物物理美术。我的学校(也是中国几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每节45分钟的课,教学任务需要完成、教学目的需要达到、教学重难点需要突破,面对坐着的50多张小脸,一人平均连一分钟都摊不上。数不清的知识点,等不及让他们主动去探索,老师就将他们引导(多利用与学生未来紧密相连的成绩)到这节课的内容中去。()假如这节课在分析一篇小说,重点讲人物,那么他就不可以对窗外新冒出的绿芽感兴趣;假如下节课讲移情于景的散文,重点学习作者如何写景,那么他就不能对操场上突然出现的一位跑步者感兴趣。政治课上"责任"、"自信"、"善良"等等与人极相关的品性人格,书桌前的学生们人人有故事可讲,等不及让他们开口说,这些故事变成了书上一个个案例和一段段需要他们背诵的`文字;历史课上每个故事以及对每个历史人物他们都有问题想问,等不及让他们去问,他们要做的只是把这段故事年代人物背下来,把教材编著者已写好的功过背下来。等不及学生对哪个知识点感兴趣,吃透并提出质疑,十分钟的课间已经结束,下一节课开始的铃声已经响起,迎接学生们的将是另一堂课的一堆知识点,回到家后等待他们的是作业试卷背书还有辅导班。只有坐在电脑前,分析选择哪个角色、前进的路线、进攻的方式等等,他们有了纯粹属于自己独立思考探索的空间,突然间,我理解他们为何喜欢打游戏了。
今天先写到这儿吧,明天早读后还有两个班的课,我要构思一下如何让学生在45分钟内吃透说明文要素并会抓住事物特征说明事物,等不及让他们都感兴趣了。
巴学园是真的存在过的世外桃源,是教育界中的理想国。我想要是在巴学园上学就好啦,在巴学园学习《我的旅行》那一课,我不会被罚站,说不定后来还会成为医生或者别的什么;突然又想我能在巴学园教书就好啦,哪怕只做一天"‘旱田’老师",我想我也会和小豆豆一样从心里唱出"我的学校,好学校,进去一看,还是好学校"的歌。可是没有巴学园,我也没在巴学园当老师,那么也要努力地做到让学生们都快乐地期盼着上学!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一个寒假,我手中时不时总有《鲁班的诅咒》的身影浮现,虽说它是一本小说,内容真假也有待考实,但它还是有那些等着你发现的哲理。
总得来说,这本书是比较好的小说了。虽然里面很多都是杜撰、想象的,还难免有一些篡改历史的成分,但是这些都是艺术创作所允许的范围,因为它是小说。一道道机关算尽,有缘人依旧行走自如,至少在今天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总能让人明白一个道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在看得过程中,我觉得还是挺有意思的,面对一个作者称之为“偏门”的领域,你除了接受作者的描述,然后去想象,能做的就非常少了。其实,很多祖国的传统奇术都失传了,对此我觉得特别遗憾。因此,让更多的人感叹祖国千年令人称叹的文化,让更多的人加深民族自豪感,虽然只是杜撰的小说,又未尝不可呢?这就像美国的好莱坞打造的美式英雄主义,它也是通过娱乐的方式深入人心,让全世界的.人民都潜移默化地留下美国是自由平等、只要奋斗就能成为英雄的国家的印象。
只是觉得国内的很多媒体,在自身的定位上都找不到合适的位置,盲目跟风、娱乐至死、千篇一律、哗众取宠,又是何必呢?让大家都在轻松的、易于接受的方式下加强民族自豪感,对古代文化研究重识兴趣,不是很好吗?总比天天叫号子要强得多。我倒是觉得这样的书可以多些、再多些,把中医、书法、周易、民间绝技等不太为大众所知的东西传播开来,中国的文化中可挖的瑰宝太多太多,真是希望年轻人能多看看、多学学,不要考得好就出国,出了国就移民,移了民就我们*国怎样怎样;留下考得不好的人夜以继日的工作为了还房贷,成为木头人;没考上的人天天边走边用手机放着凤凰传奇……
我们需要改变,我们需要发现,读读这本书,看看你在赞叹的同时,能否我们触手可及但还没得到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我刚刚读完一本叫《我的同桌是班长》的'书,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本书的主角名字叫杨自热,是个小男生,12岁,绰号是冬瓜大总统和班级首富。为什么说他是班级首富呢?因为他家里很有钱,住着一栋大别墅。家里有爷爷、奶奶、叔叔、婶婶、表弟和从乡下来的保姆小露。他是一个好动、好说话、好做小动作的男生,因为和班长蔡一心同桌,感觉自己处处受到监视和限制,而且每次发生冲突,他觉得老师都在包庇班长。他想尽一切办法,软硬兼施,企图收买或是制服班长,结果把班里搞得不得安宁。
杨自热是个差生,差生经常会和老师对着干,时常会调皮捣蛋。可是,这些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往往是发自天性的,所以不能因此而歧视他们。还有,那些差生身上往往具备着许多优点,比如爱护动物。别的优点就需要你慢慢发现了。所以说,你要用善于发现对方优点的眼光去看待那些差生。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发现他们也有可爱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给了我一些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读后感的作文】相关文章:
地震读后感作文 地震读后感作文09-26
家读后感 读后感作文03-30
(经典)读后感的作文09-29
读后感的作文08-09
[经典]读后感的作文08-09
读后感的作文08-10
读后感的作文【经典】02-06
读后感的作文(精选)01-16
读后感的作文(经典)12-16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