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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经验交流

时间:2023-06-08 19:38:46 经验交流 我要投稿

普法经验交流

  普法经验交流 篇1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来临,个人通讯方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正在悄然改变我们的生活。微信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手机聊天软件,具有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等多种功能,其传播速度可瞬间达到几何级增长。据网上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12月,微信使用用户超过六亿人,已成为大众特别是年轻群体不可或缺的即时通讯工具。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在政法工作中“要在继续发挥好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搭建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凝聚共识的新平台,不断加强政法宣传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孟建柱书记这一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微信等新媒体在政法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好、宣传好司法行政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

  20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实践,以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秉承“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的理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推出了“法治XX”普法微信平台,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法治XX”普法微信平台创办于20xx年5月。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运行,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编辑和发布机制。截至20xx年1月份,共发送微信45期,近10万人次浏览了图文消息,近20xx人次通过在线咨询解决了遇到的法律问题。关注人数还在不断攀升,受众不仅为__县本地人,同时涵盖了北京、福建、江西、广州、西安、汉中等多个省市人群,在全国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法治XX”普法微信在20xx年度全国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名列司法行政类第七。

  微信作为新兴媒介,普法宣传效果作用明显。

  一是针对性强。

“法治XX”主要通过法治宣传、司法动态、互动服务三大板块,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发布司法工作动态信息。宣传内容主要涉及当前社会热点、法治观点、法律常识和解析国家新出台或准备出台的新法律法规、新政策及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内容更新常态化,形式多样化,每月编辑4期普法信息,既有文字信息,也包括各种漫画、图片以及音频视频类信息,具有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

  二是传播力强。

微信平台不仅能够及时快捷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普法宣传活动,而且有极强的传播力。在我局20xx年开展“法治电影巡演”和“法治文艺演出”期间,我们通过微信发布活动消息,大量用户通过朋友圈转发,使这些消息在群众中迅速扩散,有的场次参与人数过万。同时,我们每期微信推送后,通过粉丝的转发使阅读量明显大于关注用户总数。

  三是互动性强。

即时互动性是微信这类新媒体的显著特点。通过这种互动可以让双方迅速了解彼此意愿,增进了解,密切政民关系。我们在推送普法信息的同时,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团队,及时解答网友通过微信进行的法律咨询,在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向群众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加深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在普法微信平台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理念,科学定位,服务群众,引导微信编写团队、法律服务团队、社会力量三线发力,共同办好普法微信。

  一是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在普法微信建设初期,县局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微信的建立和推广工作,“法治XX”没有采取服务外包形式,合理配置了县局现有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抽调律师、法律专业人才组成微信团队负责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电脑应用业务精、文字写作功底扎实的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和微信发布,坚持每周一推送多图文普法微信,坚持内容原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媒体与活动互补充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对平台维护提供经费支持,把原创作品纳入新闻宣传工作奖励范畴,激发了团队干事创业热情,保障了普法微信平台的`正常运转。

  二是清晰定位,贴近群众。

以中青年干部群众为主要受众,以传播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推广法治理念、提供法律服务为核心内容,工作动态等内容尽量减少,注重实用性和实效性。“法治XX”固定普法栏目已扩展至15个,除网罗最新法治新闻与法律知识解析之外,还包含了文字、图片、视频、互动答题游戏等多种形式和原创普法内容,在语言风格上严肃话题用语正式化,轻松话题用语化个性化、网络化,拉近与群众距离,便于群众理解接受。

  三是三线发力,丰富内容。

内容是普法微信的生命力,每天从繁杂的法律信息中挑选出合适的内容在微信上推送,并非易事。在信息挑选方面,“法治XX”遵从注重时效、贴近生活、便于理解等几方面的原则,坚持微信编写团队原创、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案例、社会力量投稿来收集内容,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最新法律动态,了解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信息。

  四是互动为先,服务群众。

降低身段,积极互动,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也是“法治XX”普法微信的特色。为让群众的法律咨询能够的到及时回复,我们抽调律师和具有较强法律功底的干部组成微信法律服务团队,分给他们客服号码,建立了法律服务团队QQ群,轮流值守接待群众法律咨询,遇到群众反映较为棘手的法律问题,值班客服将问题引入QQ群进行研究会商后再进行解答,为群众提供更为准确、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在前期接待的20xx余名咨询群众中反馈满意度在95%以上,提高了“法治XX”普法微信的公信力。

  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

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一种新兴的模式,要使常态化,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勇于创新,既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又要在精力上,关心关注,还要在人力物力上投入保障,要把微信平台的运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来对待,要安排有一定责任心、事业心、专业技能的同志担任维护员,定期组织发布。同时,建立微信编辑发布机制,成立运营团队,明确信息收集、编辑、审核责任人,确保普法微信高效运转。

  二是便民利民是根本。

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获取用户关注的根本原因。为此在版块设计上要紧紧围绕民生需求,突出便民利民特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送便民法律信息、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将法律咨询、公证预约、法律援助预约等环节整合上线,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要积极办理,不涉及的要耐心解答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微”平台的大作用。

  三是内容鲜活是关键。

普法微信的生命力在于推送的内容是否新颖、实用、有趣,必须坚持原创为主,要围绕中心,紧密结合群众需求,将本地法治类信息、新闻作为重点,充分利用文字、图片、表情、链接、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表现手段,将信息鲜活的呈现在群众面前。

  四是积极推广是法宝。

加强推广是官微迅速提高关注度的有效办法。普法微信诞生初期,群众知晓率低,为此要积极宣传推广。将普法微信宣传同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如在开展户外普法活动中,利用宣传单和小礼品宣传微信平台。同时还积极开展专题推广活动,如开展系列微信有奖转发、有奖竞猜等活动,吸引群众关注,不断提高群众对普法微信平台的点击率和关注度。

  五是密切交流是动力。

互动性是微信等新媒体流行的关键因素,对群众线上提出问题要尽快解答,充分听取用户对司法行政工作及微信平台的意见,及时回复办理结果,让群众主体地位切实发挥。积极组织各类线下活动,如邀请粉丝参加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征求会、组织粉丝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使微信平台不断发展壮大。

  普法经验交流 篇2

  20××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了取得“六五”普法工作的开门红,同时巩固“五五”普法工作成效,宁乡县探索普法新途径,改变传统普法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根据各行业、各系统不同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法律需求,制定普法计划,有针对性地送法上门,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其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

  一是科学制定普法活动工作方案。在深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社会各个层面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开会研讨,理清工作思路,突出“主动”,形成了“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工作方案,并以宁治县组发[20××]1号文件印发全县,全面部署开展此项活动。二是成立普法讲师团。为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提供优秀师资,宁乡县“六五”普法讲师团已于日前成立。讲师团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顾问,由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团长,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副团长。聘请了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关工委的部分领导和同志以及县部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普法讲师团讲师。普法讲师团的日常工作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依法治县办”)统一组织和安排。

  二、理顺工作思路,有序推进“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调研发动阶段。县依法治县办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直接交流,摸清普法教育现状,就普法内容、普法形式以及如何实现最佳宣传效果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针对本乡镇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针对性”普法订单并及时交县依法治县办。县依法治县办根据调研情况和“订单”需求情况进行汇总,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确定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县依法治县办根据“针对性”普法订单,按照“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安排县普法讲师团成员,组织专题培训、主办法制讲座等。三是总结提升阶段。年末,县依法治县办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回访,对“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反响及时总结经验。

  三、严格纪律要求,确保普法活动产生良好效果

  “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是“法治宁乡”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力求“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落在实处、干出实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对参与、组织管理“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的相关人员提出了严格的纪律和要求。

  一是加强对普法讲师团的队伍建设。对普法讲师团成员实行聘任制,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颁发聘书。普法讲师团成员必须服从县依法治县办的安排,无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年度内如有两次以上未接受县依法治县办的指派或乡(镇)、县直单位关于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的邀请,视其自动退出普法讲师团队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收回聘书。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力度。县依法治县办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加强对普法讲师团普法活动的组织管理。同时对县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职责到人,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县依法治县办开展好“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

  目前,县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已经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定了“针对性”普法订单。3月25日,省财政厅高级会计师、监督局副局长黄双云就财政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在宁乡县财政局进行了专题讲座。3月22日,县“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宁乡县四医院上了一堂法制课。这一普法活动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块品牌已经在全县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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