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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脖子》有感

时间:2023-08-18 13:15:2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红脖子》有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红脖子》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红脖子》有感1

  动物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有喜、有悲、有残忍、有感动,每一个动物、生物都有着生命中或平凡或辉煌,但都能打动人心的一页。它们的传奇事迹都是让人难忘、感动的!

  一只信鸽,一群动物,都在一本书中演绎着生命的传奇……

  这本书是《红脖子》,它是加拿大动物小说家西顿的名著,书中介绍了信鸽阿诺克斯、狼王洛波、狐狸疤脸、棉尾兔破耳朵、鹧鸪红脖子等动物的传奇一生,向人们展示了它们生命中最辉煌的一页,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信鸽英雄“阿诺克斯”。

  本来阿诺克斯在主人眼里与其它信鸽没什么不同,主人也不太重视它,但有一次主人带它参加一场比赛,想看看它的能力,结果阿诺克斯十分轻松地得了冠军,一鸣惊人,使大家赞不绝口。于是,阿诺克斯翅膀上有了第一枚金灿灿的印章。此后,不管阿诺克斯参加多么有难度的比赛,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还有一次,阿诺克斯参加了一场横跨大海的比赛,可裁判乘坐的船却因遇到大雾而迷失了方向,于是他们就召集所有参赛的信鸽冲出云雾到外界去报信。过了许多小时,甚至不知过了多久,信鸽们还没回来,船上的人都绝望了,阿诺克斯的主人心中充满痛苦和绝望,而这时,云雾中闪出一个金灿灿的影子,是阿诺克斯!好样的!它成功飞出了云雾,迅速找到人报信,不管路途多么艰难,多么坎坷,肩负使命的阿诺克斯仍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它真棒!其它信鸽有的同样迷了路,有的半途而废,有的累倒了……而阿诺克斯通过努力成功了!它是大家的救星,信鸽中的英雄!

  而这美好的一切,英雄的阿诺克斯,却在不久后凄惨地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阿诺克斯不久后又参加了许多比赛,它那双金色的翅膀上印满了闪耀的'印章,十分招眼,这也给它带来了致命一击。一天,当阿诺克斯再一次参加一场比赛时,落到途中一个鸽鹏上喝水时,贪婪的养鸽人看到它金光闪闪的翅膀,惊呆了。他抓住了它,见腿上绑着布条,上写着阿诺克斯。原来是它!由于阿诺克斯战绩非凡,在当地许多城市出了名,养鸽人把它据为己有。刚开始,阿诺克斯不吃不喝,养鸽人喂食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它逃走。慢慢地,阿诺克斯和养鸽人似乎都习惯了这一切,阿诺克斯不再任性,养鸽人也渐渐放松警惕,但每次喂食还是加倍小心。时光飞逝,转眼,阿诺克斯已在“异乡”呆了三个春秋。一天,养鸽人打开鸽笼喂食,因给其它鸽子喂食耽误了时间,阿诺克斯趁这时以它最快的速度飞出鸽笼,三年来它第一次迈出这个笼子,获得自由。它飞呀飞,凭记忆尽力寻找回家的路,虽已筋疲力尽,仍不停地飞,不幸被一群梨花鹰追逐。终于,英勇的阿诺克斯飞过一片山岭时倒在了一块石头上,梨花鹰飞下来,残忍地把它那对天下无双的金翅膀撕扯的粉碎,阿诺克斯再没起来。当地的信鸽赛上再未出现过它金色的影子,它在山岭中沉沉地睡去了……只见它腿上绑着布条,上面写着:阿诺克斯。

  有人认为动物不懂感情,这一定是错的,离家三年的阿诺克斯仍时时念家,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伙伴。有时它们对家、对朋友、对他人的关心与眷恋会胜过人类。人们应该了解它们、理解它们、保护它们。而且,阿诺克斯的不畏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人类学习和发扬。有时动物会让人吃惊、敬畏。

读《红脖子》有感2

  大家都知道狼与老虎。狮子等都是食肉动物,而且很凶残。可是,你们却不知道在它们内心深处却蕴含着比我们人类更多的温情。动物虽然对于猎物十分下得了手,但对于自己的亲人却是无一不精心呵护的,就连狼也不例外,在《红脖子》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两篇关于狼的故事。一篇是《王者之狼》,另一篇是《柯伦坡狼王》。其中我最喜欢《柯伦坡狼王》这篇故事了。

  《柯伦坡狼王》里的“狼王”是一只威振四方的老灰狼,绰号“狼王”,为什么称它为“狼王”呢?因为它和它的部下们嗜血成性,连捕狼人都拿它们束手无策。所以人们称它“狼王”。

  一次,牧羊人们为了不使对狼群十分胆怯的绵羊群再次受到重创,就让机智、勇敢的山羊来做领队。有了山羊领导,狼群一来,绵羊们迅速排好队,不慌不忙地躲到山羊身后,而山羊则站成一排,抵着狼群的进攻,可“狼王”也不是傻子,懂得擒贼先擒主的道理,一下子扑过去恶狠狠地咬死了山羊,失去了山羊的绵羊变得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要成为“狼王”光有一个称号和战略方法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爱。

  英勇无比的狼王,为了自己的'妻子,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当枪匹马地闯入了狼人的营地,这样的奋不顾身,如果换做我,时绝对不可能的!可是,“狼王”还是去世了,就像文中所说——只要掠夺了狮子的力量,剥夺了鹰的自由,抢走了鸽子的伴侣,这三种动物都会死去,现在的狼王是否还能承受得住?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常常冥思苦想,杀死狼王的究竟是谁?动物之间的情感又何时逊色于吾等。

读《红脖子》有感3

  最近,我又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本书记录了《红脖子》、《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宾果》和《公鹿的脚印》六个故事。这六个故事我都非常喜欢,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脖子》。

  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直到有一天,红脖子和布朗妮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小时;到后来,他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甚至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红脖子不由得紧张、担心、焦虑不安起来。最终按捺不住,无法安心的他在树桩上、峡谷里啄个不停。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唧唧呀呀的小不点儿。红脖子的誓言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可是在他们生活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即使一家人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但是灾难还是一次又一次降临到他们身上,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在红脖子家破人亡、悲痛欲绝的时候,有一天,终生努力做一个好爸爸的他也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

  读完《红脖子》这个故事,我再次泪流满面。这个故事始终贯穿着爱与奉献的精神,红脖子伟大的父爱如同他那彩虹般灿烂的尾羽,让人见之而动情。红脖子之所以成为一位优秀的父亲,是因为小时候他从没和爸爸一起生活过,而是由妈妈抚养长大,他知道妈妈含辛茹苦地照顾他们兄弟姐妹是多么不易,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想想我自己,和红脖子相比是多么幸福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辅导和教育。红脖子从小没有父亲,他知道孩子没有父亲的滋味,更知道妈妈的艰辛,所以他不但是兄弟姐妹中最听妈妈话的孩子,而且发誓:成年后要做一为优秀的父亲。可是,灾难使红脖子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心灰意冷的他有一天也中了老猎人——科迪的圈套——天罗地网,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

  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谐相处,伤害动物的悲剧决不能再重演!

读《红脖子》有感4

  《红脖子》是动物小说大师E·T·西顿的作品,他这本书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生命的呼换。它讲述了一只信鸽的英雄历程;柯伦坡狼王为了拯救狼群和大家一起艰苦奋斗,杀死野猪;一只兔妈妈为了教给孩子生活的要领,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红脖子这只鸟的一生,他从小就表现出了他的勇敢和机智,在无数的危险中,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他成立了家庭之后,他不顾一切的保护着孩子和妻子,让他们过着宁静而和谐日子,有一天,一场大的暴风雪到来,红脖子的一个孩子被冻死了,直到这时,他还渴望用自己的身体来温暖他……终于,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孩子们纷纷成了家,过上了幸福生活。

  一个父亲用这么大的爱来温暖整个家庭,这种伟大的爱不是每一个动物,甚至每一个人都具备的,朋友们,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的,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爱护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我最大的愿望,我相信,也是爱动物的人最大的愿望。

读《红脖子》有感5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鹧鸪妈妈有十二只小鹧鸪,其中最听话的一只就是红脖子,他从小在妈妈的怀抱里长大,红脖子长大了,也成了家,他保护着所有小鹧鸪,但最后还没逃脱猎人的追捕,带着他的最后一个孩子逃命时,他的惟一一个亲人也消失在了他的眼前,最后,他被猎人的陷阱给抓住了。

  有一次,狐狸来了,鹧鸪妈妈说:

  “狐狸来了,快躲起来”

  结果其他的小鹧鸪都藏了起来,也不知为什么红脖子躺在了一块黄木板上,闭上了眼,心里在默默的祈祷,不过最后还是逃过了狐狸。

  红脖子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小时候,妈妈对他们说:

  “最近猫头鹰特别多,尽量不要睡在原来的树上了。”

  只有红脖子和几只鹧鸪听了,而那些不听话的鹧鸪早已被猫头鹰捉了去。

  而我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永和豆浆吃饭,要了一笼素包子,因为里面有海鲜,所以我不能吃,我就对妈妈说:

  “妈妈,咱再要一份糖醋里脊吧!”

  “不行,咱吃不完。”

  最后我还是要了一份,可是这么一大盘,我可吃不完,妈妈也不行,唉,最后还是打包了。

  红脖子不仅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也是一个称职的.爸爸。

  有一回,他带着三个孩子,外面下起了大雪,他就找了个洞,让孩子们睡在了里面,第二天,又下起了冰雹,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他不惜把自己的嘴都啄钝了,才把孩子们都救了出来,可惜他只剩下一个孩子了。

  我觉着红脖子非常聪明,他好几次逃脱了猎人和猎狗的追捕,把所有的技能都交给了自己的孩子,并且还非常勇敢。

  红脖子为他们鹧鸪家族写下了一首辉煌的诗篇!

读《红脖子》有感6

  《红脖子》是著名动物小说家西顿的巨作,我相信,这本书足以使每位读者爱不释手,就像我一样。

  在这本书中,有老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红脖子,他们每一个,都是十分伟大的动物,但我认为最伟大的,那就是阿诺克斯。

  阿诺克斯是只信鸽,他远近闻名,可以在12小时内飞行966公里,他在无记忆、无听觉、无视觉的情况下用自己敏锐的方向感拯救了一整艘拖船的人,他是这样的伟大!

  当然,生活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鸟类也不例外,恃强凌弱的角箱、可恶的`猎人,凶猛的老鹰和一心为己的偷鸽贼使它最终倒下了,可它的心一直留在我们心中。

  飞吧!阿诺克斯!

读《红脖子》有感7

  日有所诵:

  1、什么是生态道德?就是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就是说,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照亮动物世界。

  2、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

  3 、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就要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

  读书日志:

  《红脖子》是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里面分了好几个故事,如:一只信鸽的英雄历程、王者之狼······不过,我最喜欢的是《红脖子》。

  在西顿的笔下, 红脖子是一只强健智慧、勇敢无畏的雄松鸡。它从出生直到有了自己的妻子、儿女,经历了大自然无数的考验,体验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发疯月”他以超乎想象的方向感和飞行技术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在飞回来;“雪花月”没有冻死它;“饥饿月”没有饿死它;但是,最终红脖子却死在了猎人的“圈套”里和猫头鹰的爪下。

  有好几次,红脖子在凶残的猎人和猎狗手中把孩子救了出来;已自身的机智,成功地引开了敌人,逃离危险。后来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的家庭给毁了。

  读到这里,我最想说:“打猎?有些人不就是借着打猎的名义去伤害动物吗?还为自己的技术高超沾沾自喜,有本事你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一个大家园,白虎好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红脖子》读后感2

  (许萌)

  日有所诵:

  1乌鸦笑猪黑——一模一样

  2老鸹飞到猪身上——看见人家黑,看不见自己黑

  3乌鸦落在猪背上——看得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 或 谁也别说谁黑

  心香一瓣: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乌鸦”。

  在还没有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乌鸦只是一种懂得“回报”的普通的鸟;但是,在我度过以后,才知道,它们也是一种非常聪明的鸟,懂的团结合作,懂得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真是羡慕死我了!

  “银斑”,是一只聪明绝顶,还很奇怪的乌鸦:发现了危险的鸟或人,立刻告诉所有的`同伴,而不是自顾自;它喜欢收集贝壳和一些闪闪亮的东西,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她有时把它们当玩具,有适当做鸟蛋来“孵”。太奇怪了!银斑也很狡猾。只要发现鸟蛋它就会趁别的鸟不注意的时候全不吃光。读到这里时我也非常的生气——别人家的孩子,你吃掉干嘛?不可饶恕!

  但在读到银斑被一只猫头鹰杀害时,还是很心痛的:哎!一只多么“完美无缺”的乌鸦就这么死了!好可惜。

  这篇让我学到了很多,你呢?

读《红脖子》有感8

  最近,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红脖子这本书,他是著名的博学家西顿写的。西顿从小就爱观察动物,这是他走向了文学的殿堂。红脖子这本书有七个动物的故事,他们封别是英雄信鸽、王者之狼、乌鸦银斑、斯普林菲尔德狐狸、棉尾兔破耳朵、红脖子和另一只狼王。实际上,动物之间也有动物的感情。

  在这些故事中,我很喜欢棉尾兔破耳朵,破耳朵的妈妈非常爱它。有一回,破耳朵被大蛇缠住了,就快要死了,它的妈妈茉莉奋不顾身冲上去,把破耳朵救了。我明白母亲的爱有多伟大。不过说起来,我还是最喜欢那只英雄信鸽。

  一只名为阿诺克斯的鸽子得过很多奖,深受人们的喜爱。它既聪明,又勇敢。一次,船长们遇到了危险,是啊诺克斯破了重重危机,解救了船长们。他还非常爱自己的.家。即使被猎人关了两年,他还是没有打消回家的念头。终于有一次,他逃了出来。它躲得过野狼,却躲不过猎人的追杀和鹰的捕捉。阿诺克斯被打了一枪,他没有死,也没有放弃,它继续向前飞着。这一切看似美好,可命运之神最终没有眷顾他。在最后一刻,他被鹰撕咬,美丽的羽毛也七零八落的。

  “阿诺克斯!你怎么能死啊!你知道吗?你再坚持一下就可以看到家了啊!”可怜的阿诺克斯,我心中默默的想着,眼泪不听话的留了下了。最后,我想对大家说:“让我们爱护动物吧!因为动物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读《红脖子》有感9

  大家好!我在班级的图书角里借了一本《红脖子松鸡》,我在课间和回家的时候阅读,感觉非常好看。

  《红脖子松鸡》故事情节是红脖子松鸡英勇漂亮可他还是没能逃出猎人的圈套。红脖子松鸡是自然之子,自然之王给他打造了一身漂亮的羽毛、健壮的翅膀和完美的身体。红脖子松鸡每天都要提防着猎人们,特别是老猎人老克迪,还有提防他的天敌们。

  红脖子具有超人的智慧,每次都能从猎狗和老迪克的枪下逃走,可是老迪克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下了几个绊子。一天,红脖子看到天上有一个小黑点,“那不是老鹰吗?”红脖子想着,立马向前跑。突然,他发觉自己绊倒了什么东西,不知怎么就头朝下悬在了半空。红脖子是被猫头鹰杀死的,猫头鹰把红脖子的心抓出来吃掉了,然后再把他撕的粉碎。就这样有名的红脖子松鸡的身影在世界上消失了,那以后,世界上一只松鸡也看不到了。到了春天,树林里的'鸟儿也听不到红脖子的咚咚的打木桩的声音了。

  说完了红脖子故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谢谢。

读《红脖子》有感10

  今天我读了《红脖子松鸡》。

  里面讲了红脖子松鸡从小就受着各种天敌的威胁,有一次,它和它的妈妈还有同伴为了排出寄生虫,吃了黄栌,大量排泄,几只体弱的小松鸡还死了。红脖子松鸡离开妈妈后,熬过了寒冬,和一只母松鸡生下了许多小松鸡,可是,有一天,母松鸡和四只小松鸡都被猎人杀死了。而剩下的三只小松鸡也有两只被冻死了,只有红脖子松鸡和一只小松鸡度过了冬天。不过,那只小松鸡也没有逃过猎人的枪。就连最后,红脖子松鸡也被猫头鹰杀掉……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松鸡一家有个悲惨结局。不仅是因为天敌的.威胁,还因为猎人的捕捉,我认为我们应该爱护、保护动物。

读《红脖子》有感11

  《红脖子》是加拿大的西顿写的,西顿从小喜欢观察、研究飞禽走兽,后来,他根据观察的素材创造出许多动物故事。他的故事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展示动物的心理,强调动物的感受,而不是人类的思想情绪。我今天主要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

  红脖子从小就没了父母和兄弟姐妹们,所以他一个人独立生存,学会了许多生存技巧。有一天,他正在啄枯木,突然发现他后面有一个母鹧鸪正在看着他。然后在交流的过程中,他逐渐喜欢上了这个母鹧鸪并向她示爱,之后他们就组建了一个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中间,他的孩子失踪过一次,不过他和他的妻子利用斜坡把他的孩子救了上来。可是有一天,猎人的到来造成了他妻子和孩子的死亡,只有一个小鹧鸪存活了下来,不过红脖子并没有为此而放弃生的希望,一直和猎人斗志斗勇。他带着仅有的一个孩子生活,并且教会他躲避猎人的方法和生存技巧,但遗憾的是,他最后一个孩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几次的侥幸逃生,造成了猎人们都非常的痛恨他。阴险的猎人们打成了共识,一起追杀红脖子,把红脖子住的周围都布满了陷阱。孤军奋战的红脖子,最终落入了猎人的陷阱,倒挂在树上两天的他,最终被猫头鹰结束了生命。

  这就是《红脖子》的故事,当我读完红脖子的故事之后,我总是对红脖子面对困境时不放弃和在困难面前冷静分析的精神加以崇拜,不知道你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呢?你也来读一读吧!

读《红脖子》有感12

  暑假里,我又阅读了很多书,其中《红脖子》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书中记录了《红脖子》《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宾果》和《公鹿的脚印》六个故事。这六个故事我都非常喜欢,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脖子》。

  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就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结果相继丢了性命,只有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认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并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直到有一天,红脖子成了父亲,而且是一位非常负责任的好父亲。他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的誓言,并牢记誓言。他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儿……

  可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红脖子一家被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即使他们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但是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还是把他的亲人和爱人一一带走,最后,他孤苦伶仃。在红脖子家破人亡、悲痛欲绝的时候,有一天,终生努力做一个好爸爸的他也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在奄奄一息之时,红脖子还在深情地呼唤着他的妻儿。

  读完《红脖子》这个故事,我再次泪流满面。这个故事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始终贯穿着爱与奉献的精神,红脖子伟大的父爱如同他那彩虹般灿烂的尾羽,让人见之而动情,令人潸然而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的深思。

  红脖子之所以成为一位优秀的父亲,是因为小时候他从没和爸爸一起生活过,而是由妈妈抚养长大,他知道妈妈含辛茹苦地照顾他们兄弟姐妹是多么不易,于是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想想我自己,我是多么幸福啊,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辅导和教育。红脖子他知道孩子没有父亲的滋味,更知道妈妈的艰辛,所以他不但是兄弟姐妹中最听妈妈话的孩子,而且发誓:成年后要做一位优秀的父亲。可是,灾难使他家破人亡,心灰意冷的他也中了老猎人——科迪的圈套——天罗地网,最终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真是太悲惨了!

  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的心狠手辣,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告诉人们:动物也爱生命,动物也有尊严,动物也向往自由。他们比人类更纯洁,也更有感情。动物还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谐相处,决不能重演这样的悲情故事!

读《红脖子》有感13

  红脖子是唐河河谷的一只鹧鸪,它有十一个兄弟姐妹,妈妈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这十二个鹧鸪。然而,鹧鸪的生活并不是简单的:狼,猎人,猎狗……小鹧们一次次跟妈妈共度难关。

  后来,孩子们长大了,都各自离开。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直到有一天,红脖子和布朗妮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小时;到后来,他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甚至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红脖子不由得紧张、担心、焦虑不安起来。最终按捺不住,无法安心的他在树桩上、峡谷里啄个不停。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唧唧呀呀的`小不点儿。红脖子的誓言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可是在他们生活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说到这里,这不,一位名叫科迪的猎人就来了,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红脖子也因为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结束了一生。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

读《红脖子》有感14

  4月2日,我完完整整地把这篇精彩感人的文章《红脖子松鸡》给读完了。这篇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松鸡妈妈有十二只小松鸡,它们长得俊俏美丽,可是它们一只只地死去了。唯有一只松鸡,它很乖、机智、勇敢,努力和敌人作斗争,但它最后还是牺牲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佩服的是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它的最大优点是勇敢、坚持不懈、永不服输。“嘿!你往哪里逃,快给我站住!我要消灭你!”这是它对付敌人时的口头禅。代表着为了不让大家受到一点伤害而表现出来的勇敢。它,也很机智、活泼、聪明。记的有一次,它遇到了一只凶恶的野狼,正当狼追过来的时候,松鸡大喊一声:“来抓我呀,来呀,看你能抓住么?”说完它跳了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它跳到了狼的背后,它“扑通”一下把狼给压死了。它大叫一声“哼!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个这样的启发,就是“永不服输”。文章中的红脖子松鸡既勇敢又机智,它经过重重难关,为了大家,它牺牲了自己。这个永不服输的'道理告诉我们,你要勇敢地去做,胜也爱你,败也爱你,只要你敢去做,敢去面对,你就是勇敢者,就会受到别人的尊敬。比如:《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走了十四年,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比如:我和别人打比赛,我0:7落后,我永不服输,继续拼搏,最终以11:7大胜。

  希望大家都来读这本书,收获更多的道理。

读《红脖子》有感15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遇见了你,你屹立不朽地站在年久失修的书架上,让我第一眼注意到。你的外皮都铺满了灰尘,可见你在这个书架上是多么的不起眼,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我注意到了你。生活,得失相间。——致《小战马红脖子》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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