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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8-27 13:51:0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常用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常用15篇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了许多,它主要描写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的名字叫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非常机灵、善良和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而做出的种种努力,同时也描写出了学生心中那份自然的天真和纯洁与家长和老师做出的许多“抗争”。在金铃的身上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高贵的品质,她虽然成绩一般,知识面却很广,品质也非常优秀,她的真正和善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她关心同学、爱护小动物、处事大方等等。

  我要说的就是一件她爱护小动物的'事。那天,张灵灵同学把她的蚕宝宝随便的扔掉了,金铃便悄悄的把蚕宝宝装进自己准备的盒子里,盒子里放满了桑叶,其实班里最近这样的现象很多,因为最近学校门口有人专门卖这些蚕宝宝给同学们,每次金铃都会悄悄地把大家养了又扔的蚕宝宝收起来放到自己准备的盒子里,因为金铃不忍心看着这些蚕宝宝就这样被大家扔了,“这毕竟是一只大自然赋予生命的小动物呀!”金铃自言自语的说着。看到这里时我能够深刻的感受到了金铃的善良可爱。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做个成绩优秀的孩子同时也应该像金铃一样做个善良,爱护大自然,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2

  暑假中,我和爷爷奶奶一起读了这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大.在这本书中让我认识了一个女孩金铃,她正直,乐观,善良,活泼,天真。在平时人见人爱,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女孩。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我能有幸读到这本书,认识金玲,我很高兴。书中的主人公她虽只有1米55的个子又胖嘟嘟的,说实话她吸引了我因为不管她的`成绩怎么样,她一直都很努力和认真。

  书中让我有感触的事情有很多很多。比如,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事情是这样的:在学校的一棵树下有几只蚕宝宝,她为了找蚕叶给蚕宝宝吃,便找到了孙奶奶的家,看到了蚕树。就从那一次金玲认识了孙奶奶,还和孙奶奶有一个约定,孙奶奶给金玲补习,不要钱,蚕叶也随便拿,但这件是绝对不可以告诉别人,父母也不可以。当时,金玲就犹豫了,可就是她的善良,不想让蚕宝宝饿死,让她决定撒这么一次谎。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好孩子的内涵非常丰富,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孩子……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并且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金玲同学的老师病了,金玲去看望老师,老师让金玲给全班同学上一堂作文课,然后把全班的作文及金玲批改的情况给她看。老师看了金玲给同学们的作文作的批改之后说:“你作文批改得这么好,自己作文也写得很好,为什么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呢?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金玲说:“我没想什么啊,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孩子。”老师听了笑着对她说:“你作文这么好,就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很有感想,那就是关于好孩子的标准问题,不是说只有成绩好的同学才是好孩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在其他方面有特长或者能够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的,一样都是好孩子。

  这个故事也使我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关于好孩子问题的一件事。在一次作文比赛中,我得了一等奖,但是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成绩不冒尖,还不能算是好孩子。但是很多家长知道了我作文比赛得奖的事后都说:“作文比赛能拿到一等奖,就已经是好孩子了。”这件事也让我对自己增强了信心,我觉得,只要付出辛勤的汗水,就能取得好的成绩,只要你用心,所有的人都能成为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4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写的。 我一翻开书本,才读了几行,渐渐地我就喜欢了这本书。大概读了几个小时,我就把整本书给读完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黄蓓佳写的很具体,很真实,很明确,很仔细,很细致,很认真。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金铃、金铃的妈妈(赵卉紫)、金铃的爸爸(金一鸣)。 具体介绍了金铃,说金铃很粗心,很马虎,更重要的'是,她有50公斤的身体,保准的重量级选手。 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也介绍了金铃的爸爸(金一鸣),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这道门槛上跨越,因此挺忙,不怎么管家里的事。也介绍了金铃的妈妈(赵卉紫),不熟悉的人容易听成“卉子”,觉得像日本名字。我觉得书本里的金铃跟我一样:粗心、马虎......我希望我和书中的金铃一起努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找到一个好工作,找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丈夫!我也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持到底,遇到困难,勇于站出来“挑战”。

  只有知道自己的短处才能补,要补就要向别人学习,从别人的优点中

  找出自己需要的东西,用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我建议你们也读一读这本书哦!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5

  暑假里,我第一次翻开《我要做好孩子》时,就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给迷住了。

  作者黄蓓佳阿姨的笔下跳出了一个活泼,善良,可爱,宽容的小女孩金玲。她在老师生病时主动送去花儿问候老师;当好朋友尚海被别人欺负时,见义勇为;当她看见小鸟被顽皮的.小孩弄死时,很伤心,写下了《我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表达了她爱护小动物的心愿。

  我也发现金玲和我许多类似之处。比如说粗心,它就像口香糖一样,紧紧地粘在我身上,甩也甩不掉。数学曾是我的“软肋”,就是因为粗心,所以经常没能考到满分。经过渐渐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就在这次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最棒的成绩一百分!果然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很多孩子会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优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这样只是单单表达了学习上面,好孩子不仅仅是这样。金玲也是一个好孩子,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6

  寒假的一天,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人翁金铃机敏、天真、善良的个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金铃擅自带小朋友,体会当妈妈的情节,勾起了我幼时的回忆……

  记得那是我上幼儿园大班时发生的事情。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王阿姨带着她不满3岁的女儿——欣欣到我们家来玩,过了一会儿,妈妈就和王阿姨一起出去了,临走时,妈妈关照我要带好小欣欣,她们一会儿就会回来的。“好的。”我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我们在一起玩什么呢?我突然想到了玩过家家的游戏,我也想乘机当一回“妈妈”。一开始,我带她玩芭比娃娃和小皮球,欣欣挺高兴的。可不久,欣欣突然要小便,我便带着她去卫生间,帮她一层层的脱裤子……,最后,还要帮她擦干净,真的好麻烦。也许,我的`不高兴太表露在脸上,还没等我休息一下,欣欣又哭着要妈妈了。我说:“我就是你的妈妈。”可欣欣一点也不理会,哭得更急了。这可怎么办,我试着以前妈妈哄我的办法,拿好吃的零食哄她。没想到,欣欣直接把零食摔到地上,而且哭声更大了:“我要妈妈、我要妈妈,你不是我的妈妈。”我第一次单独面对这么糟糕的场面,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突然,我想了一个好办法,拿起遥控器迅速打开电视,调到了少儿频道,当时正好在放《喜羊羊与灰太狼》,这招还真管用,慢慢的,欣欣就被俏皮搞笑的画面给吸引住了,不再哭了,我的心也终于放下了。后来,妈妈和王阿姨还好好地表扬了我。

  本来,我以为当妈妈是那么愉快,那么好玩,一直比较向往。可通过这一次尝试,让我感觉到,当妈妈是那么的不容易,一点儿也不轻松。现在想想,我小时候时常也会不懂事,甚至无理取闹,真的很想向妈妈说声:对不起,妈妈,你辛苦了,我一定会做一个爱您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7

  金铃,我感觉她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她的的妈妈和老师以前却不这么认为。妈妈每天给金铃买这买那的,结果全是复习题。从此,上六年级的她,除了给妈妈买菜的时间,就再也没有一点玩的时间了。好像书都长了手,硬要把她拽回去不可。

  金铃是一个丢三落四的女生,可她的口才能力十分好,令人刮目相看。同时,她做事也考虑很周到,这两点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先说说她的`口才能力。在猫和老鼠你喜欢哪个中,金铃用充足的理由说服了妈妈,让妈妈把猫送回去。天啊,关于猫和老鼠的联想出自一个11岁孩子的口中,带着那种铭心刻骨的哀伤幽怨,构成了对成年人的震撼!

  还有就是她做事考虑很周到,很大度。从倪志伟让金铃扮演猪八戒中,她就用自己很周到而细密,又不伤害大家的方式,打败了倪志伟,真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呀!

  金铃,你真是我的学习榜样之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8

  最近几天,我仔细读完了最喜爱的作家之一——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感受颇丰,特写此文来表达我内心中的感受。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女,刚过十一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学校到家的路程里,有四个小杂货摊,三个小吃店,一个美发厅,一家修自行车摊,一家新开张的礼品店。因为金铃对陌生人都能够“自来熟”。所以这十家摊点店铺里的老板和伙计,全是她的忘年交。金铃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换句话说,都是中不溜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金铃从在六年级毕业班时励志要做一个好孩子,到“老老师”帮她补习数学再到六年级下学期班主任生病了,最后到升学考试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喜、怒、哀、乐的事。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全书的第十九章《老师生病了》。这一章主要讲了金铃的语文老师刑老师为了教学生而累病了,得了“见字就晕”症。得这种症状的人不能见字,一见了字就觉得全身不舒服,头晕目眩,不能改作业。正好这天中午金铃来看望刑老师,还给老师送去了鲜花。于是邢老师与她来谈论班级里的事情,还让金铃担任了一回小老师,让她布置下午两节自习课的作文。第二天凌晨零时许,金铃才把所有诸如登分之类的工作全部完成。当天中午,她又详细地把同学的作文写得怎么样详细地讲给刑老师听,还把为什么评这个分数讲了出来,刑老师听后颇为欢喜,并表扬了她。

  这一章给了我无限的启示:我们在老师生病时要给予关怀与爱护,不要像当初金铃的朋友杨小丽一样去探望刑老师都要纠结半天,怕这怕那,到头来还是不去。而且要善于在别人的言行,谈写中找出自己之短,取长补短,并思考为什么会比别人短之类的道理。

  关上书本,蓦然回首,想起主人公的方方面面,故事中的棱棱角角,与生活中的我一对比,就发现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回味,去深思。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9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0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1

  前几天,我们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著作——《我要做个好孩子》。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真正的知道了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只要人格100分就好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上了六年级的小胖子金铃升学考试前立志要做一个好孩子而做出的种种努力。金铃虽然很胖,但她一点儿也不为这个而感到自卑,反而觉得胖也有胖的好处。所以我从金铃身上找回了自信:人的外表是天生的,谁也无法改变,只要你不去重视,丑点也没关系。因为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书中有一个故事说:老师办了个强化班,有好几个学生加入了,其中金铃也在内。有一天,老师晚去了一会儿,几个好学生就在里面“放鸭子”,谁知把那户人家的垫子扔破了。老师知道后,问了一个老实人,谁知他竟然说是金铃干的。金铃知道后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她凭着“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心态为自己“申冤。”在这里,我又从金铃身上找到了最美的东西——正直。成绩不好没关系,但如果我有畏怯的心理。那我岂不是低人一等吗?

  我想:我的'成绩也许比金铃好,我也许没她胖,但我身上有她那种豪气和正直吗?没有!但是,如果我能够努力的话,我是一定可以做到的!

  读了这本书,我彻底明白了:衡量好孩子的标准不可以再用成绩,而应该用品德来衡量,人格必须100分!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主人翁“金铃”和我一样是个小学生,天真活泼,长得胖胖的,她所经历的生活让我觉得很亲切,因而感触很深。

  金铃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由于考试总考不了高分,她在父母、老师眼里不是个好孩子。因此,父母为她报了许多补习班。可她不管怎么努力,成绩还是上不去。她一有空总喜欢跑出家玩,作业也十分马虎,但她善良天真,喜欢幻想,时常帮助别人,为人热心,个性也十分开朗。

  看着看着,我就想到了自己。我和金铃有一样的经历,同样胖胖的,也时常为减肥而苦恼。和她相比,虽然我成绩优秀,是老师眼里的好孩子,但我也不喜欢做作业,不时因为作业和父母顶嘴,怀念幼儿园的快乐时光,想离开学校尽情玩耍……可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了金铃为成为好孩子而不断努力,她从不放弃,坚信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大家肯定。她的这种自信和努力正是我所缺少的。同时,我也看见了金铃父母为她所作出的'种种牺牲,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不也一样“望子成龙”吗?

  我看完书,自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和金铃一样努力,做个品行优良、学习优秀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3

  这几天,老师带领我们读了一篇黄蓓佳写的著名小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让我重新找到衡量好孩子的标准!

  这本书主要讲了:毕业生为考上重点中学而努力学习,家长又为帮儿女考上重点中学而四处奔波,找家庭教师帮儿女补课。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玲。金玲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重量级选手。虽然她很胖,学习成绩又一般,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好孩子。因为金玲的机智、正直和善良打动了我。

  金玲的作文最能表现她重感情和她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金玲写作文观察很仔细,写的很细腻,她写出来的作文不像孩子写的那样简单,又不像大人写的那样深奥,她的作文是那样感人,那样令人回味无穷。其中,我最喜欢金玲的那篇文章——《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敬佩她。就连老师也说,让我们好好向她学习。

  金玲遇到困难十分机智,她让我为她而感到骄傲。在那次元旦庆祝会上,副班长倪志伟为了让金玲出丑,便排演了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在这个小品中,倪志伟故意让金玲演猪八戒,让尚海演猪八戒的媳妇。不仅如此,倪志伟还说了许多话挖苦金玲。金玲气愤不已,心想:明着斗,不行,咱暗着斗!于是,金玲就在《我应该向英雄李平乐学习》的`这篇作文里把倪志伟的坏事抖了出来,表面上看是把倪志伟与李平乐对比,可金玲的用意却不是这样,大家也许都猜到了吧!你看,金玲还是很聪明的哦!老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大发雷霆,可为了要证明金玲没有说谎,便收集了全班同学知道倪志伟做的坏事。不查不知道,一查真是吓一跳呀!倪志伟做的坏事真多呀!身为副班长竟有这么多的坏事,他的职位肯定是不保了。金玲,你做的真对,真解气呀!

  从金玲身上,我找到了自信,因为我也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我总是觉得比金玲还差那么一点儿,因为我没有她那么机智,所以我要努力,成为比金玲还要好的孩子。从金玲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你就会成功!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4

  今天,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这本书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故事描述了善良正直、活泼可爱、学习马虎、成绩平平的金玲,一直想做个令亲人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可在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后,结果总是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但是,金玲却没有放弃,经过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她终于成为了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了。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金铃那种因为想留住心里的纯真,而和大人作出了种种“抗争”打动了,其实她本来就是个好孩子,只不过在大人们眼中,有时她的表现有些令人失望,原因是人们判断好孩子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她一直按照自己心目中的好孩子的标准在努力,事实证明,最终她确实成为了一个好孩子,真可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是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把善良正直的人称为好人,但在社会上还有一些心术不正的'坏人,在不断搞破坏,使社会不得安宁。如果每一个人人都能像金铃一样有一颗纯洁的心,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心动了吗?是否想更加仔细地了解金铃这个好女孩,学习她的优秀品质,也努力成为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好孩子呢?那么就赶快去拜读一下这本书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5

  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

  主人公金铃是个六年级学生,她善良、天真、正直、机敏……文中有些事让我记忆犹新:金铃在做数学题时,难一点儿的拓展题常常能做对,可偏偏在计算题、应用题这类不该丢分的的题目上丢分,妈妈又好笑又好气,可又有什么办法呢?金铃一不留神就错了,看来只能怪“一不留神”了。在小学升初中最后一个寒假中,妈妈给金铃买了一大堆习题,本来学校里就发了语文、数学、英语各一本寒假作业,而且每天还要写一页毛笔字,再加上十篇寒假日记和妈妈买来的'这些习题,金铃觉得自己要被书山题海淹没了。

  读着读着,我越来越觉得金铃既像我,又有点不像我,在数学考试中,我经常一个不小心就把数字看错,选择题也会“看花眼”……等到考卷发下来了,我的心里别提多懊恼了,可下次考试依然照旧,连我自己也对自己无可奈何,只能提醒自己下次小心。

  虽然金铃大大咧咧的,可她很善良,她让无家可归的幸幸暂住在她家,还给幸幸洗澡,和她一起睡觉,她还把妈妈给她的钱都用来买一个幸幸喜欢的娃娃;她在老师生病时去探望老师,还帮老师给同学们修改作文……

  在上学路上,金铃偶然得到了几条蚕宝宝,为了给蚕宝宝找到合适的食物,她可算是煞费苦心了,在外面晃了一上午,依然一无所获,突然,她发现一户人家的庭院里有一棵桑树,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金铃蹑手蹑脚地爬进去,刚想爬上树摘桑叶,就被桑树的主人发现了,奇怪的是,桑树的主人不仅不怪她,还要教她数学,还答应每天给她二十片桑叶,蚕宝宝的食物有了着落,这下金铃可算是踏实了,自己不仅有人帮忙补习数学,蚕宝宝也不用饿死了,看来是金铃的率真博得了这位孙淑英奶奶的欢心!

  作家黄蓓佳根据自己的女儿小升初前的一些事用生动的笔触写下了这本书,作者写好了主人公金铃,自然也写好了千千万万个孩子。读过这本书的许多孩子惊叹着同一句话:“金玲和我真像啊!黄蓓佳阿姨怎么知道我的事情呢?”我们还要感谢黄蓓佳阿姨,她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作者把一个可爱、善良、热情、正直刻画得淋漓尽致。书的题目是《我要做好孩子》,可在我看来,金铃已经是一个好孩子!她没有100分的成绩,也没有耀眼的外表,但她有一个善良而淳朴、美丽而平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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