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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9-20 16:22:4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集合(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集合(15篇)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金玲同学的老师病了,金玲去看望老师,老师让金玲给全班同学上一堂作文课,然后把全班的'作文及金玲批改的情况给她看。老师看了金玲给同学们的作文作的批改之后说:“你作文批改得这么好,自己作文也写得很好,为什么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呢?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金玲说:“我没想什么啊,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孩子。”老师听了笑着对她说:“你作文这么好,就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很有感想,那就是关于好孩子的标准问题,不是说只有成绩好的同学才是好孩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在其他方面有特长或者能够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的,一样都是好孩子。

  这个故事也使我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关于好孩子问题的一件事。在一次作文比赛中,我得了一等奖,但是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成绩不冒尖,还不能算是好孩子。但是很多家长知道了我作文比赛得奖的事后都说:“作文比赛能拿到一等奖,就已经是好孩子了。”这件事也让我对自己增强了信心,我觉得,只要付出辛勤的汗水,就能取得好的成绩,只要你用心,所有的人都能成为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哦,原来要做好孩子需要尊重老师、帮助老人、晚辈……”我手里捧着刚读完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郑重地说,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金铃”的胖女孩在父亲金亦鸣和母亲赵紫卉、老师及同学的帮助下,从一个学习中等的.女孩到学习优秀、讨人喜欢的女孩子。这本书告诉我的就是:我们不是说要当好孩子就能当好孩子的。

  对于此事,我也深有体会。我还记得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字写得很难看,还很重,用橡皮擦的时候,一用劲,就会擦通,嘴还很贫,害得经常被妈妈骂,但是我一心想要当好孩子。就这样,我几乎连续了一个月左右都在念叨:“我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妈妈和爸爸已经对我说过上百次、上千次:“聪聪,要做好孩子,不是光凭嘴上说的,最重要的还是实际行动呀!”有一次中午吃完饭,妈妈就出去和邻居聊天;而我呢,看着碗池里的那些脏碗心想:我来帮妈妈洗碗吧。想着想着,我就洗了起来,还哼着小曲呢。洗完后,妈妈回来看到后,笑得合不拢嘴,夸我长大了,还说:“聪聪,你离做个好孩子已经不远了,加油啊!”

  放假的时候,除了帮爸爸妈妈洗碗、煮饭、拖地;有时也会整理整理自己的房间之类的……

  我终于明白了:要想做一个好孩子,其实也不简单,要长期坚持不懈,学习更是如此。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20个;数学口算题10题错6题。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粗心,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的心血白白浪费。我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你们看我的行动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听到《我要做好孩子》这个书题时,久久回荡在我的耳边,真是余音绕梁,令人震撼和回味,我不禁找到了这一本书一读,读完之后,我颇有感受。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金铃六年级的日常生活,体现了金铃的天真烂漫。

  读着这本书,就好像在谱写自己的生活一样,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呢,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过于看重分数的的老师和家长,课余时间上补习班,这好像就是我们这些当代小学生共同的遭际和命运。

  当金铃看到那些可怜的`老鼠,不禁感叹做人没什么意思,没有快乐,没有自由,还不如去当蚕宝宝呢,这是撼人心魄的呼唤,我感受到金铃内心不自在,不快乐,这是金铃出自肺腑的期待理解和信任的呼唤。

  在这里,我要敞开自己的心扉:我们每个小学生何尝不是这样呢,沉重的书包有如大山压着我们稚嫩的双肩,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之中,不能不能寻找到自己的快乐,无暇顾及自己的爱好、兴趣、娱乐、快乐的我们被不快乐包围着,快乐就像肥皂泡沫一样,转瞬即逝。快乐就是我们天生的权利,不能剥夺,尚不理解这一点,就不能当父母,当老师。早在20世纪40年代,我国伟大的教育学家陶行如就写下了《儿童四大自由》:如果我是一个小孩:我不要恐怖;我不要饿肚;我要玩得高兴;我要有机会长进。

  老师们,家长们,你们需要倾听我们的心声,当整个社会能够倾听我们的心声,那么就意味着我们要快乐了。

  老师们,家长们,社会,今天你倾听我们的心声了吗?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孩子励志的书,它是由江苏作家黄蓓佳所著,书名是《我要做好孩子》。

  在这本书中通过各种生活情节的讲述,描写了主人公金铃如何为将自己变成一个老师和妈妈都喜爱的好学生做出的种种努力。一则则生活故事,把我们带进一个代表性的少年儿童那快乐的日常生活和真挚的情感里。

  金铃从前只是个成绩一般,在老师和妈妈心目中表现也一般的女孩,除了体型的微胖外,似乎能让人记住的并不多。然而与之形成明显反差的是她却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是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颇有正义感的女孩子。虽然她的成绩不是那么的优秀,充其量不过中等,但她那言行背后,展露出的美好心灵却值得我们学习,令人记忆深刻……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书中有一章节写到,金铃在放学的路上,发现一个经常路过的修自行车老人的摊边围观着许多人,她好奇地跟着凑起热闹来,钻进人堆后才发现,原来是这位修车的`老爷爷刚刚突然中风去世了,身旁孤独的孙女一个人茫然不知所措。因为孩子的父母也早就离异,多年来,她只能跟爷爷相依为命。爷爷突然去世,于是她的“天”塌了。金铃舍不得她,就将这个叫幸幸的小女孩带回了家。她的善良举动给很多的人带来了心灵的震撼,在今天,“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经成为常态的时候,她居然会带一个互不相识的人回家,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怎样一颗美丽的心灵?

  过去我也曾经遇到到类似的事情,但也只是凑个热闹而已,从来没有想到过是否应该要给予别人些帮助,对比金铃的作为,我突然间脸上有些发热的感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与其感悟,不如行动。可以肯定的是,未来我将会以金铃为榜样,学习她肋人为乐的精神,向有困难的人伸出友爱之手,哪怕是扶起摔到的小孩,给初来乍到这个城市的路人指路等……。

  这本书中讲述的故事,都从独特的某个角度令读者受益匪浅,也让我们在一个个故事天地里,感受着正能量,洗涤着自己的心灵!书中精辟地点评到“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金铃这样一个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高贵心灵的女孩子,难道不算是一个好孩子吗?

  我向你推荐这本书哦!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我喜欢读《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因为在书中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主要讲的是:六年级的学生金玲,一个学习中等,但很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天真、活泼 ,每天都很开心 ;会去喂养小黄猫会去饲养蚕虫宝宝;会看望生病的老师;她贪玩、马虎 ,经常会异想天开……

  在金玲身上我好像看见了自己。写作业时,会抄错题、会算错数字,也会错字连篇。我也会像金玲一样贪玩,幻想自己能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养小金鱼、小狗 ,也会在阳台上种植物:小番茄、红薯、多肉等等。

  不一样的是,妈妈说,一二年级的我是懂事、听话、努力上进、成绩优秀的孩子。慢慢的.,随着年龄的增长 ,我有了很多的坏毛病:学习上也很少主动了,成绩也没有以前好了。而书中的金玲,却在成长中一天比一天懂事,一直很努力的做个好孩子。所以我很惭愧,也决定要像书中的金玲那样,做一个积极主动的好孩子。

  在中秋国庆的假期里,我一有空就翻出这本书读读。读着,读着,我就走进了这本书中,书中的金玲就是我,做好自己,不断进步;书中的喜怒哀乐,让我懂得了自信和努力的重要。为自己喝彩,我一定要做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小时候,听妈妈读;大一点儿,用手指着读。现在,我仍然一遍又一遍的读着这本书——《我要做好孩子》。当我每次捧起这本书时,都有一种人逢知己的感觉。

  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展示了她的家庭与学校、她的生活与学习,和她的喜与悲。她在学校是一个中等生,不怎么受到老师的关注;在家里,母亲的话常常像刺猬一样刺在她不怎么可爱的分数上。她的'生活没有大起大伏、没有大故事,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女孩,我却倍感亲切。

  在这本书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篇“猫和鼠,你喜欢哪个”。听了这么一个问题,你一定觉得可笑,这还用问吗?而你的答案也一定与金铃母亲一样,当然是喜欢猫啦!可金铃有着她自己独特的看法。“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娅如、倪志伟……他们就是讨人喜欢的猫!”金铃所说的悲愤的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正如金铃所说的,大人们都喜欢成绩拔尖的所谓的好孩子,他们就如同得宠的猫,而金铃只是一个中等生。她对猫和老鼠的联想,带着刻骨铭心的哀伤幽怨,对人是多么强烈的震撼!一个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孩子是多么希望别人的关注和赞美。就像老鼠一样,长年生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是多么刺伤孩子的心灵啊!

  我也是一个六年级学生,学习情况与金铃相似,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家里,父母总是数落我,夸奖别的孩子。我曾一次又一次努力,想做得比别人更好,可却没人发现。我常常想为什么别的孩子都那么优秀,唯独我那么差。打我上学起,父母心中就只有分数,我的喜怒哀乐似乎被他们所遗忘了。我多么渴望父母的支持和宠爱, 这本书中的哀与喜告诉我们在我们身边,有着许许多多的“金铃”,让我们去关心他们,让他们心中充满真真正正的欢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这本书的作者是专业作家黄蓓佳。主人公是一个刚过十二岁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金铃,在本市新华街小学六年级上学。她的身高1.55米,体重50千克,是一个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她整个身子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很可爱,让人一见了就很喜欢。

  作者着力刻画的六年级小学生金铃,是我们似曾相识而又很有个性特点的普通女孩,金铃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过于看重分数和名词的`老师、家长,以及被逼着进行强化训练班、学钢琴、减肥等等。作者紧紧抓住金铃那大大咧咧、天真烂漫的性格与一味追求高分、升学率的教育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她的同班同学倪志伟斗志;同张灵灵、李小娟一起进行的养蚕记。从一个一般的、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到一个老师心目中的好孩子。是经历了无数坎坷,无数事件。金铃从这些矛盾冲突中展现主人公事与愿违的苦恼和不被大人理解、看重的委屈,揭示出她那单纯而又色彩斑斓的内心世界,当我们听到不堪重负的金铃发出的“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我就是只可怜的老鼠。”这感人心魄的呼唤声,让我们越发深切地感到:沉重的书包不仅压弯了金铃稚嫩的肩膀,而且严重地压迫着她的整个儿心灵。

  黄蓓佳笔下的金铃,是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孩子。作者用深情地笔触,通过一些富有个性色彩、不同寻常的思想行为,如:自作主张地把一个没家可归的女孩领回家;用自己仅有的一块二毛钱买了一支康乃馨送给病中的邢老师;为挨饿的蚕宝宝找桑叶而东奔西跑、翻墙越栏……揭示出她那重感情、富有同情心、纯真美好的心灵。尤为精彩、动人的是:作者从金铃在“扔垫子”事件上受了冤枉、委屈后的心理和讨回公道的过程,表现出她的机智、正直和是非分明的性格。

  看到金铃的所作所为,活泼开朗,我就会想起我们班的一名同学。他和金铃一样,永远是活泼开朗的化身。他不把成绩看得那么重,如果考得不好,他就自言自语道:“失败乃成功之母,下次继续努力,争取获得一个好成绩。”他也是正义和机智的化身。他只要看到,有人对另外一个人无理取闹,他就会伸张正义,用机智战胜了别人。虽然他的成绩不算最好,但在我们心底深深地刻着一句话:一定要做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好孩子不单单是学习成绩好,还需要心灵美、乐于助人。我一定要争取做一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绝大多数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很多孩子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名列前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我认为好孩子的标准不仅仅是这样。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也没有这样的标准,难道她就不是好孩子了吗?NO!NO!NO!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很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金铃并且拥有了像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懂得怜悯、关心别人、善良……

  我想我们不管成绩多差,多好,父母也都会欣然接受,因为全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管孩子怎么样,都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不理不睬,因为没有那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读后感《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只要尽自己最大能力了,就证明你是最棒的。成绩好坏都是过去,重要的是现在。只要我们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才是父母最想看到的结果。“好孩子”我来了。虽然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成功,但是我知道我尽力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好孩子不只是嘴上说说,还要有行动。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好孩子这个词大家应该都很熟悉。

  在黄蓓佳的笔下,好孩子就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她就是——金铃。

  金铃今年上六年级,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新华街小学。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型重量级选手。因为脸蛋胖嘟嘟的,所以经常被人揪,用她的话说就是被揪出老茧了。

  金铃有一次被诬陷了,可她并没有像她同桌尚海那样慌张,而是自己冷静处理事情,而且把这件事处理的井井有条,让人觉得她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孩子。还有一次,邢老师病了,就让金铃替她上一节作文课。而这位小老师不像以前的'她那样马虎,现在她却很认真的批改作文。

  这书告诉我们每个孩子,只要想成为好孩子,就要按好孩子的态度看自己,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这几天,老师带领我们读了一篇黄蓓佳写的著名小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让我重新找到衡量好孩子的标准!

  这本书主要讲了:毕业生为考上重点中学而努力学习,家长又为帮儿女考上重点中学而四处奔波,找家庭教师帮儿女补课。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玲。金玲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重量级选手。虽然她很胖,学习成绩又一般,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好孩子。因为金玲的机智、正直和善良打动了我。

  金玲的作文最能表现她重感情和她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金玲写作文观察很仔细,写的很细腻,她写出来的作文不像孩子写的那样简单,又不像大人写的那样深奥,她的作文是那样感人,那样令人回味无穷。其中,我最喜欢金玲的那篇文章——《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敬佩她。就连老师也说,让我们好好向她学习。

  金玲遇到困难十分机智,她让我为她而感到骄傲。在那次元旦庆祝会上,副班长倪志伟为了让金玲出丑,便排演了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在这个小品中,倪志伟故意让金玲演猪八戒,让尚海演猪八戒的媳妇。不仅如此,倪志伟还说了许多话挖苦金玲。金玲气愤不已,心想:明着斗,不行,咱暗着斗!于是,金玲就在《我应该向英雄李平乐学习》的这篇作文里把倪志伟的坏事抖了出来,表面上看是把倪志伟与李平乐对比,可金玲的用意却不是这样,大家也许都猜到了吧!你看,金玲还是很聪明的`哦!老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大发雷霆,可为了要证明金玲没有说谎,便收集了全班同学知道倪志伟做的坏事。不查不知道,一查真是吓一跳呀!倪志伟做的坏事真多呀!身为副班长竟有这么多的坏事,他的职位肯定是不保了。金玲,你做的真对,真解气呀!

  从金玲身上,我找到了自信,因为我也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我总是觉得比金玲还差那么一点儿,因为我没有她那么机智,所以我要努力,成为比金玲还要好的孩子。从金玲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你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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