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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肖祥敏,李 通
(南华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摘 要:孝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最基本的伦理范畴。对孝的研究受到各个时代学者和统治阶层的高度重视,从而也形成了大量具有时代价值的孝伦理思想。其中又以儒家的孝伦理影响最为深远。今天,批判的继承和发扬儒家的孝伦理思想,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儒家;孝伦理;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34-02
“孝”是儒家伦理体系的起点,是人心向善的道德根源。何为“孝”?《尔雅·释训》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字》将孝解释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指的是子女要好好照顾、侍奉父母;“从老省,从子”,是从“孝”字的结构来看,它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老”字的上半部分,下面是“子”字,意为子在下面侍奉上面的老人。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援引谢幼伟先生的观点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
一、儒家孝伦理的基本内容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认为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是由它而产生出来的。那么,作为一切道德根本之孝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杨国枢先生将其归纳为:敬爱双亲;顺从双亲;谏亲以理;事亲以礼;继承志业;显亲扬名;思慕亲情;娱亲以道;使亲无忧;随侍在侧;奉养双亲;爱护自己;为亲留后;葬之以礼;祀之以礼。杨维中先生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养亲:即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尊亲:对父母,不仅要做到奉养,还要从人格上尊敬他们,使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满足;遵亲:顺从父母的意愿;礼亲:对父母的奉养符合周礼;光亲:主张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建立功业,以光宗耀祖。肖群忠先生认为儒家的孝伦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事生;事死。其中事生包括养、敬、忧、谏四个方面,事死则包括俭、哀与不违三个方面。本文从养亲、敬亲;尊亲、谏亲;祭亲、继亲三个层次,六个方面来阐述儒家孝伦理的基本内容。
第一,养亲、敬亲。养亲,就是要求为人子女者要“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满足父母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使他们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衣食住行皆能有养。根据《礼记·祭义》中曾子所述:“孝用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养亲仅仅是做到了“其下能养”,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尊亲:使父母感受到精神上的奉养,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论语·为政》中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子女做到能养不代表就是对父母的孝,而是要做到更高层次的“敬养”。即从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求提高到满足其精神上的需要。
第二,尊亲、谏亲。《孟子·离娄上》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认为,孝亲有“养口体”和“养志”之分。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求而不顺从父母的意愿只是“养口体”,而“养志”不仅要让父母衣食无忧,还要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也就是说,父亲健在的时候看儿子的是否孝,就要看儿子的志向是否与其父一致;父亲去世后,要看儿子的行为是否符合父亲生前的志向。父亲去世三年儿子也不改变其父生前的行事原则。只有这样,才算是做到了孝。儒家孝伦理在强调尊亲的同时,提出了“谏亲”。所谓“谏亲“是指父母的行为处事有什么明显不对的地方,作为儿女有义务向父母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提醒父母改正。如果父母没有听从自己劝谏,自己也不得心中不满进而产生怨恨,还是要恭恭敬敬的对父母尽孝道。
第三,祭亲、继亲。儒家孝伦理在人们对父母事死方面和事生有同样的伦理要求。(哲学理论论文 www.fwsir.com)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按照礼节奉养他们,死后要按照礼节安葬他们,祭祀他们。按照《孝经·丧亲章》所说,就是要“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父母在世之时,对他们恪尽孝敬之心,父母去世以后则怀着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并时常缅怀祭奠他们。作为孝子如果能做到这些,就算完成了自己的根本义务,履行了对父母生养死葬的道义。
二、对现代社会孝行异化的剖析
所谓孝行异化是指现代人“善事父母”的行为的方式方法脱离了孝道本身的伦理要求,从而使之丧失了孝道本身应该具有的道德价值。当前社会上孝行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赡养父母。自古以来,赡养父母都是为人子女应尽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子女年幼尚无能力自立的时候,是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作为子女天经地义的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反观时下每年的节假日,很多在城市生活的人,宁愿选择旅游,甚至宁愿到乡村体验农家乐,也不愿意回到老家看望父母。《孝经·五刑章》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如果按照《孝经》所说,在三千罪名之中,不孝敬父母是最大的罪责,那么子女连最起码的赡养义务都没有做到,不知当以何罪论处。
第二,养而不敬。很多人认为做到了赡养父母就是对父母行孝,没有意识到孝首先要求的是子女对父母发自内心深处的爱。这种爱不仅仅是因为血缘的关系,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殊本质要求。有许多人认为所谓的孝道,就是以优越的物质赡养父母。当父母健在,是否仅仅就是物质上赡养就够了呢?其实孔子说的“礼”还包括用尊敬的心对父母进行生活上的照应和爱护。孝道第一首要是敬,是属于内心的。孝心不是做做样子,对父母的敬,是要打心眼里发出的,不是为了怕别人笑话不孝而做出的虚伪举动。也不是知道要孝,就故意以大宗的礼品招摇过市,向邻人显摆来表示自己的孝心,而平日里从不在意父母的冷暖心情。当这些“赡养”之幌子被拿开,当其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其真实“赡养”之心不知会伤父母之心,国人之心到何种程度?
第三,轻事生,重事死。有一句俗语说道:“在生不孝,死了拜耗”。有些人对父母在生不尽孝道,父母离世了倒尽孝道。父母生前,子女对父母不管不顾;但是死后的丧葬,却办的风风火火。但事实是,只有生前活的“尊严”,才能死的有“尊严”。老人怎样才能活的“尊严”?无非就是儿女的孝顺。儿女的孝顺体现在哪里?体现在老人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很多人在父母生前不养,不孝,不敬,而在父母去世之时却因忌惮于世俗而大肆的操办丧事和祭祀活动,甚至不惜重金为父母修建豪华的墓地和祠堂,还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对父母的大孝。殊不知,父母需要的仅仅是为人子女者对其生前的一片孝心而矣。子女不重事生,反重事死,岂不与父母的意愿背道而驰?这又谈何之孝心?
第四,愚孝。儒家提倡孝,特别是汉代独尊儒术,以孝治天下,每一个皇帝去世以后,在谥号前都加一个孝字,如孝文皇帝、孝武皇帝等。后代流行于世的一对口号是:君叫臣死,臣不死,臣为不忠;父叫子亡,子不亡,子为不孝。今人称此口号为愚忠愚孝。“愚孝”之所以为愚,是其只重动机,不重效果;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从根本上说,不是真正的孝道。即子女以孝之名,对父母的命令不分是非曲直,不必有理性的判断,只需一概无条件的遵从。这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家长制权威不容置疑不无关系。儒家提倡“以孝治天下”,后来却演变成“父叫子亡,子不亡,子为不孝。”若在古时,人们出现这种观念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时社会还太落后,“三纲”中的“父为子纲”地位在人们心中太重,太难以撼动,这是历史和时代的原因。可如今,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在解放,为什么现在还会有那么多的人“愚孝”呢?如果长此以往,子女在对父母尽孝的过程中,便形成了自身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绝对服从权威的奴化性格。
现代孝行异化情况之复杂、涉及的地域范围之广泛、人数之众多,足以说明孝行异化已经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
三、儒家孝伦理的当代价值
儒家孝伦理是古代社会中国人最高的道德准绳和行为规范,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始终凝聚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关系,而且也起到凝聚中华民族向心力的作用。
第一,提倡孝伦理有利于家庭和睦。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经济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这就决定了我国在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作为社会组成部分之家庭必然要承担养老之责,子女必然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加强孝伦理建设,使子女懂得对父母不仅要进行物质上的赡养,而且要进行精神上的赡养,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第二,提倡孝伦理有利于培养爱国主义精神。《礼记·大傅》中说:“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称,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社稷”也就是国家,“重社稷”也就是重视国家、热爱国家的意思。中国人的爱国心不仅包含着对故乡土地的情感,而且包含着对祖先的崇拜。所以拥有着共同祖先的中华儿女不论身处何地,都时刻不忘自己是炎黄子孙,时刻不忘对祖国的统一和复兴所应尽的义务。这种情感就是孝子对祖国的孝养,是爱国精神的体现。提倡孝道,有助于将全世界的华人紧密的联结起来,有利于培养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提倡孝伦理有助于将孝从家庭伦理提升为社会伦理。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解决社会老龄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现实养老机制的需要,也是当代家庭养老的重要保证,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量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养老问题是我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足,“未富先老”,这就决定了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目前最基本的养老方式。尤其在农村,依靠家庭养老更是老年保障的重要形式。这样,传统孝伦理的现代价值也因此随之进一步凸现出来。因此,提倡儒家孝伦理,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就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传统孝道不仅是一种扩展性的伦理规范,而且是一种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孝伦理始于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组织进而扩展为整个社会,由个人私德扩展为社会公德的特性。所以,要把孝伦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启蒙教育开始,并使之成为终生教育的必修课。这样,就可以使人们认识到孝要从最基本的孝敬父母,关爱亲人开始,将爱的范围逐步扩展升华,最后达到泛爱众的道德情操。
总之,提倡传统孝伦理之精华部分的教育,规范社会家庭关系,树立尊老敬贤的时代新风是增强民族责任感和凝聚力的核心。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是十分有益的。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杨维中。孝道与现代家庭伦理[J].中国哲学史,1997,(2)。
[3]李祖扬。现代文明与孝伦理[J].道德与文明,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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