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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和“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段工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部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自1月10日全面铺开,5月15日基本结束。现将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和第二阶段(思想发动,学习培训)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对前段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回头看”,看调查了解是否全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得是否准确、制定的措施是否可行等,并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调查了解情况要全面。既要了解单位党员队伍的一般情况,更要找准党员队伍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了解党员队伍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掌握党员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差距。要尽量具体化,不能大而化之,含糊不清。通过进一步调查,搞清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弄清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想什么、盼什么、怕什么。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以系统为单位于2月3日前报市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
2、明确隶属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对所有党员重新登记造册, 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明确每一位党员组织关系的隶属单位,并逐一落实管理责任,防止出现党员漏管的现象,确保每一位党员都参加到教育活动中来。(1)对离退休党员、提前离岗党员、停薪留职党员、工作调动党员等,拉出清单,该转移组织关系的及时转移,该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及时办理。(2)对借调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半年以上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不足半年的,由借调单位与原单位协商,在借调单位参加学习,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3)对未就业的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随迁家属党员,由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党组织落实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以系统为单位于2月3日前报市教育活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
3、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各系统、各党委、各总支、支部,要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市委教育活动《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行业部门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全过程的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方案中要总结提炼一句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口号。参加教育活动的各党支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本系统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这项工作要于2月5日前完成。
4、培训教育活动骨干。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政工科长和下派的督导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学习省委书记张高丽等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市委下发的教育活动《意见》、《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使他们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熟练掌握各个阶段和关键环节的具体操作问题,成为组织和指导教育活动开展的明白人,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培训时间要不少于半天。
二、“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段的主要工作
1、广泛动员,迅速铺开。
各党总支、支部、党组要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月8日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进行思想动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作动员部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过街联等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浓厚氛围。
2、抓好学习培训,保证学习效果。
(1)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试用本)》、《十六大报告问答》、《中国共产党章程问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等,也可以选学一些其他有关内容。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党员要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在职和退二线的党员要通读全文;离退休和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选学部分文章或章节,但必须保证重点内容的学习。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购置一些辅导材料,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
(2)采取灵活方式。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施学。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相结合,坐下来学习与走出去参观考察相结合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入基层对党员进行面对面的辅导;要讨论交流相互学习,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互相启发、互相带动、互相借鉴;要集中宣讲辅导学习,邀请市委党校教师
等有关人员作辅导报告;要树立典型引导学习,要推出自己的典型,利用身边典型将教育活动推向深入。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 要采取送教上门、帮扶结对的办法组织学习。同时,要寓学于乐,通过开展党建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灵活学习形式。各单位在学习的方式上要大胆探索创新,敢于突破过去的框框模式,务求实效。
(3)保证学习时间。在岗党员,可以半天学习,半天工作;每周六的集中学习日必须保证,每周至少要安排三个晚上(7:00—9:00)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学习辅导、看录像和讨论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4)强化学习纪律。要建立学习考勤、监督检查、补课等制度,保证党员参与率达到100%。除年老体弱、有病卧床的党员外,其他党员都要记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确实不能参加的,要明确专人送学上门;长期在外不能回来的,定期寄发学习资料;驻外工作人员和脱产培训的,定期回来参加教育活动;因公出发的,回来后及时补课。可以通过考试等方式检查学习效果。
(5)领导干部要以普遍党员的身份所在支部的学习和有关活动,督导成员要与所驻单位党员一同参加学习培训,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6)学习阶段结束后,由党支部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填写《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鉴定表》。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思想发动、学习培训的过程中,各党组、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每个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为下步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提供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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