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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价格诚信规范价格行为
倡导价格诚信规范价格行为
党的十六大提出:“市场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作为保障,要有一定的规则来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这种规则既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正式、非正式的行业规范、国际惯例和商业诚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面对形势要求,作为价格管理监督职能部门,我们深感肩上责任重大,如何适应现代市场管理的需要,拓展新形势下价格监管的新路子,已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答的新课题。近两年来,我局按照省市物价局提出的建立价格诚信机制以及区委区政府“共铸诚信鼓楼”的号召,在湖南路、山西路商业街区,大力推行和倡导诚实守信,开展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机制,营造诚信氛围,杜绝价格欺诈,遏止不正当竞争为内容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以“明码实价”为创建方向,以树立“价格诚信示范商场”为典范,努力打造“湖南路价格诚信一条街”,并以一街带全区,促进全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
一、树立价格诚信理念,引导企业遵守价格诚信的行为规范
当前市场价格信用缺失有多种表现,其主要表现在经营者价格法规意识淡薄;使用价格术语,广告用语失信;商品虚高定价,折扣促销失信;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广告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面。其造成危害是商品价格交换背离实际情况,使广大消费者产生“价格信用危机”,商家和企业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影响自已的信誉和同行利益。
湖南路是全国文明一条街,其商业圈大中型商场相对集中,有各类商业企业200多家,在全市商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的零售额占到全市六城区总额的17.6。以2003年的统计,日平均人流量达到14万人次,重大节假日人流量高达30—40万人次,2003年湖南路商圈实现销售额77.22亿元。作为全国文明街,经过数年的打造,城市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在湖南路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有一定的基础,同时也能取得较好的示范作用。
从市场价格信用缺失到价格诚信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用法律手段规范经营者从业行为,使企业经营者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信用缺失给其带来的危害,这是一项破现行企业经营失信,立诚信理念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在湖南路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按照政府倡导,企业参与,行业响应,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企业遵守价格诚信,加强行为规范,重树企业形象。创建工作主要从几个层面来实施,一是把培育、发展“明码实价店”作为价格诚信创建的奋斗目标。2003年经过培育、指导我们发展了涵盖吃、穿、用,有一定价格管理基础21家专卖店为“明码实价示范店”,要求“明码实价示范店”向社会公开提出:“不讨价还价,不虚构原价,不随意调价,不做虚假广告”的“四不”承诺。运行一年后,2004年经过群众测评,考核验收,重新命名了17家为“明码实价店”。另对斯高瑞服饰店等四家企业因不能遵循当初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摘去“明码实价示范店”的牌子。今年,我局将在辖区其他商业街区再培育、发展一批“明码实价示范店”,通过滚动发展,扩大价格诚信领域,努力让“明码实价”成为商家的经营模式。二是突出价格诚信商场示范效应,带动和影响更多企业参加到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来。通过企业申请和考核评定,培育了苏宁环球购物中心、苏宁电器山西路店、五星电器山西路大卖场、湖南路商场、太平洋百货、山西路百货大楼、百富时尚百货公司、世纪泰富百货八个大中型商业企业为“价格诚信示范商场”创建单位,并授予铜牌,要求各示范商场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人员责任制,价格法规学习(培训),定价、调价、台帐登记,商品价格标示,价格投诉处理等五项管理制度,杜绝价格欺诈,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树立大中型商业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对在“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有价格不轨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取消铜牌,并在媒体曝光,不搞终身制。三是在湖南路全街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通过“致湖南路文明街商家的一封信”,指导商家建立商品价格台帐,规范商品标价签,不虚构原价,建立健全价格管理规章制度,设立专(兼)职物价员;开展优化经济结构价格政策法规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最终实现明码实价诚信一条街创建目标。通过“关于规范商品价格广告用语的提醒函”,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虚假的价格广告欺骗、诱导消费者,禁止利用价格广告进行价格欺诈,在商品降价销售时,应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诚实明码标价。通过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机制,规范标价和价格广告,使价格诚信真正成为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倡导价格诚信理念符合广大消费者企业经营者的意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的生
倡导价格诚信规范价格行为
党的十六大提出:“市场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作为保障,要有一定的规则来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这种规则既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正式、非正式的行业规范、国际惯例和商业诚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面对形势要求,作为价格管理监督职能部门,我们深感肩上责任重大,如何适应现代市场管理的需要,拓展新形势下价格监管的新路子,已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答的新课题。近两年来,我局按照省市物价局提出的建立价格诚信机制以及区委区政府“共铸诚信鼓楼”的号召,在湖南路、山西路商业街区,大力推行和倡导诚实守信,开展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机制,营造诚信氛围,杜绝价格欺诈,遏止不正当竞争为内容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以“明码实价”为创建方向,以树立“价格诚信示范商场”为典范,努力打造“湖南路价格诚信一条街”,并以一街带全区,促进全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
一、树立价格诚信理念,引导企业遵守价格诚信的行为规范
当前市场价格信用缺失有多种表现,其主要表现在经营者价格法规意识淡薄;使用价格术语,广告用语失信;商品虚高定价,折扣促销失信;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广告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面。其造成危害是商品价格交换背离实际情况,使广大消费者产生“价格信用危机”,商家和企业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影响自已的信誉和同行利益。
湖南路是全国文明一条街,其商业圈大中型商场相对集中,有各类商业企业200多家,在全市商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的零售额占到全市六城区总额的17.6。以2003年的统计,日平均人流量达到14万人次,重大节假日人流量高达30—40万人次,2003年湖南路商圈实现销售额77.22亿元。作为全国文明街,经过数年的打造,城市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在湖南路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有一定的基础,同时也能取得较好的示范作用。
从市场价格信用缺失到价格诚信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用法律手段规范经营者从业行为,使企业经营者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信用缺失给其带来的危害,这是一项破现行企业经营失信,立诚信理念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在湖南路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按照政府倡导,企业参与,行业响应,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企业遵守价格诚信,加强行为规范,重树企业形象。创建工作主要从几个层面来实施,一是把培育、发展“明码实价店”作为价格诚信创建的奋斗目标。2003年经过培育、指导我们发展了涵盖吃、穿、用,有一定价格管理基础21家专卖店为“明码实价示范店”,要求“明码实价示范店”向社会公开提出:“不讨价还价,不虚构原价,不随意调价,不做虚假广告”的“四不”承诺。运行一年后,2004年经过群众测评,考核验收,重新命名了17家为“明码实价店”。另对斯高瑞服饰店等四家企业因不能遵循当初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摘去“明码实价示范店”的牌子。今年,我局将在辖区其他商业街区再培育、发展一批“明码实价示范店”,通过滚动发展,扩大价格诚信领域,努力让“明码实价”成为商家的经营模式。二是突出价格诚信商场示范效应,带动和影响更多企业参加到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来。通过企业申请和考核评定,培育了苏宁环球购物中心、苏宁电器山西路店、五星电器山西路大卖场、湖南路商场、太平洋百货、山西路百货大楼、百富时尚百货公司、世纪泰富百货八个大中型商业企业为“价格诚信示范商场”创建单位,并授予铜牌,要求各示范商场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人员责任制,价格法规学习(培训),定价、调价、台帐登记,商品价格标示,价格投诉处理等五项管理制度,杜绝价格欺诈,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树立大中型商业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对在“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有价格不轨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取消铜牌,并在媒体曝光,不搞终身制。三是在湖南路全街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通过“致湖南路文明街商家的一封信”,指导商家建立商品价格台帐,规范商品标价签,不虚构原价,建立健全价格管理规章制度,设立专(兼)职物价员;开展优化经济结构价格政策法规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最终实现明码实价诚信一条街创建目标。通过“关于规范商品价格广告用语的提醒函”,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虚假的价格广告欺骗、诱导消费者,禁止利用价格广告进行价格欺诈,在商品降价销售时,应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诚实明码标价。通过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机制,规范标价和价格广告,使价格诚信真正成为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倡导价格诚信理念符合广大消费者企业经营者的意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的生
命,而价格诚信更是确保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有序运行的基础。湖南路是全国文明商业街,商业街的价格是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企业诚信经营也是消费者最期盼和关注的热点;同样,经营者也希望有一个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竞争市场。为了扩大“价格诚信”创建工作的影响,广泛了解社会对“明码实价”现实意义的认可程度,今年3.15前夕,我局会同鼓楼区统计局研究制定了“价格诚信”问卷调查方案,并委托区统计局城调队在湖南路地区对1000余名消费者、100多个商家进行了民意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群众消费时最关心的是商品价格,占问卷人数的58.04;认为打折成风是造成市场价格混乱的首要原因;群众最关注的是企业的诚信,最期盼的是实行明码实价。在向商家的调查中99.08的商家对创立企业信用品牌和形象意识强烈,把诚信经商视为自己的立业之本和生命线。因调查涉及的面广,层次分布均匀,反馈出的信息,充分显示,我局在湖南路商业街开展“弘扬诚实守信,倡导明码实价”活动,符合民意,符合商家的利益,它对净化投资环境促进市场竞争力,繁荣经济等多方面影响很大。对此,中央电视台、省市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三、推行价格诚信理念拓展新形势下价格监管新路子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尽管这两年来,我们在价格诚信创建工作上迈出了一大步,做了大量工作,从正面引导了广大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为价格诚信工作基础了奠定。但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价格诚信的效果远没达到,广大消费者对市场价格变幻漠测反映依然强烈,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要我们去做,要求我们以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意识,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
首先,应注重调查研究,分析市场价格信用缺失的成因,寻找对策。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进价格诚信活动,使这项工作即迎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又有助于市场价格诚信机制的建立,增强广大经营者社会责任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正面树立价格诚信典型事例,暴光价格欺诈反面案例,提高价格诚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强维权意识,抵制商家各类虚假的促销经营活动。三是抓好价格法规的宣传培训,价格政策的提醒,帮助企业法人、物价管理人员熟悉《价格法》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定价基本知识,指导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四是采取跟踪考核方式,对入围“价格诚信示范商场”的创建单位和“明码实价店”进行动态管理,制定考核达标标准,实行年度审验,经年度考核审验,对不合格单位,取消其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五是大造声势,延伸价格诚信领域。动员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学校、医疗服务单位、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创建工作,使价格诚信理念在经营服务中得到充分体现。六是加大价格不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及时严厉查处价格失信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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