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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同志在全市专项资金监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就贯彻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200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全面推进2005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及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作了讲话,我完全同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松南同志还将就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监管两项工作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12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通报了一些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查处情况,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问题进行了部署。正声书记和清泉省长分别就这一问题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决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市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下面,我就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我市专项资金监管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财政专项资金既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保障,又是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稳健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近几年来,中央、省、市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下拨和安排给我市的各种专项资金越来越多,每年数以亿计。这些专项资金涉及到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医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教育、科技、计划生育、房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债资金和市政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使用结果直接影响着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因此,市委市政府对这一工作一直很重视,始终坚持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鄂州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和效益,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围绕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章立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出台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资金拨付国库直达支付体系,规范了部门预算,严格了专项资金的支付程序,建立了项目审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跟踪监控机制,保证了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审计部门通过加强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并进行了纠正查处,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作出了贡献。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守财经纪律,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腐败,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这些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监管措施不严,制度落实不力,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在我市个别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一是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地方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和单位挪用专项资金建房、买车;有的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滥发工资、补贴;有的部门以提取管理费、服务费,收取设计费、检验费等名义,层层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转移专项资金;还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转入“小金库”,挥霍浪费。在近几年的一系列检查中,几乎每年都有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如:2001年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市园林局骗取财政绿化资金30余万元等问题,该局原负责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去年六月,市纪委、市检察院查处了武钢鄂州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市工商联原会长王庆佑伙同他人虚报冒领上级下拨的科技专用经费160多万元,并私分60余万元的重大问题。最近,省政府主要领导还批示对我市段店镇政府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全省通报。市财政监督部门在对2003年度21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抽查过程中,查出违规资金516万元。2004年我市对14名县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5697.5万元,绝大部分是专项资金。
二是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中不按制度办事,财务管理人员法纪观念淡薄,专项资金管理的“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资金私存乱放、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随意用专项资金列支管理费开支,甚至
根据单位领导意图造假帐、编假数据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最近,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起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出违纪金额140余万元,这些违规资金已全额追缴上交财政,下一步将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滞后,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处理不够有力。近几年,尽管财政、审计、监察机关对各类专项资金加大了监管力度,但是对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开展经常性的监督不多,事前、事中监督做得不够,大多都是事后监督;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今后,凡是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其他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四是用专项资金为小团体谋利益。从这几年发现并查处的案件看,部分单位小团体观念、本位主义思想比较突出。少数单位把上级和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当作部门单位的资金随意乱用,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对此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措施不力;二是有些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法纪观念不强;三是缺乏严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但是影响很坏,危害极大,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且腐蚀干部,败坏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对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首先,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政策性补贴等专项投入,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扶持群众发展生产、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和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只有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才能真正把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才能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其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从而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只有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才能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财经纪律不严、资金管理混乱容易给腐败分子作案以可乘之机,各种腐败行为也大多与对金钱的攫取和占有存在着丝丝缕缕的联系。因此,只有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严肃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些地方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的是有法不依,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对违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查处不力,从而使少数胆大妄为者有机可乘,部分徘徊观望者攀比作案。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切实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立项、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和管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方面,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
第一,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投向不出问题。去年,我市市直55个部门的189家单位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公检法等6家拥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其所有收入都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这为我市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编制和审批实现程序化运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全市所有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都要坚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的原则,为防止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要结合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形式,将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检查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向社会公开,增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要实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公示制度,对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专项资金项目要实行听证制度。财政部门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从源头上防止虚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第二,要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规范管理,堵塞专项资金监管上的漏洞。为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各类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财经纪律规定,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规范各类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结合实际和专项资金的特点,将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为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要规范完善资金专帐管理、专户储存制度,使用审批制度,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要将专项资金的监管与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专项资金的拨付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必须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办理。去年9月,市直单位国库集中收付网络正式启动,同时取消了市直各预算单位自行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市直一级全额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规范管理,为财政资金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避免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提供了良好的运行平台。今年,三个区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要抓紧落实,确保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行。各乡镇街的会计服务中心也要抓紧建设,力争今年全市所有村、居委会全面实行会计代理服务,保证财政专项资金自上而下的全程财政监督,避免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滥用行为发生。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及时遏制专项资金监管上存在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使用要用在“刀刃”上,切实维护鄂州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要扎实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当前要以检查和纠正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购车、建房和乱发奖金福利等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检查和纠正挪用专项资金经商办企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为重点,坚决惩处领导干部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弄虚作假、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以及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卫生、支农、计划生育、国债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面不能少于专项资金总额的50%。
第四,要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流、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一般性违反规定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党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构成违纪的,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盲目决策,造成财政专项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既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内在要求,又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监管行政领导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财经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执行财经纪律、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制度。要认真组织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予以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与此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带头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观念,坚决纠正以权代法、部门主义、本位主义,以及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错误行为,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纪国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来,讲政治、讲大局、讲法纪,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法规,保证各项财经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块负责”的原则,严格将专项资金的监管责任划分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具体领导,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的情况纳入责任制一并检查、考核。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在专项资金监管工作中严把“三关”:一要严把审批关。要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立项审批程序,实行集体审批制度,不得搞暗箱操作。二要严把资金使用关。各项目单位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要严把监督关。要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检查和再监督,严防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优势,统筹安排好监督检查工作,合理调配力量,既要保证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又要尽量减少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监察机关要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的行为严肃查处。各部门要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对专项资金强有力的监管合力,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同志们,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切实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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