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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时间:2023-02-26 09:40:17 群众团体 我要投稿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继省、市煤炭工作会议之后,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5年的各项工作,并对在过去的一年里,为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2008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力合作、齐力奋进,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简要回顾、客观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
  200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我们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县煤炭工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有序,煤炭工业发展来势较好。
  2005年,我们进一步突出煤炭工业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发项目、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全年原煤产量18万吨,实现产值2973万元,虽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进一步深化整治,实施停产整顿,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整合资源,有序组织生产,全县煤矿初步进入了“合法办矿、依法治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步伐,我们通过招引资为国有均坪煤矿复产扩能项目引进资金3000万元,计划2008年年底实现排水复产;同时根据我县资源分布情况,对全县煤矿开发进行规划布局上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有三对矿井(麻阳水、陈家湾、白沙);另外,国有铁溪垅煤矿的复产项目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如以上项目顺利启动,预计到2008年原煤产量可突破30万吨,我县的煤炭工业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矿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矿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先后于2005年6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煤矿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在这两次专项治理中,各矿均已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对瓦斯进行监控,一旦超限能自动断电,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认真进行各方面的整改。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整治,椒板溪等12对矿井已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并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也办齐了“五证一照”。今年元月份经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这12对矿井已准予恢复生产,其他3对技改矿井正在进行技改施工,迎接今年6月份的验收。通过这一系统的整治活动,各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好转,抗灾防灾能力大大加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配置内部机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根据上级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改变过去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一手抓的模式,专门设立安全监管股专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逐矿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帮助指导整改。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12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计600余条,其中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20余条,全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余份,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41份,下达《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通知书》23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市行管办及常德监察分局对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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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煤矿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延续、年检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随意改造、乱开井口、一矿多井等现象。特别是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生产技术工作管理规范化,从各矿井的技术资料整理到各类证照的申请、办理、审批都是全程跟踪服务。全县12对矿井因设计规范、布局合理、证照齐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顺利通过复产验收。
  (五)依法、依规从严治矿,煤炭生产经营有序规范。
  针对煤炭市场供求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因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及时予以关闭,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煤炭准销证的发放与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为合法、有序、安全、规模办矿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职能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起,对违法和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给予了处罚。加大了依法、依规治矿力度,使我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息息相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基础仍然不牢固,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是煤矿老板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经常,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05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非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重超标,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为建设和谐溆浦的不和谐音符。
  二、立足当前,把握机遇,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008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煤炭工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总体方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优质生产技术服务,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机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今年我们决定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各矿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矿,风险抵押金如数返回,并作为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奖金。同时年底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验收,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矿要给予重罚,凡发生事故的矿井,全年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处一万元罚金,确保安全责任真正得以落实。
  (二)搞好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
  按照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要求,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在明年底将面临逃淘。我县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都达不到3万吨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着手开展煤矿扩能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根据湘煤行(2008)4号文件规定,下列煤矿原则上进行整合:1、2005年煤矿实际(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遗留问题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2、布局不合理、井田划分不合理、走向长度少于500米的。3、沿煤层倾向属“楼上楼”开采或安全上互相影响的。凡属整合煤矿原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缺煤地区的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矿井,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资源整合等方式使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达到3万吨/年,否则,一律予以关闭。对那些资源枯竭、整改无望、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坚决予以淘汰。二是要按照煤炭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新开办矿井条件。省、市已经明确,凡储量在30万吨以下,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予审批。三是选择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矿区,在煤炭资源配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原煤产量,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要把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做为重点,继续深化瓦斯集中整治和防治水工作。凡去年已安装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煤矿要坚持投入使用,绝不能做摆设。各矿要根据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工作面数量的增加也要相对增加瓦斯探头。通过几年的努力与改造,我县煤矿也要逐步建立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防治水方面,各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购置探放水设备,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杜绝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班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短期行为;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督促管理,煤矿企业具体落实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手抓、具体责任人抓现场的模式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矿级领导要深入井下,到现场带班作业,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把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督导。局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要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和完善措施、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强化现场管理,逐矿建立隐患台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保证资金投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湘政发[2004]4号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和安全投入,坚决执行省财政厅、省煤炭局湘煤规[2002]92号文件规定的吨煤提取10.5元维简费,返矿部分作为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
  (四)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煤矿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矿矿长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复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一定保质保量送训,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四级培训站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作业。年内,将举办两期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班,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搞好培训工作。
  (五)全力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确保系统内部基本稳定。
  全面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兴煤”战略,进一步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步伐。一是用3年时间,打造国有均坪煤矿“怀化第一产煤大矿”品牌,努力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的稳步发展。2008年重点抓好矿井的排水复产,年内启动生产;2008年,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通过3年努力,力争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怀化第一产煤大矿”的奋斗目标。二是全力抓好国有铁溪垅煤矿复产项目的启动。有效借鉴均坪煤矿的做法和经验,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煤炭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设备和设施,盘活国有资产,恢复煤矿生产,解决职工就业,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发展一方。三是继续抓好锰业总公司生产线的扩能改造和椒板溪煤矿的产量达标。力争2008年全县原煤产量在20万吨以上,金属电解锰产量在10000吨以上。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监管体制混乱、行业管理弱化、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效果差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一通三防”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好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风量组织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煤矿必须主动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凡没有取得技术数据的煤矿,其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二是强化技术管理,治理乱开井口、擅自施工、违法生产等问题。凡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技术改造方案,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部门要严格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违规组织施工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借“技改、改扩建、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技术改造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治理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往往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就会酿成大的事故。因此,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十分重要。我们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同志们,2008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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