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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何大宏
(2016年2月21日)
各位领导,与会同志: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作简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由"备战"转"实战"的关键之年,我局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积极探索,着力强化一个统筹、建立两大平台、压实三方责任、用好四笔资金、实施五大工程,打好打胜脱贫攻坚首战。
一、强化"一个统筹".切实履行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牵头部门职能,主动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机构职责,严格按照《南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在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价方面的作用,突出抓好规划制定、责任分解、计划下达和业务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乡镇和行业部门开展工作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二、建立"两大平台".一是建好贫困对象信息平台。按照国家、省、市对贫困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统一要求,加快维护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抓好2015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3月底前完成数据更新;加快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信息平台录入工作,2月底完成基础数据录入,3月上旬对信息数据进行清洗,3月中旬上网试运行,3月下旬正式联网运行,实现公开查询;加快巴中市精准扶贫数字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力争2月底完成基础数据录入,3月上网运行、共享信息。二是建好脱贫攻坚宣传平台。落实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通过编辑简报、开办电视节目和开发手机APP等方式,搭建全县脱贫攻坚宣传交流平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基层实践提供经验。大力推进"订单式外宣",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上级媒体主动联系,多出"大块头"的重点报道,以生动鲜活的外宣题材向外界展现我县决战贫困、奋力奔康的崭新风貌。
三、落实"三方责任".一是落实乡镇的主体责任。按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的2016年度村"摘帽"、户"脱贫"目标,结合村"七有"、户"七有"的脱贫标准,在精准核实贫困村脱贫需求的基础上,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乡镇、到项目、到具体时间节点,并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制定《南江县脱贫攻坚考核细则》,重点围绕脱贫减贫硬指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驻村帮扶成效、部门行业投入设置考核科目,实行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总结,确保各项目标落地见效。二是落实挂联单位的帮扶责任。配合县挂包驻帮协调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体系,强化挂联部门人力、精力倾注,帮扶规划制定以及措施落实成效方面的督查考核,特别是对当年未完成村"摘帽"和减贫人口任务的驻村帮扶单位,报请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三是落实职能部门的投入责任。根据贫困村"摘帽"的"七有"标准,在县委、政府组织专门队伍核实的基础上,将涉及的路、水、电、房、产业、社会事业等主要工程内容分项打包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主动衔接项目、争取政策、整合资源,千方百计保障脱贫攻坚尤其是2016年计划脱贫村的投入需求。
四、用好"四笔资金".一是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办〔2015〕6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基层实施财政扶贫项目业务培训,突出加强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和检查验收环节的培训指导,会同财政部门健全完善项目资金报账规则和工作流程,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贫困群众受益。二是用好村级互助资金。健全完善互助资金运行管理机制,坚持县级指导、乡镇监督、村"两委"管理、理事会具体实施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四川省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互助资金退出管理办法》,适时组织对项目村互助资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运行好的互助社实行奖励,对运行较差的互助社进行限期整改,对涉及违纪问题呈报有权管理机关进行立案查处,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三是用好产业发展周转金。根据《南江县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出台产业发展周转金管理使用指导意见,明确县级部门、乡镇政府、第一书记、村委会及村产业发展周转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完善资金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和借款协议签订,有效防范周转资金流失和"睡大觉"两个极端现象发生。四是用好扶贫小额信贷。落实专门股室协调指导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乡镇和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在协调指导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搞好贫困群众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技术培训和督查考核,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力争当年完成放贷规模1.5亿元。
五、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加快推进连片开发。坚持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双轮驱动"原则和每年"巩固一片、推进一片、启动一片"思路,巩固上两、桥亭、柳湾片连片开发成果,加快推进八庙-高塔—燕山—赤溪扶贫连片开发,强化协调服务和现场指导,确保3月底前初具形象。根据县委、政府安排,牵头指导督促下两—元潭扶贫连片开发,坚持"路、水、房、产业、公共配套"并举,按照既定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着力打造南江南大门脱贫攻坚示范现场。二是协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配合县异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贫困群众搬迁意愿调查摸底和规划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完善建设补偿补助办法,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确保当年脱贫的53个村贫困群众住上安全住房。三是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加强雨露计划政策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两后生"家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四是探索尝试光伏扶贫。充分利用屋顶、荒山等闲置资源,引进社会业主投资兴建光伏电站,采取财政扶贫资金+贫困村、贫困群众资源入股方式,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门路。五是统筹推进社会扶贫。继续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募捐倡议活动和"2016年扶贫志愿者行动"."栋梁工程"、"宾利助学"和圆梦"832"等社会扶贫活动,充分发挥乡贤数据库和国家、省、市贫困对象信息平台作用,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提供准确的供求信息,实现社会力量精准对接贫困对象,不断扩大社会扶贫成效。
在全市"互联网+农业"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江夏召开全市"互联网+农业"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要展示江夏"互联网+农业"综合示范区2015年度建设成果,通过观摩学习,总结经验,相互借鉴,以点带面推开全市"互联网+农业"建设工作。
一、肯定成绩,直面困难,坚定开展"互联网+农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全市"互联网+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可圈可点,值得复制推广。
1、认真总结江夏区"互联网+农业"建设经验。一是区委、区政府认识高,工作部署及时。二是资源整合度高,组织保障到位。三是规划设计定位高,建设目标明确。四是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高,政府引导得力。
2、全市"互联网+农业"发展态势良好。市级"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框架基本搭建,全市蔬菜基地物联网技术应用面积突破万亩,设施农业、水产、畜牧、大田环境监测等4类物联网典型示范全面覆盖种植、水产、畜牧、林业等涉农领域,涉农电商企业发展到近100家,电商年交易额接近了300亿元。
3、目前各方面对"互联网+农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使农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智能化、集约化、便利化,最大限度规避农业风险,最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整体提升我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水平,加快"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的步伐。
(二)我市"互联网+农业"工作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区委、区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部分区对"互联网+农业"建设方向还不够明确,缺乏整体研究。三是部分区在"互联网+农业"资金配套和建设方式方法上还不到位。四是"互联网+农业"人才缺乏。
(三)"互联网+农业"正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互联网+农业"工作已经上升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战略工程。二是我市创新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推进"互联网+农业"创造了良好氛围。
二、全局谋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下一阶段全市"互联网+农业"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发展布局。一是要明确区级发展"互联网+农业"战略地位,开展针对"互联网+农业"的战略性研究。二是要加快制定"互联网+农业"发展路线图,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重点,分阶段推进。三是优化发展布局,结合各区农业产业化规划和示范园区布局,做好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
(二)明确建设重点,着力构建体系。一是围绕整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深入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工程。二是围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三是围绕农业农村特点和应用需求,建成农业公共服务管理云平台。四是围绕便民服务宗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
(三)要注重资源整合,放大应用效益。 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加大实用技术的集成与运用。二是要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三是要充分打造现有的农业信息化载体。
(四)要创造发展环境,打造人才队伍。一要创建创业孵化、技术研发、技能培训三大基地;二要组建专家、技术、电商运营、信息服务四大团队。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建立"互联网+农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互联网+农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注重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推进"互联网+农业"建设工作。
(三)要培植典型示范。 注重培植典型,树立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可复制"的典型。
(四)要创新投资机制。重点支持具有推广价值农业物联网应用项目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涉农电商主体。
(五)要优化指导服务。一是完善监测制度。二是提供数据信息。三是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开展营销服务。五是组织创业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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