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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3-02-26 14:00:22 乡镇农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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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千百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现就我县“千百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县实施“千百工程”,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农村面貌有新变化、农村文明有新进步。
——示范村建设:实行一次规划、全面实施、整体推进,通过三年建设达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务求出成果、出经验、能推广;
——推进村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社推村的原则,通过三年努力,使推进村的面貌有显著变化。
二、把握原则
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五项原则:
1.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要盲目建设。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村落、不同收入类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划,分类进行,避免建设的盲目性,确保全县新农村建设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2.要坚持因势利导、分步推进,不要一哄而上。
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参差不齐、自身投入能力强弱不等、建设热情高低不一等情况,采取先易后难、因势利导,试点引路、分步推进方式,坚决杜绝一哄而上,使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3.要坚持因村而宜、分门别类,不要强求一律。
结合村情民俗,抓住各村的发展重点和建设难点,找准建设的突破口,因村而宜,分门别类,发展壮大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建设规范集中村落与分散院落相结合的居住环境,坚决杜绝脱离农村实际、强求一律搞建设的问题发生。
4.要坚持统筹兼顾、分工协作,不要各自为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投入量大。必须建立政府统筹,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杜绝各自为政的做法。
5.要坚持尊重民意、注重实效,不要形式主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是农民。必须尊重民意,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明确县、镇(部门)、村和村民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实行分级负责,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强迫命令”和“形式主义”。
三、工作重点
开展“千百工程”建设,要注重**实际,结合村情、社情、民情进行,以农民最关心、受益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尊重农民意愿为首要,以全县示范村、推进村(以下统称实施村)“**”工程为切入,按照县委、县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54321”总体思路,突出“三抓四改五提高”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1.抓特色产业发展。按照“农业主体组织化、农业经营产业化、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业模式生态化、农业耕作机械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县畜牧科技城建设和“猪、竹、禽、茶、桑、蜂”等特色产业优势,从现有资源和产品入手,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优势特色农业,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小区”、“种植小区”,组织产业群和拉长加厚产业链,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做强做大。每个实施村都要培育1—2个持续增收、快速增收、整村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80以上农户有较稳定的增收来源。大力发展生猪、竹笋、茶叶、名贵花木、蜂、蔬菜、优质蚕桑、家禽、水产、水稻制种、中药材等生产基地。落实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奖励办法,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通过建基地,从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新农村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农业产业增值增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逐步实现农业经营产业化,使农民在加工增值的过程中增收。到2008年,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5000元以上,推进村达到4000元以上。根据各实施村的需要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08年,参合率达到50以上。
2.抓农业科技支撑。提高农业科技投入比重,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业科技功能,注重科研与生产衔接,加强对农民科学实用技术的普及,提高生产经营中的科技含量。加强重大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建立健全防灾、抗灾、减灾机制,不断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实施村进行精确测土平衡配方施肥工作,避免项目农业发展的盲目性。农口部门要在实施村开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清洁农业”技术推广,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加快


        气象农业、网络农业信息化建设,拓展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在实施村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力度,并落实有关农机具购置专项财政补贴政策,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每年提高2以上。
3.抓农田水利建设。根据各村情况因地制宜地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及提排灌设施,确保人均有0.5亩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农田;组织开展农田整治和坡瘠地改造,大力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水利建设项目要向实施村重点倾斜;继续抓好“长治”七期工程,特别要解决好实施村的面源污染问题;开展生态林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搞好山水田林路绿化美化,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4.改建村社道路。科学规划农村公路网络和结构布局,加强与干线公路网的有机衔接。建设和改造通往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村级公路,全部实行油化或硬化,村级公路通达率达到100;通社公路硬化;建设适合于发展农业机械作业的田间机耕道和方便农民生产的田间道路;建设院落之间的石板路、碎石路、水泥路等出行便道,通户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建立“村民受益、集体维护”的乡村道路管养机制。
5.改善人畜饮水。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搞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继续在实施村安排进行红层找水项目,为缺水农户解决一口卫生机井;利用山平塘、蓄水池、山泉水和水库等饮水水源,建设管道自流引水工程;利用地下水、河水等饮水水源建设水泵供水工程,让村民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实施村自来水(或卫生机井)用户普及率达100。
6.改造农民房舍。按统一设计新、改、扩建住房或对已建房进行外装,农民住房砖混结构达到85以上,建设安全、整洁、美观的农民新居;实行“一池三改”,建设沼气池,带动改灶、改厕、改圈,推广使用沼气、电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方便、实用的农村新型厨房;消灭露天厕所,实行人畜分离,建设清洁卫生的厕所和圈舍;配套完善住房设施,实现通电、通电视、通电话户达到85以上,同时加快农村电视微波传送和信息宽带网络建设;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上,配套设置简易的农具储藏室;有条件的村可规划布局相对集中的农民新村,鼓励和引导需要改建和新建住房的农民向规划建设的新村适度集中,将**委发〔2003〕8号文农民建房税费优惠政策延长到2009年。
7.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村民的卫生知识教育,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适时开展“村容整洁”整治活动。清除乱搭乱建,规范柴草、杂物堆放;根据规划布局和农民需要修建晾晒场地,改造和整治农户院坝,修建庭院花台;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和填埋场,清理垃圾污物,实施乡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程,加快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对农村房舍、道路、田间、沟渠的固体、液体废弃物进行清理,焚烧可化有机废物;改造和建设农户院落排放系统,清理淤泥,治理污水;鼓励养殖大户建大型沼气池,解决面源污染;搞好房前屋后绿化,全面整治卫生环境,美化净化村容村貌。
8.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抓好“一校三室”建设以及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好村小学,改造学校危房,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功能,方便农村小学生上学;建好村卫生室,配备医务人员,并建立县、镇、村对口帮扶联系工作,搞好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建好村两委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村两委办公室的配套功能;建好村文化、图书、教育培训等多功能活动室,作为会议、教育培训、文化活动、图书阅览等的活动场所;建立标准篮球场,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挖掘和培育优秀民间文化,引导和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鼓励商贸企业、供销社、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在实施村建立“放心商店”,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创新农村防火救灾机制,加大农村消防建设力度。
9.提高农民素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民素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农民子女受教育程度;以各类职业学校、闲置中小学、农广校、农业信息网站平台为依托,开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旅游农业、特色农业、务工就业、政策法律等各种类型的农民培训,未继续升学的中学生培训率达到80以上,使每个劳动力掌握1-2门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或外出务工技能,增强农民的自主创业能力,同时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增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建立集文化、广电、宣传、体育、科技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文化中心,在实施村开展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利用宣传文化工程积极开展文化娱乐、知识传播、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等教育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与普法和政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推广实用技术及环境、健康等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培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实施村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和引导,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10.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大力发扬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互助,诚实守信,勤俭持家,自立自强,致富有道,艰苦创业等传统文明,破除当前农村存在的一些不良习俗和社会风气,特别是与市场经济建设和全民创业行动不相适应的陈规陋习,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用社会主义新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在发扬传统优秀乡村文明的基础上,努力建立起学习科技、诚信守法、开放进取、奉献拼搏、艰苦创业等新型乡风。要不断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向农民普及文化、普及知识,促进农民由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转变。在广大农村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传播现代文明信息和思想观念,大力倡导文明乡风。
11.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开展以法制道德教育、村规民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四民主四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农民纠纷调解,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村民对村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努力创造农村安全和谐、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入推进“精镇壮村”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程序,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健全规范农民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实施“八步工作法”,尊重、保护“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发展,让农民真正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受益权。
12.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实施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步伐和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8年基本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实现农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加强实施村食品、药品等公共卫生安全建设,完善农村疫情监测和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好敬老院或“五保家园”,对农村五保户实行免费集中供养,并实行专人专职负责制度,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积极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引导树立正确的生育观。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养老保险和生活最低保障制度,切实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体,解除农民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工作措施
2008年,是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迈好步的关键之年。为抓住这一关键时期和关键年,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探索创新,从组织领导、选点建设、科学规划、资金投入、培训指导、全面参与、检查考核等七个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千百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既要系统分解,又要整合各方力量。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县级领导包镇、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县级部门确定一名干部为新农村建设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业务衔接。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镇级领导专职抓。村支两委要认真统筹规划和全面组织实施好新农村建设项目。团县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实施村帮助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县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派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机关干部组成“支农工作组”到实施村指导和帮助新农村建设。
2.选点建设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尊重民意”的原则,结合市对县分配的3个市级示范村和26个推进村名额,兼顾我县区域平衡,选择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地理条件的村作为实施村进行建设。示范村的选点要按照产业基础好,农民收入水平较高,村级班子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农民自愿、群众积极性高,基础设施较好等条件进行选择,以增强示范村的实效性、操作性和示范性。推进村的确定原则上参照示范村条件选择。市级示范村的确定由村委会申请、镇把关、县申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进村的确定由村委会申请、镇申报、县审定、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科学编制规划。以各实施村为单位编制详细规划,落实具体项目。制定的实施村建设规划要与区域内的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匹配,与各村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相符合,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留历史文化古迹,保持自然风貌和田园风光。本着“节约占地、放宽建筑”的要求,统筹考虑农民住房、庭院产业、杂物堆放等问题,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建设。县国土、房管、建委、环保、农口、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具体帮助各实施村精心组织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统筹做好相应的专题规划:一是镇村建设的布局规划;二是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劳动力转移规划;三是镇村文化建设和农民培训规划;四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包括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和水电路、农村水利等。做好这些规划,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注重规划的科学性,要与已有的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后,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签名同意后上报审定实施。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农民自助、政府补助、社会帮助”的原则,逐步形成受益群众出一点、财政投一点、农发资金和农村信贷倾斜一点、帮扶单位赞助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政策优惠减免一点的建设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整合资源,集成力量,推进实施村建设。县计委、财政、农口、金融、国土、建委、房管、劳动、教育、卫生等综合职能部门,要按照市里出台的“实行三个高于”、“提高三个比重”、“加大三个补贴”、“建立一个专项”等10项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争取对我县的倾斜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将掌握的各项支农资金按照“安排渠道不变、投资用途不变”的原则,安排落实到实施村的具体项目上。县镇两级部门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示范村建设,主要采取实物补助和资金补贴等方式,重点用于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和人员培训等项目。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发动农民筹资投劳,自力更生建设新家园。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要积极开发业务品种,采取多渠道措施支持新农村建设,发挥资金支持、信息咨询等作用。县域内邮政储蓄资金按一定比例返还农村,支持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不能举债搞新农村建设。尊重农民的自主创新意识,引导组建新型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但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模式可从各村实际出发,由农民自主选择,但资金的融通运用必须限定在村或生产合作社社员之间进行,开展真正合作意义上的资金互助,不能跨村经营、超范围经营。
5.整合各方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搞好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同时也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面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实行“县规划指导,镇村组织实施”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布置、政策拟定、协作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县镇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把实施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目标任务,履行好职能职责。宣传部门要建立宣传发动机制,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动员全党全社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部门要结合“精镇壮村”工程的深化,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强化对党校培训工作的指导,搞好干部培训,使其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民政部门要扎实抓好村民自治及“五保家园”;各农业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示范实施村的产业发展、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交通部门要帮助搞好村级公路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实施村“通村公路油化、通社公路硬化”及“院通石板路”目标的实现,并指导建立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规划建设部门要指导搞好村级规划和农房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扎实抓好村“一校三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国土部门要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并简化手续,搞好服务;电力部门要搞好农网改造,解决好示范村用电问题;广电部门、电信部门要切实抓好广播村村通工程,推进电视电话户户通;计委、经委、统计、财政、税务、工商、环保、劳动、社保、教育、计生、金融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中“三改变”、“两加强”、“一建立”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将项目安排落实到实施村,做到项目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并将实施方案书面上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帮建制、重点企业结对帮扶制、项目实施联席会议制、工作进展及项目实施定期通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片指导等制度。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实施村实行联姻结队帮扶,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加强培训指导。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加大培训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指导和服务,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有效地顺利推进。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对县、镇、村相关负责人等各级干部培训,着力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围绕实施村建设内容、实施办法、项目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培训;组织开展对相关项目技术人员、业务工作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项目实施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要将培训对象优先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培训,使其能力素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切实强化党校的培训服务功能。
7.严格检查考核。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务必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实施村建设和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要层层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实施村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和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切实加强对实施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或抽查,年终进行考核(占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的5分)和单项目标考核相结合,对实施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对实施村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实施村进行调整。市级示范村通过三年建设,经过验收达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的,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授牌命名为“**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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