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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在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会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50多年来,继农村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村税费改革,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治本之策。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1、农村税费改革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到底就是要把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搞好农村税费改革,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做好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50年前的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关系,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唤起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情;20年前的家庭承包经营冲破了旧体制的束缚,实现了“耕者有其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带来了农村社会的巨大变化;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减轻农民负担,推进村民自治,实现“耕者有其利”。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体现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最直观的表现是广大农民少支出、得实惠,使之有能力增加投入,发展生产;有利于缓解农村矛盾,巩固工农联盟,维护社会稳定,实际上就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
2、农村税费改革是加快农村小康步伐的有效措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当前,我区同全国一样,一些农产品供给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和地区性过剩,农产品卖难、价格不高,加上我区目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还不够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还存在不少困难,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收入有限,农民增收缓慢,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就是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广大农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只有真正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能为我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3、农村税费改革是保持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税赋制度是国家分配关系中的重要制度,是用来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绝不是解决多收一点还是少收一点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保护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增强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和拥护的重大问题。在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通过把农村税费制定、征收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实行严格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办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自治。特别是通过改革,用规范的税制控制农民负担,既从制度上规范农村分配行为,使农民能够自觉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明白哪些该缴,哪些不该缴,又使干部能够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懂得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确保农村减负工作在制度上由不规范变规范,数量上由多变少,操作上由繁杂变简易,有利于把基层干部从收粮收款中解脱出来,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的巩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一系列会议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把这件大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准确把握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和要求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政策,突出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芗城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中央提出的“减轻、规范、稳定”六字方针。减轻,就是要合理确定农村的税赋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就是要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建立从根本上遏制向农民乱收费的制度保障。稳定,就是要在减轻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农民
的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就是要坚决落实省里提出来的“五个取消、一个稳定、一项改革”。“五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一个稳定”,即稳定农业税政策;“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三要实现基本目标。就是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要。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巩固和扩大税改成果的必然要求。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在具体实施中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农村税费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的关系。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不是简单的税和费的问题,而是需要各项改革措施与之相配套。税费改革最终能否成功,搞好各项配套改革至关重要。去年十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福建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在学习领会省市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组织人事、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农村税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7个配套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自觉服从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点、方法,狠抓细化量化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在解决关键问题中推进配套改革,认真做好减人、减事、减支工作,最大限度消化改革带来的减收因素。巩固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成果,进一步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素质;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区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的补助力度,保证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的长效机制,规范农村税费行为和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要切实把税改带来的各种压力,变成调整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和减人、减事、减支的动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其次,要处理好税费改革与财源建设的关系。把加强财源建设与化解税费改革后出现的资金缺口、解决历史债务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多种渠道壮大财源,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改革不断深化。要千方百计弥补资金缺口。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财政暂时会出现较大的收入缺口,解决缺口问题,决不能在农民身上打主意。就当前而言,主要是通过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削减开支、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予以消化解决;从长远来看,最根本的还是要自力更生,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壮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要抓住农村税费改革带来降低农业成本的机遇,大力实施绿色农业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提升农业发展层次,实现农业增值增效,增加镇级财力。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这次税费改革不解决历史债务问题,省里明确提出“不还旧账、不赊新账”。不还旧账,就是指这次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偿还旧账,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层层截留或挪用;但不还旧账,并不等于不理旧账,而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债务,分清哪些是该由政府承担的,哪些是呆账坏账,哪些是该由企业偿还的,等等,而后分门别类,积极采取对策,认真加以解决。不赊新账,就是不能采用新赊账办法去弥补税费改革中出现的缺口,以免形成新的债务。因此,各级各部门在税费改革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发生新债,禁止通过向农民收费来还旧债,禁止将各镇街、村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反弹。
再次,要处理好税费改革与当前其它工作的关系。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春节即将来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安排,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与建设经济强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农村全面奔小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经济工作、社会稳定、精神文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切实把农村税费改革这一新阶段党在农村的爱民之事、富民之策、德政之举抓紧抓实,确保改出效益,改出成果,改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要在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实施方案。方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税改政策,统筹兼顾,既要确保农民减负率达到要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建立“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配套措施要细化到每个项目,目标任务要明确,可操作性要强,指标能量化的要量化。财政部门要加快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调查研究“有税无地、有地无税”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向农民解释工作,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稳定。区税改办要将实施方案按时转报市政府审批。当前,要抓紧落实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3年度收取的乡统筹和村提留退还农民等工作,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在认真搞好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一方面要立足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2004年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实现新年各项工作“开门红”;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春节物资调剂,干部职工过节安排,节日安全保卫值班,以及扶贫济困送温暖等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1、落实领导责任。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镇街是改革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镇街党委书记和镇长(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负全责、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协调,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完善措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培植、挖掘、总结、推广群众和基层的生动实践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研究对策,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前线。要继续抓好干部培训。农村税费改革大量的基础工作和群众工作要靠镇村干部去抓,税费改革的许多具体工作要靠镇村干部去做。因此,要在巩固提高前段骨干培训成果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务求所有镇村干部和派下去抓税费改革的干部,都明确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掌握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掌握税费改革的操作办法,正确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改革的各个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宣传,重点要宣传具体改革政策,宣传怎样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原原本本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改革以后得到的实惠等等,使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改革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注意把握宣传的导向、口径和尺度,不说过头话,不承过头诺。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3、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区里将成立督查指导组,深入农村改革第一线,及时掌握改革的动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对薄弱环节加强督查指导,推动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镇街也要向各村派出指导组和工作组,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督查指导,了解真实情况,及时查错纠偏。要把督查与指导结合起来,区督查指导组和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加强督查,更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善于因地制宜梳理出工作的重点,善于帮助基层想办法、找点子,齐心协力把改革工作做好,避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建立健全税改群众信访查处反馈制度,向社会公开政策咨询和群众举报电话,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改革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巧立名目、以权谋私、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或因领导不力、组织不严、作风粗暴、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同志们,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工作艰巨而复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广大群众,以科学的方法和求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税费改革,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更大的贡献。
的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就是要坚决落实省里提出来的“五个取消、一个稳定、一项改革”。“五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一个稳定”,即稳定农业税政策;“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三要实现基本目标。就是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要。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巩固和扩大税改成果的必然要求。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在具体实施中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农村税费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的关系。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不是简单的税和费的问题,而是需要各项改革措施与之相配套。税费改革最终能否成功,搞好各项配套改革至关重要。去年十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福建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在学习领会省市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组织人事、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农村税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7个配套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自觉服从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点、方法,狠抓细化量化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在解决关键问题中推进配套改革,认真做好减人、减事、减支工作,最大限度消化改革带来的减收因素。巩固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成果,进一步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素质;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区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的补助力度,保证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的长效机制,规范农村税费行为和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要切实把税改带来的各种压力,变成调整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和减人、减事、减支的动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其次,要处理好税费改革与财源建设的关系。把加强财源建设与化解税费改革后出现的资金缺口、解决历史债务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多种渠道壮大财源,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改革不断深化。要千方百计弥补资金缺口。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财政暂时会出现较大的收入缺口,解决缺口问题,决不能在农民身上打主意。就当前而言,主要是通过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削减开支、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予以消化解决;从长远来看,最根本的还是要自力更生,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壮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要抓住农村税费改革带来降低农业成本的机遇,大力实施绿色农业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提升农业发展层次,实现农业增值增效,增加镇级财力。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这次税费改革不解决历史债务问题,省里明确提出“不还旧账、不赊新账”。不还旧账,就是指这次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偿还旧账,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层层截留或挪用;但不还旧账,并不等于不理旧账,而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债务,分清哪些是该由政府承担的,哪些是呆账坏账,哪些是该由企业偿还的,等等,而后分门别类,积极采取对策,认真加以解决。不赊新账,就是不能采用新赊账办法去弥补税费改革中出现的缺口,以免形成新的债务。因此,各级各部门在税费改革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发生新债,禁止通过向农民收费来还旧债,禁止将各镇街、村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反弹。
再次,要处理好税费改革与当前其它工作的关系。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春节即将来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安排,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与建设经济强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农村全面奔小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经济工作、社会稳定、精神文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切实把农村税费改革这一新阶段党在农村的爱民之事、富民之策、德政之举抓紧抓实,确保改出效益,改出成果,改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要在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实施方案。方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税改政策,统筹兼顾,既要确保农民减负率达到要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建立“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配套措施要细化到每个项目,目标任务要明确,可操作性要强,指标能量化的要量化。财政部门要加快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调查研究“有税无地、有地无税”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向农民解释工作,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稳定。区税改办要将实施方案按时转报市政府审批。当前,要抓紧落实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3年度收取的乡统筹和村提留退还农民等工作,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在认真搞好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一方面要立足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2004年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实现新年各项工作“开门红”;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春节物资调剂,干部职工过节安排,节日安全保卫值班,以及扶贫济困送温暖等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1、落实领导责任。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镇街是改革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镇街党委书记和镇长(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负全责、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协调,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完善措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培植、挖掘、总结、推广群众和基层的生动实践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研究对策,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前线。要继续抓好干部培训。农村税费改革大量的基础工作和群众工作要靠镇村干部去抓,税费改革的许多具体工作要靠镇村干部去做。因此,要在巩固提高前段骨干培训成果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务求所有镇村干部和派下去抓税费改革的干部,都明确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掌握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掌握税费改革的操作办法,正确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改革的各个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宣传,重点要宣传具体改革政策,宣传怎样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原原本本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改革以后得到的实惠等等,使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改革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注意把握宣传的导向、口径和尺度,不说过头话,不承过头诺。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3、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区里将成立督查指导组,深入农村改革第一线,及时掌握改革的动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对薄弱环节加强督查指导,推动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镇街也要向各村派出指导组和工作组,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督查指导,了解真实情况,及时查错纠偏。要把督查与指导结合起来,区督查指导组和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加强督查,更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善于因地制宜梳理出工作的重点,善于帮助基层想办法、找点子,齐心协力把改革工作做好,避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建立健全税改群众信访查处反馈制度,向社会公开政策咨询和群众举报电话,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改革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巧立名目、以权谋私、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或因领导不力、组织不严、作风粗暴、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同志们,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工作艰巨而复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广大群众,以科学的方法和求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税费改革,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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