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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心得

时间:2023-04-21 11:58:29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心得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土中国》心得

《乡土中国》心得1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忘本”是什么意思。根据新华字典的说法,是忘记自己原来的处境,忘记处境变好之后的幸福之根。

  这有点像一些城市人。他们忘记了他们的祖先也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的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仅忘了,更让人难过的是,他们反过来取笑我们国家的人“蠢”“蠢”。真的是这样吗?费老师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解释:这不是智力的问题,而是知识的问题,当乡下人不知道车来了该怎么逃,看不到世界就不知所措的时候。

  与城市里的人相比,乡下人会更加重视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扎根于土地!我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忘记我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世代代在斯里兰卡出生、长大、死去,几本书不流。这个村庄几百年来一直有那些姓氏。村里的人口好像都依附于土地,世代之间变化不大。正因为如此,地方社会是熟人社会,熟悉并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利用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的熟悉程度。但是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否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缺乏完善的法律原则来规范各种行为,导致许多人徘徊在空白的空间里,许多城市人不可避免地会忘记自己的出身,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面临着信仰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心得2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心得3

  阅读《乡土中国》,缘起于加入了“金融支持乡村建设”课题组,在主委的建议下,学习先贤的著作研究,启发和开阔思路。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发展不均衡,乡村的发展也各具特色,加之平时接触乡村并不频繁,如何才能总结出乡村建设的共性,从金融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参与课题之初,我感到束手无策,研读之后,似乎看到一点方向。

  阅读过程中,我了解到费孝通先生的生平,以及与他同时代的潘光旦先生等民盟高级知识分子,不禁对他们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治学的顽强精神和人格魅力肃然起敬。

  回首眺望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土地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演进息息相关。有如埋藏着黄金般的相思,土地在中国人的生命中扮演着无与伦比的重要角色。无论从时间更迭还是空间聚集来看,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

  世代相传、囿于土地的乡民,以自发聚集起来的“村落”为单位,遵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规律,植物般在土地里生了根,“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他的.儿女一般”,对这个社会的人和事都熟悉到不假思索的程度。这样的熟悉社会,自然而然的孕育出符合其特征的规矩,譬如礼治秩序。

  有人说,西洋(我理解书中指美国)是“法治”的社会,中国是“人治”的社会,作者认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根源不在“人”和“法”上,而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以及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并不是“无法”,而是以“礼治”为主。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代代相传的约定俗称。在人口流动和土地资源变动都有限的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是传统,越是经过前人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言必尧舜”成了最好的生活保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成了教育后辈的常用语,人们对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于是,在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的前提下,礼治秩序使人服膺。

  如果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那么,差序格局就是是中国社会的核心。这也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出的精髓思想。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的范围很模糊。“阖第光临”,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包括些什么人,像《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宝琴、岫烟,凡是算得上亲戚,都包容得下。可是一抄家,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家庭范围可以很小,也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所谓“差序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将与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按照亲疏远近像水波纹般一圈一圈推出去,所产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这与西洋(美国)所注重的个人主义下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是不同的方向。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乡土社会是攀关系、讲交情,势必赋予了乡土社会的道德和家族观念。

《乡土中国》心得4

  按照土地整理公司“读书年”活动要求,本月精读书目为《乡土中国》,现将读书心得分享给大家。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名著。本书于1947年出版,距今已有70年,书中给出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对我们研究传统中国及乡土文化依旧不过时,十分具有指导意义。

  本书认为传统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文化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因此这本书提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结合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你会发现即使到了现在,书中的很多东西讲的其实也并不过时。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长的渊源,社会形态中的特点在很长时间内会延续下来并且不会改变。虽然可能你认为现在城镇化程度高了,中国社会没那么“乡土”了。但是城镇化,只是把一个乡土社会在外表上变得城市了,而那些社会特点,依然被延续了不少。

  读到“文字下乡”的时候,我对本书的共鸣就开始深刻了,因为我的老家就农村,乡土生活,的确语言对他们更重要,而文字更像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如今依然如此,因为语言是有情感的,所以乡音听起来才会那么的亲切,而文字的意义却没那么大的。

  再多读一读什么社会中“私”的概念,想想中国这个关系社会与法治程度,不是离开了农村就没这特点了。

  读一读长老统治,想一想现在一个老资历依然可以具有的话语权,这也不是只在旧时的大家族和农村家庭中具有的特点。

  有很多东西你依然能够在社会中发现它的影子,因为一个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延续它的特点的。个人觉得本书可以多读,在书中理解社会,而经历一段社会后再来读这本书,则又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本书不但没有过时,反倒能够帮助理解“纯城市文化”以外的很多社会现象。

  因此无论我们现在的'现代化与西化的进程如何,乡土与传统依旧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融在了我们的骨血里,所以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制度的建设上,文化的发展上都能够体现与西方的不同,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因为乡土中国就是你我成长的地方,我认为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也让我更加了解中国。

《乡土中国》心得5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心得6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心得7

  这段时间一向在看《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社会学和乡土文化概论相关方面的书,感触颇深。

  《乡土中国》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

  下头我想分享一下几处自我感到印象深刻的地方。

  这是一个比较比较都市社会和乡土社会的描述。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都市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应对面交流(空间上)和口口相传的经验传承(时间上)决定了其不需要文字的属性;陌生人社会不一样,空间上和时间上无法使经验(作者扩展为文化)在所有人之间传递,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象征体系引出概念(也就是词),进行经验的累积,这种经验使得我们在陌生人社会中得以更好的生存,文字就产生了。

  现代社会的这种浮士德感情观倒是有助于计划生育,哈哈。乡土社会中这种浮士德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追求稳定。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所以是阿波罗式?

  中国社会差序格局是导致现行道德不一样于西方的主要原因。差序格局的主要特点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私人关系,所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无法超脱个人产生一个团体性的道德,中国道德是能够伸缩的,要视具体情景而定。所以中国社会道德的私人特点在公私冲突中显得更为明显,作者举了如下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总之,看后给我的感觉是此书写得很宏大,但也让我会对很多植根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的道理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心得8

  今天读了一本小书,书虽然小,但是很有启发。有一个词,叫醍醐灌顶,大概如此,本来有很多模糊的想法,经他一说,便清晰起来。

  这本小书是《乡土中国》,属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名著经典。虽是经典,读起来却很轻松,因为这本书原是费孝通1946年在西南联大教书时的讲义,后来应杂志之约,改写成了系列文章,集合成了这本书。

  费孝通在这本书里所做的,不是田野调差或者个案分析,而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进行解剖。

  中国历来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文化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我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也受到这一条件的影响。虽然我们早已宣称现代化,但是还有很多传统的习惯残留在我们的生活细节中,读这本书,可以看到它们的由来和原因。

  鲁迅总是批判国民性,可是光是批判并不管用,找出其中何以至此的原因,才更科学。标题不是噱头,如若想要了解中国,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形态,这本书确实帮助很大。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大概整理了每一章节的要点。

  一乡土本色

  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靠土地谋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种地的人因为庄稼长在土里动不了,便常常定居一处。种地的人聚居在一处,便有了村子。村子是中国乡下常见的聚居社群,这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中国甭管是三五户还是上千户总是聚村而居。

  但是,这样的村子又往往是很封闭的,村与村之间来往很少,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了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很多乡下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

  正因为大家基本是固定的生活形态,便产生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中国便是一个礼俗社会,根本用不上法律,大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由传统形成的礼俗便起到了规矩的作用。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太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就够了。

  二文字下乡

  在这一篇文章里,费孝通驳斥了“乡下人愚笨”的观点,他认为,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心智并无不同,不过是生长的环境不同,所需要面对和学习的知识不同,我们不能以城里人的知识去考乡下人,便认定他愚不可及,如果乡下人考一考你何时插秧,何时收割,可就要轮到你一无所知了。

  对城里人来说,知识靠文字来承载,但是乡下人不识字,很多属于文盲。对此,费孝通提出了一个观点:乡下人不习文字,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并没有什么作用。

  文字是一种符号,语言也是,在乡下不一定非要把语言形成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生活经验大多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不够用,需要文字这样的外在象征,但在乡土社会中,这一切是多余的。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年长的人哪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中,走同一条路,前人的经验可以发挥作。

  扯远一点,我们现在虽然已经进入现代,但是还有很多乡土社会的遗留习惯,比如很多人仍然遵循着上一辈的经验,而事实上,这些经验很可能经不适宜于年轻人了。

《乡土中国》心得9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乡土中国》心得10

  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我们从何而来?又将归往何处?

  “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吾乡”乃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所谓的“熟悉”社会中:生活在为土地所囿,在一个先我而在的生活环境。正如“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所描述的就是这样因熟悉而得到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而这种因熟悉而得到的信任,并非是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样的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因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团结”。与之相对应的是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常说乡下人愚,究其原委,并非是智力不如城里人,而是缺少适应城里社会需要的知识。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乡土社会,空间阻隔小,面对面的群组并不必要求助于文字。

  那么除了空间阻隔,还有就是时间阻隔了,比如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

  在一个依本能而活动的动物不会发生时间上的阻隔问题。它的寿命是一连串的“当前”。谁也不能剪断时间,像是一条水,没有刀割得断。但是在人却不然,人的当前时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

  差序格局: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多动用的圈子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死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的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范围能收能放,比如,我们如何来定义“家”的大小?与之相对应的团体格局,所谓“西洋社会像捆柴”,团体之间是有界限的。

  在差序格局下,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人都“克己复礼”。而在团体格局下,尤其是宗教观念,每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都公道。

  家时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而不是横的.。

  关于礼治与法治:礼治是”教化“,修身克己,其维持力量不在外部权利而是身内良心。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改革以适应法治的推行,防止法治的好处未得而又破坏了礼治。

  权利的分类。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横暴权利时指社会冲突,上下之别。而同意权利是源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

  教化性权利乃是以稳定的文化传统作为前提。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的嫁衣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来说又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

  长幼之序时教化权利所发生的效力。当文化不稳定时,传统办法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利必然跟着缩小。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长幼之序。”

《乡土中国》心得11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同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乡土中国》心得12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这本书收集了14篇文章,根据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农村社会学”的内容,分阶段连载,考察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对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偏向于一般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方向。

  印象最深的是关键词“本土”,这至少是当时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农村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来说,社会是地方性的;当地社会的本质是当地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种乡土性改变了,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使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更为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人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我们不同的秩序模式上:中西方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独立平等的个体,融入集体。秩序也有差异,包括礼治、法治、人治。就中国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更为明显,而西方秩序是法治的;另外,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要更上一层楼,这是我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看完《世纪评论》,再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有道理的。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与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

  作为社会学入门书,《乡土中国》很容易被读者接受。看了之后真的感触很深,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有一些体会。

《乡土中国》心得13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心得14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想起艾青的诗—— 《乡土中国》。诗中有一句话特别深刻:为什么我总是热泪盈眶,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我的看法。

  在书的开头,我提到了一个美国朋友,他从内蒙古旅行回来。他说中原家家户户总划一小块地种田,却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利用这块地。好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靠土地发展的,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光荣的历史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自然会被土壤所束缚。现在飞上天很难。”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片土地,我们珍惜这种乡土气息。

  当我看到费老写他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他的奶妈偷偷把一袋用红纸包着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下面的炉子上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朝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节日期间有许多敬神的活动。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对神的尊重来自祖先和环境。这种尊重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这种简单质朴的风格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而不做作。

  “当地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当社会竞争不那么激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就没有那么难了。彼此之间没有算计和心机,单纯是心中油然而生的信念。这是“土里土气”的一个特点,真实、朴实、迷人。

  书中有句话说,只有直接依赖土壤的生命才会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生根。我们生活的土地中国就是这样。久而久之,我们就有了“土气”,没必要觉得丢脸。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们应该庆幸这是我们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我何去何从?众所周知,落叶归根还是要还的,人也一样。如果忘了根在哪里,怎么回家?

《乡土中国》心得15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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