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2、考试内容。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四、考试对象与时间
1、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五、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1、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2、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学生跨省(区、市)转学时,应由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接受学生的省(区、市)对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具体转换确定。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统一管理。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要确保命题、阅卷、考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
2、确保命题质量。要由省级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加快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3、严格考试管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学生学完必修内容参加合格性考试后,学校要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高中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教育部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地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行学业水平考试。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省(区、市)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
实施意见(二)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乡生猪产业发展,强力推进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我乡适度规模养殖户发展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农村经济建设,狠抓标准建设标准化养殖,做大做强生猪产业,促进我乡畜牧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大坝村新建高标准适度规模养殖户2户,在村新建高标准适度规模养殖户1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立足我乡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板报、下乡走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www.fwsir.com)深入发动养殖户参与适度规模养殖建设,营造全乡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主抓
我乡成立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畜牧站长、财政所长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项目建成后,搞好后期管理。
(三)落实优惠政策,确保猪源稳定
建成后的生猪养殖适度规模养殖户要成立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实行规范运作,大力扶持品种改良和养殖技术提高。打造优质生态生猪品牌,引进公司签订生猪收购合同,实行直销构建“公司+基地+农户”的共同利益联合机制,确保养殖户经济利益。
(四)搞好技术培训,加强疫病防治
畜牧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生态养殖建设的要求,制定出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深入适度规模养殖户进行指导和培训广大养殖户搞好规划设计,圈舍修建、科学饲养与管理、疫病防治、品种改良等,要切实抓好国家规定的指导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实地给你养殖户清净无疫。
(五)加大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到位
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的协调、指导、增大督查力度,实现每月督查通报制度,负责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人员要分组分户进行指导,加快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进度,帮助养殖户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实施意见(三)
根据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为不断推进街道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20**居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动态全覆盖,为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高效、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见附表:《街道20**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三、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四、缴费标准
20**年,居保缴费标准与上年相同,分别为:50元、60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000元,共六个缴费标准。新增参保人员不得以300元标准缴费;原有以300元标准缴费的,必须控制在参保人数的3%以内。
50元的缴费标准适用于低保户或一、二级残的残疾人。
一般参保人选择600元标准缴费。
鼓励有条件的居民选择600元以上倍数标准参保或续保,以提高养老金领取待遇。
五、贴补政策
1、政府财政对参保居民补贴的标准分别为:低保户或一、二级残的残疾人,财政补贴80元;按300元和600元标准缴费的,市财政补贴30元;按1200元、1800元、2400元、3000元标准缴费的,市财政分别给予40元、50元、60元、70元财政补贴。财政补贴连同本人缴费,合并计入个人帐户。
2、政府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在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加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20**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并逐年提高。
3、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农民给予补助。
4、如遇上级财政补贴标准调整,则服从调整后的补贴标准。
六、保险待遇
1、启领年龄:年满60周岁的次月。
2、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4、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步申领发放,并根据政策要求适时上调。
七、时间部署
街道20**年居保保费突击征收活动从20**年12月5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
八、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居保工作重要性。
居保工作,是国家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居民利益、增加居民收入,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各村(社区)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2、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街道成立居保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下设城乡居保工作办公室:
主任:
成员:
片长为各片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所在村(社区)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社区)经管员、大学生村干部为业务负责人。
3、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工作宣传。各村(社区)召开多形式、多层次会议,层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居保政策,营造工作氛围。
二要大力组织推进。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人员年末返乡和年底家庭收入相对积聚的大好时机,精心组织,扎实抓好保费征缴工作。
三要确保完成任务。最近几年开展失保的几个村(社区),要积极鼓励并动员失保居民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提高他们的养老金领取标准,改善老年生活。各村(社区)在大力征收居保续保保费的同时,认真组织新增参保工作,确保居保工作动态全覆盖。
四要落实阶段结账。20**年居保突击征收活动通过两次结账完成任务。
第一个结账日为20**年12月10日,以任务数的70%为结账要求。
第二个结账日为20**年12月15日,以100%完成任务为结账要求。
4、强化考核,确保在突击活动期间全面完成居保任务
(1)20**年12月16日前,100%完成20**年居保参保人数和保额任务的村(社区),给予完成数每人3元的组织费奖励。
(2)20**年居保工作在全年工作百分考核中占4分,按要求完成参保人数任务得2分,完成保额任务的得1分,参保业务规范化管理得1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3)全年居保工作设三个先进集体和五个先进个人奖。
(4)考核工作由居保工作办公室负责,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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