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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时间:2024-12-20 17:50:00 诗琳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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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规章制度(通用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设备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1

  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4、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日检、试吊;使用期间,安装单位或租赁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塔式起重机定期进行保养。

  5、施工现场两台及以上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应制定防碰撞专项方案。

  6、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7、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重物。

  8、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9、钢丝绳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要求。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风沙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11、应确保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工况时臂架能随风转动。

  12、行走式塔机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2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单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单梁悬挂起重机、柱式悬臂起重机、汽车吊、单轨悬挂起重机等。

  二、使用规定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必须熟知起重机操纵和安全知识方可操作。

  3.起重机司机和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工作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各操纵手柄是否在零位,钢丝绳、链条、吊钩是否良好。开空车检查各限位开关、急停开关、刹车和制动是否有效可靠。

  4.起重机司机和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操纵起重机时,精神必须集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必须听从任何人的停车信号或口令,必须随时观察重物前进方向和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并应注意起重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5.吊运一切物品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尽量不从设备上越过。

  6.发生如下情况时严禁操作:安全装置失灵时;无人指挥或乱指挥时;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吊物上有人时;光线暗看不清吊物或周围情况时;指挥信号不明时;金属液、酸碱液过满时;被吊物有尖棱快口而无预防措施时;牵引、斜拉时;重物埋在地下时;重物捆绑吊挂不牢时;钢丝绳缠绕、打结或不齐时。

  7.吊运金属液、酸碱液及重要物品时,起升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必须先微微起升距地面150~200毫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继续起升。运行时要慢而平稳,不准使用急刹车,人员距离吊物2米以外。

  8.使用起重机在设备上装卸工件或工装时,必须确认设备上无障碍物和多余物,缓慢起升和下降,严禁对设备产生冲击、碰撞。

  9.起重机空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升起距地面2米以上,距障碍物0.5米以上。

  10.如发生断电故障,必须关闭电源主开关,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吊钩上如有重物,要设法放下。起重机发生故障或有异常声响时,应及时停车检查和处理。无法处理时,及时报维修人员处理,处理后填写设备日常维修记录和停机台时记录。所有电气故障严禁司机或操作者处理。

  11.司机离开起重机或下班时,应将起重机开至停车位置,切断电源,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吊钩上不挂重物并升至距地面2米。地面操纵起重机应停到单位指定地点,切断电源,吊钩上不挂重物并升至距地面2米。

  12.下班时,应按班末设备保养要求,清理驾驶室,擦拭设备,填写设备运转台时记录。

  13.保养内容:彻底清理脏物;彻底擦拭设备;检查电气系统情况及钢丝绳、吊钩情况。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3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机修部门负责起重机的管理工作。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

  二、起重机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开动;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安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吊钩限位开关等,各零件部件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四、起吊物件应钩扎稳妥,吊钩与吊物件重心应垂直,不准斜吊,起吊物件有快口应垫衬保护;

  五、起吊物件时不得超过起吊设备的限重载重量,不准长时间将物件悬在空中,吊起物下面禁止有人行走或停留;

  六、手持或电气制盒,绝缘要良好,操作完毕垂直轻放,不能使其在空中晃动以致被撞击破损;

  七、光线阴暗或操作者不能看到被吊物件又无人指挥操作的情况下,不能起吊;

  八、离岗下班应切断设备电源。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4

  一、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机械论文:《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主办。是我国工程建设机械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和建设部优秀期刊。作为工程建设机械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杂志向读者提供了大量的建设机械技术发展动态,着力介绍了国内外工程建设机械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了制造商与使用者之间的沟通,是我国工程建设机械行业一本重要的科技期刊。

  二、严格履行塔式起重机的年度技术检测、检验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每个年度及每次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检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塔机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对工作八年以上、大修理出厂、钢结构损坏修复后的塔式起重机,必须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准予使用。

  三、塔式起重机的'装拆作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队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禁止无拆装备案的队伍和无证人员从事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和设备操作。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四、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顶升加节)、拆卸前均应根据塔式起重机自身特点、现场作业条件制订科学、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五、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必须经现场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式起重机验收由施工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装拆队伍、工程项目共同执行,严格按照验收单内容逐项检查验收签证。同时要进行技术检查、空载试验、载荷试验,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每次的附墙、顶升加节后也必须进行严格验收,保证附墙连接的可靠和塔身垂直度的要求。

  六、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塔机,要严格进行塔式起重机的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做好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的检修工作,特别时对钢结构、起升、变幅、回转三大机构及液压顶升系统、力矩、重量限制器、钢丝绳、滑轮、吊索等关键、要害部位重点检查,保证塔式起重机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七、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相关岗位人员的姓名要在塔机标牌上注明。司机、指挥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以保证塔机运转时信号准确、指挥到位。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八、塔式起重机基础及附墙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装方案的要求进行制做。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满足塔机本身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要求,并设可靠的排水措施。塔式起重机超过一定高度后必须安装附墙装置,装置做到牢固可靠、安装准确,并满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如由于工程特殊、场地限制等原因,基础面积或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有加强技术措施,如增设桩基础或与建筑物大面积承台连通的做法等,并有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验算;安装附墙装置时,附墙角度不应过小或过大,杆件超过规定长度时,应有附墙的设计计算书。

  九、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超高、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器是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的最关键的装置,各限制器和限位器必须齐全且灵敏可靠。塔式起重机验收时必须严格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对以上安全装置逐一进行调试合格,要求有具体量化验收内容。如力矩限制器标明幅度(m)和吊重量(t);重量限制器标明重、中、轻档各限制重量(t);超高限位器的限位距离(m)等,一经验收,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改动时,仍必须按照验收程序进行,且还必须保证在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性能范围之内。有的单位验收时往往只调试力矩限制器,甚至任何限制器限位器都不做,在验收结果上也只笼统填写“灵敏可靠”或“合格”等,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时验收过程中要拍照留档。

  十、塔式起重机吊钩保险装置、吊钩滑轮防脱绳装置、卷扬机滚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及护圈等必须齐全且符合要求。吊钩保险装置不可缺少,如损坏必须购买原厂产品,不得用其他配件或自制零件代替。上人爬梯及护圈必须完好、牢固、严密,对发生少圈、变形、锈蚀、开焊、固定不牢靠的应坚决予以整改修复。

  施工现场或相邻工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式起重机作业,且塔式起重机作业半径有重叠现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1)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固定式塔机,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防止相邻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与塔身、塔帽、拉杆的干涉和碰撞。

  (2)采取组织措施,规定塔式起重机的回转和行走路线,对塔机指挥和司机严格交底,并由专门人员监督执行,严禁相邻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区域相向运转及交叉作业,防止起升钢丝绳的相互缠绕。

  (3)利用技术手段,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设置行走、回转、超高限位等,保证防碰撞安全。

  十一、施工现场塔机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档案、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交接班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

  (3)塔式起重机处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只有建筑行业各参见单位的广大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验收管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并形成管理制度,才能杜绝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发生,将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5

  塔式起重机(也称塔吊),因具有起重臂与塔身互成垂直的外形,故可把它安装在靠近在建工程的周围,其有效的工作幅度优于其它类型的起重机。塔吊的工作高度可达到100~160m,特别适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施工。加上其操作方便,变幅简单,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多使用中型塔吊,其起重量为3~15吨,适用于工业建筑综合吊装和高层建筑施工。

  一、有关注意事项

  1.目前本行业较多使用固定式塔吊,即塔身不移动,靠塔臂的转动和小车变幅来完成臂杆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的作业。

  2.固定式塔吊生产厂家较多,所以在使用、安装、提升、拆降必须按其技术规定进行运行。

  3.上旋式塔吊是本行业常用的一种塔吊,即塔身不旋转,在塔顶上安装可旋转的起重臂,塔臂旋转时塔身不受限制。其特点是塔身不动,架体联结结构简单,但因平衡重在塔机上部,重心较高不利于稳定,另外,当建筑物高度超过平衡臂时,塔臂的旋转角度受到限制。

  4.安装使用前必须到主管部门办理检验手续,合格后才可安装使用。装拆前必须设警示区域。

  5.机组人员必须分别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6.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物料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7.塔机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必须有效,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上鲜明的色彩标志。夜间作业照明必须良好。

  8.遇有4级风不得升降,6级风停止作业。要掌握该区域的天气情况。

  9.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起重机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和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必须确保其安全使用度。

  10.凡预埋的铁件必须在安装前进行检验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升降安全措施

  1.机组人员上岗前必须履行独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结合施工环境、塔机性能、各限制器保险装置功能。按施工方案进行使用、装、拆、升降。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塔机每次顶升或下降时,对液压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油液是否变质,液压缸的工作情况等。油管接头、油封胶圈要定期更换。

  3.日常检查内容:

  ①检查配电柜、操作室内各电器工作情况,有无异味、异响和振动情况。灭火设备是否有效。

  ②检查紧急开关是否起作用,各安全保护装置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状况是否良好。

  ③各部电缆及主电缆有无破损及扭转情况,塔机接地情况是否良好,结构上有无漏电情况,避雷设施是否有效。

  4.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应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方向及受影响的'范围。有序地指挥抢险和员工的疏散。

  5.当事故发生后,如电器部分起火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决不能使用泡沫式的灭火器具扑救。

  6.如某一个限制器、保险装置失效时,应马上停止作业,进行抢修。更换零部件必须采用型号材质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

  7.升、降、拆卸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液压系统的功能必须正常,一旦出现某位置有泄漏的现象,要马上停止操作,作业人员应马上离开危险区域。

  8.在事故发生后,不要盲目抢险,应采取有效措施,才可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9.立刻设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控制事故扩大发生,保护事故现场。

  10.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6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7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8

  一、司机与起重工:

  1、必须严格执行zbjz80012-8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司机与起重机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2、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塔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塔机的构造及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起重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该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

  3、严格按本说明书提供的起重特性表操作,严禁起载运行;

  4、起升机构、回转机构、牵引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猛地向中速或高速位置推进;

  5、不准斜拉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6、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指挥的信号、手势、旗号应符合gb5082-85规定;

  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9、严禁司机疲劳、酒后上塔操作;

  二、机械部份及其它

  1、起重机的工作环境为-20℃~40℃,工作风力应小于13m/s;

  2、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运和拆卸,严禁起负荷使用;

  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用充分的照明设施;

  4、塔机经过大修或转移重新安装前注意事项:

  (1)、严格认真检查各联接处各铰接头,销轴有无裂纹、锈蚀、操作;

  (2)、检查拉杆、钢丝绳、滑轮、吊钩及换倍率器等重要零件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3)、检查金属结构件变形,焊缝等情况应符合使用条件;

  (4)、对起升、顶升、回转、变幅应进行试运转至正常;

  5、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6、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最好采用步话机联络;

  7、应保证塔机的使用电压在380w±10%的范围时,否则塔机的电气设备容易损坏;

  8、在遇到大雷雨、暴雨、浓雾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起过13m/s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多台塔机同时进入一个施工现场时,塔机的平面布置要合理,相互之间不得在空间交错中发生干涉;

  10、司机必须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内应全面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1、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或强行作业;

  12、操作时避免起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排列不齐而遭损坏,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监视卷筒钢丝绳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13、紧固在载重小车侧面的吊篮是供维修作用的,当需要维修起重臂上的某一零件时,维修人员可站在吊栏内随载重小车一起执行维修任务,吊篮的额定承载重量为100公斤,当起吊重物时,吊栏内严禁站人,在每次立塔施工中,地面安装起重臂时,要仔细检查吊篮与载重小车的连接是否完善可靠;

  14、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

  15、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清除故障后再使用;

  16、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起重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载重小车应在最小幅度处,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7、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起重臂、回转支承、起重臂刚性拉杆,平衡臂拉杆、卷筒连接螺栓,刹车制动器及换倍率器等主要关键部位的销轴,螺栓等进行日常检查、坚固,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车作业;

  18、司机对减速器、滑轮、轴承座及换倍率器等处要按规定日常保养加油,如发现有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

  19、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三、高强度螺栓的常规检查

  具体包括对塔身、回转总成、塔帽等处的高强度螺栓的常规检查,检查方法如下:

  1、塔机立塔后应在三周内将各螺栓检查一遍;

  2、每隔2-3月对螺栓检查一遍;

  3、每年内拆下2-3组螺栓检查其变形、腐蚀等情况;

  四、钢丝绳的检查

  1、起重机械中的钢丝绳是易损件,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的主要原因之一;

  2、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3、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情况,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按照《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中第4.2款进行检验;

  4、保证每周至少检验一次。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9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5、检查塔基表面平直、无沉陷,螺栓无松动,排除塔基睥障碍物和积水。

  6、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均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点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电源,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动臂式超重机的'起重、回转达、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机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以上。

  14、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5、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6、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17、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8、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10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⒈、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⒉、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⒊、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⒊、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⒋、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⒌、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⒉、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⒊、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⒋、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⒌、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⒍、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⒈、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⒉、小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⒊、中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⒋、大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11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要求,施工企业的设备、机具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快,机具的数量也相应的增加,为此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维修和保养。

  1、设备和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专人使用。材料科指派人员对机具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人员对设备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修。

  2机具的安全装置严禁乱拆、乱装,更不能为了方便而拆除,机具的维修应由专人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运行操作,维修人员不得在机械设备运行中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3、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工作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操作前要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运行,确认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严禁酒后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服从指挥。

  5、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并应明确各自责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凡用汽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装机械应装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起重吊机在停工休息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8、各种机具必须做到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机械设备应实行人定机制度。

  9、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

  10、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二章施工手续办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全资质,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作业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条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施工安全合约书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受权人员签名。

  第六条施工单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支付金。

  第七条施工单位需办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临时动申请,取得批准证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施工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前需接受广州日美达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业资格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年检证件及特殊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审查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条总务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

  第十二条总务科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总务科负责施工单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设备设施经总务科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总务科确认的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部门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每天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权利,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单位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好施工期间安全的全过程,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必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存在安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开施工作业安全会议。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无损坏,及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1、临时电源控制柜、配线、发电机等,应使用电气试验无问题、无劣化和破损的产品,产品有合格证;

  2、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的电工,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电工负责施工现场通电、断电、接线等,及对配电柜(箱)实施上锁管理;

  3、电柜内必须配置单线接线图(配电系统),电箱、电柜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安装与负荷相一致的熔断器;

  4、为了防范触电,要有提示[注意高压电]、[用电危险]等标志,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络方法;

  5、临时线须架空安装或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电源线连接可靠,电源线无驳接或绝缘无破损;

  6、电源线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第二十条临时动火管理(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证):

  1、动火作业时需带好防护遮光眼镜,皮手套等保护用具;

  2、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等灭火工具;

  3、动火作业区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向下燃烧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装入易燃性的液体和气体的容器和配管时要事完全清除内部杂物;

  6、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作业。

  第二十一条高空作业(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

  1、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要正确佩戴带安全头盔(在安全有效期内)和安全带,安全带扣必须在高处稳固位置或设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命线,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业时原则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面,当不能设置作业面时,要设安全网;

  3、不得在高处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物品;

  4、高空作业时禁止在强风下作业(10分钟的平均风速在每秒10米以上时);

  5、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高空作业,未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禁止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穿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脚手架安全可靠,轮子必须带有效刹车装置及脚手架必须有1、05m高防护栏;

  7、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高空作业下面,及禁止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

  8、使用金属梯或其它梯完好无损,及梯子有防滑包脚;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业时仰头向上作业及二人同时登高作业;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坚实的地方、脚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坠落危险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机和升降机要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

  1、电焊机必须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及电源接头保护罩,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无缺陷,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并且每三个月必须对绝缘电阻检测,及有检测记录;

  3、照明必须用射灯,不得用太阳灯,并且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机、锤路机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5、空压机罐体、压力表、安全阀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并且取得相关检验合格证,皮带要有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6、砂轮机必须有安装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与砂轮之间的间隙要匹配,砂轮与罩壳板正面间隙应为20—30mm,罩壳板的侧面与砂轮间隙为10—15mm,并且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7、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距离必少于5m,且离明火10m,瓶完好无损,气管无破损,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阀和年检标志;

  8、叉车轮胎完好、刹车(手刹)装置灵敏可靠,升降系统安全可靠,并有年检标志;

  9、升降机或吊笼防护装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木工机械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并且旋转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11、设备调试运转调整前需切断主电源开关,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电]的标志牌,调试运转时需指定开关操作者操作,确保安全;

  1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

  第二十三条挖机管理

  挖机作业时必须由熟练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练者操作;离开驾驶席时,挖机等作业装置要放到地上,机器要挂上手闸、关闭发动机及拔走钥匙。

  第二十四条起重作业管理

  1、车辆型吊机作业时要由具备资格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无具备资格者操作,作业结束时将吊构按规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钢丝绳起吊货物,及起吊时人不得进入吊件的下方;

  3、钢缆卷起准备起吊,吊绳一旦绷紧离开地面绷紧时,并要确认货物稳定后再起吊;

  4、起吊时必须确认吊车的指挥者,指挥者必须具有相应起吊指挥经验;

  5、车辆吊机操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点检,确保钢丝绳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电气作业处理

  1、电气处理(配线等)作业要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处理,操作时禁止带电作业;

  2、电气线路安装及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前要确认停电范围,断开开关需要挂上[不要合闸通电]的警示标志牌,禁止人员混同作业;

  3、断开的电源线末端要进行绝缘包扎处理,确保电源线不裸露;

  4、通电前要用验电器(试电笔)检测电源通电情况。

  第二十六条进入机械内部作业

  1、必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来自惯性、残压、自由落体落下的危险,并在控制开关上挂[不许按开关]警示标志牌;

  2、身体进入机械设备或者安全栏中、禁止开动机械,悬挂[机器内有人作业]的警示标志牌,并指定专人在机械外监视;

  3、进入备有安全锁功能设备的内部时,要锁好安全插销;

  4、机械设备启动,先确认机械内部运转部位没有人员进入之后再进行设备启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时,周围要设置棚栏防止翻落,并确定土坑进出口,出入口处要设置写有注意事项的警示看板;

  3、打桩时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在桩机周边要设置禁止进入围栏措施,并在吊桩的作业范围内要采取禁止进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业时,必须用送风机先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送风,送风结束后用动物(鸡)进行测试,测试时为30分钟,确认以后才能进入施工;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监视(没有缺氧危险的地方),并将缺氧作业场所在现场公示;

  5、切断、切削作业时,工具上要设置安全罩,并正确穿戴好眼镜、口罩、手套等保护用具;

  6、钻凿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闭作业,悬挂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二十八条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

  1、作业区域每天要实施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工作,确保现场整齐整洁;

  2、作业现场材料的摆放和堆放要杜绝崩塌和翻倒隐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在区分摆放场所规定的场所;

  4、防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前不能摆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业场所残余材料和垃圾,并确保通道畅通;

  6、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必进行冲洗干净。

  第五章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凡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州日美达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进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许可证必须戴在左侧胸部便于检查。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相对应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禁止穿短裤、七分裤、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及电源线和操作特种设备(除持有相对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外),并且禁止作业人员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在电线上晾晒衣服,及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极棒等危险较大的电器用品,宿舍使用的电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安装。

  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需要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取得高空作业相对应的(高空作业许可证)人员,才能在批准的高空部位作业,未经批准高空作业项目,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生命线上或牢固的挂钩上。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会议。

  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搞好5s工作,不准在施工现场奔跑、打架、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发生,发生电器火灾事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生火警必须马上进行扑救,控制无效后应立即报打119报警,并报告广州日美达安全部门。

  第六章违章处罚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广州日美达建筑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管理部总务科。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13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7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

  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主体施工阶段混凝土浇注前检查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是否正确,预埋件固定是否牢固牢靠;预留孔洞位置、尺寸是否正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会检。

  5.2.2检查预埋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是否合理准确。

  5.2.3设备到场后,检查设备合格证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随机配件、工具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外观和包装是否完好,确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

  5.2.4设备安装前,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对土建条件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已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并书面确认。

  5.2.5检查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向是否正确,设备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5.2.6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管道安装规范要求。

  5.2.7检查控制线路及控制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5.2.8检查设备与基础连接是否可靠,设备紧固件是否可靠紧固。检查设备转动部分是否盘动灵活。

  5.2.9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试车运转和调试,测定设备运行各项数据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做好资料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xx42-20xx)

  6.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6.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xx43-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gt/qr23-01)

  8.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xx)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建筑设备规章制度 14

  本公司为了加强对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的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与实施考核办法,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备采购的控制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二、设备租赁的管理

  1、公司应对设备出租和承租对象所能承担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

  2、项目单位承租设备时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3、出租单位出租的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4、公司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设备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对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事前制订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审批手续。

  2、对安、拆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必须进行评价。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

  3、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及时做好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4、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1、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2、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

  五、特种设备的管理

  1、公司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设备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七、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检测工具,并做好检测工具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检定、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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