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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8-23 10:24:0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实用的签订合同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实用的签订合同5篇

签订合同 篇1

  经典案例:

  魏女士去年9月3日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负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两方面工作。公司与她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即从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2日,工资为每月税前3500元。

  今年6月,魏女士被公司提拔为人力资源部门经理。8月上旬,医院检查发现她已怀孕。8月下旬,魏女士发现自己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在公司领导并没有向其表态是否续签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今年九月初单位得知情况后以怀孕为由将魏女士辞退,要求其立刻交接工作,被魏女士拒绝。今年9月10日,公司安排别人接管了魏女士的工作。魏女士不服,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受理此案。

  争议焦点&仲裁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是:单位HR能否自己给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三期”期间单位能否将女职工辞退?

  魏女士认为:自己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当然有权利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将自己升职为人事部经理,表明公司肯定了自己的价值,愿意与自己继续合作。而自己怀孕之后公司也不能单方面将自己调岗降薪甚至辞退,要求区仲裁委认定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有效,“三期”之后恢复原职。

  公司则认为:魏女士的续签行为是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公司并没有同意与魏女士续签,魏女士续签的劳动合同无效。魏女士8月份怀孕后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所以安排了其他人顶替魏女士的职位,如果魏女士不愿离职的话,单位可以安排魏女士调岗,在公司做普通职员,但要降薪。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魏女士利用职务之便,没有征得公司方同意,自己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单方行为,缺乏公司的意思表示,故其续签的劳动合同未成立,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魏女士20xx年8月份确认怀孕,合同期限20xx年9月2日才终止,公司不能

  单方将魏女士辞退,合同届满期限应当顺延至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后。魏女士“三期”内公司可以适当调整魏女士的工作岗位改善工作条件,但是不得降低魏女士的薪资待遇。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魏女士的身份比较特殊:一方面她是公司的人事经理,经公司授权管理人事工作,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盖人事部门劳动合同专用印章;另一方面魏女士自己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即她同时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确:魏女士的职务是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其根本属性是“代表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即其行为反映的其实是“公司意志”。换句话说,即使魏女士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厂方代表栏”签自己的名字,也仍然只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而已。

  因此,魏女士自己为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关注该合同是否同时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是双务法律行为,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作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才能成立。本案中魏女士自己单方续签的劳动合同因缺乏公司方的意思表示而并未成立,因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对公司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公司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所以本案中公司需要等到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方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魏女士“三期”期间调整其工作岗位以改善魏女士的工作条件的,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不得降低魏女士原工资性收入。

签订合同 篇2

  甲方:大连品心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编码: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不得私自更改产品销售价格. 第二条:合作条件。

  一. 乙方代理每次进货量必须大于等于2000元

  二. 乙方将享一年内无条件两个月内包退换政策(前提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合同瞒一年后若两个月内退换货将扣除乙方货品百分之十的手续费

  三. 乙方退货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公司提出退货申请,若未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政策 (前提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

  四. 代理可以推广外宣,每成功推介一个新代理加入,公司将以以下两种方式奖励 a. 现金奖励100元/人

  b. 无现金奖励,新进代理购入的产品将成为老代理的业绩累积。

  五. 无个人担保,陌生推介的代理商享受两个月无条件退换货政策前提需向甲方支付百分之十的手续费(前提必须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

  六. 所有代理商,货品邮寄费用需乙方代理独自承担,甲方不负责邮寄费。

  七. 代理以进货量累计为计算方式,可拿到不同等级的优惠政策

  八. 代理的零售价格需严格按照公司统一规定价格,任何微商代理不可私自调整更改销售价格。

  九. 代理在收到产品2天内完成产品验收,如果2天内没有上报的话公司视为正常验收,如果有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商议。

  十. 甲方将确保本公司产品在同等市场价格具有最明显的竞争优势,品质保障最大化,成为该行业最有力的`竞争者。

  十一. 为保证代理商的利润最大化,甲方承诺所有产品均直接供货给签订合同的代理商,绝不向个人进行零售、批发。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定期的产品知识培训。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四.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假货,假包装,私自调整销售价格等现象有权对违规微商户进行举报,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

  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未与甲方正式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代理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二.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品心商贸有限公司微代理的销售网络,成为——级微代理商,并授权乙方在微信、有赞微小店,微店渠道代理经营品心商贸有限公司茶叶产品。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 月前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 ,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到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协议签署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珠江国际大厦1110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

  十三. 甲方(盖章):________

  十四. 负责人(签字):______

  十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

  十六.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十七.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十八.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 篇3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合同 篇4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签订合同 篇5

  一、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对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在签约时,应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首先,可以通过有关机关和银行等单位进行了解,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其次,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如执照等等。具体到签约的身份问题,应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授权证明,如委托书等,以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要严肃认真的了解对方的`企业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上当受骗。

  5、欺诈防范

  有些签约人不仅在身份上有可能进行欺诈,还有可能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井,进行诈骗。所以,谈判者在最后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谈判原始文件,看是否有遗漏、不一致,相抵触或真实确认谈判原意之处.并且要审查合同的文字.看它是否准确,明了地表达了意思。对那些重要项目谈判所订的合同,不仅谈判人员应反复审查,还应交由有关专家审查.加法律专家、语言专家、相关专家等,从各个角度严格把合同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这也就是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进行考虑。首先,此次的谈判活动是否完备。其次,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无与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悖之处。

  如果此次谈判活动或程序上有问题应立即纠正,手续不全的应立即补办,否则合同即使签署也是无效的,有的还会产生不应有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内容上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违背,应立即删改、否则合同也难以成立。

  7、条款是否完备

  合同中的条款应该具体详细,并具备合同能够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价格、数量、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另外,合同的普通条款也很重要,只有在合同具备起码的条文后,才能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的履行,避免争议的发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合同是否有效

  对合同签订是否有效进行审查,有两个角度,一是谈判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否经过合法授权,以及权力范围如何、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二是合同本身的内容有无前后矛盾,相互冲突的部分,如有,必须及时修改、调整、否则便会影响条文的效力。

  二、卖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三、签订买卖合同的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买卖合同主体如何明确?

  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先审查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约的权限。首先,签订主体只有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时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如虚假的公司名称、虚假的身份信息等,则可能有发生纠纷时无法向一方主张权利等法律风险。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权签约,则所签合同的效力则存在不被承认的风险,这里主要针对的是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如合同中的卖方对所出卖的标的物,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则其与买方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的合同或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买方,则丧失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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