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1、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管理公司管理员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有关人员处理。
3、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按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保养工作。
5、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进行检验。
6、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进行。
8、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规范电梯安全管理流程,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电梯的管理。
内容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电梯司机相关职责:
1、自觉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熟悉本岗位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贯彻、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地的整洁,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
4、不经请假与准许,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每天早上在开梯前,应对电梯进行试梯运转,一切正常方才可开梯工作。
6、电梯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检修,待机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并出示故障启示牌。
7、操作员须持证操作。禁止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二)电梯维保人员相关职责
1、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领会并执行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工作中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信誉。
3、负责执行电梯保养合同所规定的贵方各项条款。
4、代表贵公司与本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处理电梯保养、维修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
题(合同范围内),重大问题逐级汇报。
5、认真及时填写备忘录,实事求是的填写保养、急修等各项报表。
6、负责根据备件消耗情况申报电梯备件需要计划。
7、负责我处电梯按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8、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电梯保养技术规范及工艺要求。
9、在保养工作中严禁违章操作,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规范。
10、按时完成保养工作量,保证及时、周到的服务。
(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操作人员每天开梯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机,报告维修人员,等故障处理完后,才能正常运行电梯。
A、检查轿箱内的卫生照明状况是否良好,有无杂物。
B、检查开关门是否正常。
C、地坎内是否有异物,门机运转是否异常。
D、检查安全触板是否可靠。
E、检查运行当中有无异常声音或抖动现象。
F、检查大厅内是否有杂物影响出入电梯,层楼显示灯是否完好,基站锁有无损坏。
三、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维修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出来的故障,能及时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有关部门,等故障处理完以后,才能运行电梯。电梯维修工每天巡检内容如下:
A、机房内的卫生环境是否良好。
B、控制屏内各电气部件是否有异常,变压器是否过热,电压是否正常。
C、曳引机运行是否平稳无撞击及振动声,曳引轮是否有落槽现象。齿轮箱的油位置是否正常。
D、曳引电动机的运转是否有异常声音,温度是否偏高,风冷是否良好。
E、制动器是否动作灵活可靠,制动闸瓦和制动轮表面是否有油污,有无檫皮现象,制动时有无跳动和噪声。
F、限速器的夹钳口处有无异物,旋转是否良好。
G、钢丝绳磨损是否符合要求。
四、维修保养制度:
1、电梯应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经常检查各工作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暂停使用,待修复后方可使用。
2、根据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维修人员值班室,并应有电话和卫生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值班维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时刻注意电压的波动和变化,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做到随喊随到,及时排除,使故障停车时间减少到最少。
3、每天对设备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使机械、电器保持清洁,特别是各继电器的接点保持灵敏,接触良好。
4、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设施和电器控制部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层的厅门要严格检查,在厅门则边决不允许有扒开厅门的可能,否则予以修复。
5、每三个月对电梯的所有机械、电器等传动控制与安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必须要的调整、维修和加润滑油。检查范围包括机房、井道和底坑。
6、每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技术检验,检查所有机械、电器安全设施的工作情况,修复、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
7、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可在三至五年内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各活动部位的轴承拆洗、加润滑油,调整蜗轮减速机的油箱清洗更换新油等。
8、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做到随时检查及时修理,对在电梯进行检查和修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作详细的记录,以便系统考核各部件的故障情况。
9、如电梯长时间不用,没有维修人员值班时,必须拉掉电源开关。
10、平动盘车时用的松闸帮手,应悬挂在面房内醒目、方便取拿的地方。
五、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使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实行专人管理,电梯钥匙与其它钥匙分类保管。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不予录用。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切断机房总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近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机房内盘车操作时至少两人协同作业,一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并注意平层标记。
7、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人或卸货。
10、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电梯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当,电梯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电梯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完整版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有效减少电梯隐患和事故发生。
一、电梯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维护:科学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检查电梯的各个部位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进行修理。
2、随时修缮:快速响应任何电梯问题,如有漏水、异味等,及时进行修理,保证电梯的安全性。
3、定期升级:定期对电梯进行升级,使用最新的技术和材料,保证电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检修记录: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记录,每次维护保养完毕后及时更新维护保养记录,并向业主公示。
5、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对电梯应急事故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置。
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电梯的操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培训和考试,获得电梯操作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操作。同时,应加强对电梯操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乘客守则:电梯的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电梯使用规定,谨慎使用电梯,注意行为礼仪,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刻。
3、定期检测:电梯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目的是监测电梯的性能表现、功能等各方面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设备安全:电梯的各项设备须定期维护和检修,定期进行安全性和功能性检测,保证电梯设备运行安全性。
5、硬件设施:电梯的硬件设施必须满足安全性要求,包括电梯井道、轿厢、门、门锁、操作面板、屏幕等硬件设施。
6、消防设备:电梯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包括灭火设备、疏散设备等,以保证在灾难发生时,乘客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电梯。
7、运行安全:电梯应尽量减少电梯异常,如晃动、异响等现象,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8、排查漏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漏洞排查,寻找电梯运行中隐患或安全问题,提高电梯安全性。
三、电梯管理流程
1、电梯运行状况管理:
①电梯的状态:当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现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②电梯的监测:对电梯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监测电梯的运行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
2、维修保养管理:
① 工作计划:建立维修保养的日常工作计划,包括设备检修、维护计划等,工作计划必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保证维护保养计划得到贯彻执行。
②维修保养记录:建立电梯维修保养的记录和档案,记录下每一个细节和动作,为日后的维护和保养提供资料和指导。
3、应急管理:
①电梯故障应急管理:建立电梯系统的应急管理机制,对于电梯故障的应对措施有有效的预案和执行方案。
②应急预案评估:对电梯系统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确保预案的实施标准和质量。
以上是一份完整版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希望本文能提供有关方面的指导,切实保障乘客的安全。电梯管理人员应遵守上述制度,并承担起责任,保证电梯运行安全,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四、电梯安全意识培训
除了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乘客对电梯安全的意识也非常重要。电梯安全意识培训应该成为电梯管理的一部分。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在用户进入楼宇时,告诉他们如何安全地使用电梯,了解应对电梯故障的.基本程序。建议电梯管理人员在电梯内接通公共广播系统,向乘客宣传一些安全使用电梯的基本知识。
五、电梯三包政策
为加强电梯行业的安全性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电梯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分为“7·1”政策和“3·3·3”政策。前者指的是电梯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7年,保养期为1年;后者指的是电梯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3年,质保期为3年,保养期为3年。电梯管理人员应该了解电梯三包政策,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维修问题。
六、电梯事故处理流程
即使是采取了上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措施,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的可能。因此,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完整的电梯事故处理流程,包括电梯事故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后续跟进。当发生电梯事故时,应该及时报警,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在事故后开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乘客进行妥善的关怀和补偿。
七、企业责任
电梯管理的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电梯管理人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承担责任。同时,电梯管理人员还应该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支持,推广电梯安全知识和方法,引导电梯行业的发展。
总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管理流程、电梯安全意识培训、电梯三包政策以及电梯事故处理流程,是保障电梯行业中乘客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电梯管理人员及电梯制造商都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电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电梯管理人员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电梯维修档案,对每一台电梯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与管理。维修档案应包含电梯的维修记录、检查记录、故障排除记录等,便于后续的维修和排查工作。
同时,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规范,以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整机质量,确保电梯运营安全。
在电梯管理人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电梯制造商也应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制造商应做好电梯产品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制造商应该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新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电梯的性能和质量。
除此之外,电梯制造商还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为行业创造更加安全、高效和环保的产品。同时,制造商还应该主动参与电梯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诚信经营,维护整个电梯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总之,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制造商都应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电梯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电梯安全意识培训和电梯事故处理流程等措施,共同维护电梯行业中乘客生命安全与权益。电梯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规范电梯维修等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制造商应该做好电梯产品的质量控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推进诚信经营等工作,为电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电梯管理人员和制造商都应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整个电梯行业的声誉和形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电梯行业的安全性能和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更加安全、快捷和舒适的体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 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 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3、 电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员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发现乘客吸烟、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并及时通知巡逻安全员和工程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5、 遇电梯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电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请用内线电话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
6、 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 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 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 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0、 电梯在检修、清洁时,应在电梯首层及轿厢摆放警示牌。
11、 客、货梯严格分流使用,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
12、 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保养企业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1、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的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A、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B、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C、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D、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E、共用进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火灾蔓延范围外,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F、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2、电梯湿水处理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尽量设法减少湿水对电气设备的危害。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F、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3、停电造成停梯时
A、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B、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安慰,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C、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D、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4、盘车放人操作
A、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予以配合。
B、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5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C、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D、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进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E、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供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宜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触电时的现场急救措施
A、应迅速脱离电源
(A)立即拉下闸刀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B)用绝缘物将电线移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C)用绝缘工具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B。现场急救
(A)若伤员神志清醒,但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此类病人使其就地安静休息恢复。若情况严重,立即送医护部门治疗。
(B)若伤员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太昏迷,此时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并立即通知医护部门治疗。
(C)经检查伤员处于假死,如发现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如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心跳全停时则同时进行心脏挤压和人工呼吸,并打120救助。
6、电梯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关救援措施,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司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A、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B、事故发生地点。
C、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D、事故设备名称。
E、事故类别。
F、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5、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6、积极搜集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开拓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方案。
7、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8、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所有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庆市宜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操作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电梯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
1、甲方经常向乙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购置一些常用的电梯检测工具设备,购置有关电梯操作的安全防范内容
的`书籍资料。
2、甲方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适当组织安全应急救助演练。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电梯运行质量和安全隐患检查情况汇报,及时帮助乙方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4、甲方每年底对乙方履行责任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不合格的,甲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乙方应积极主动加强电梯操作技能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有记录。
6、乙方每天对电梯检测一次,并有记录,负责及时消除电梯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保证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
7、乙方应每周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保持轿厢壁整洁,并有记录。
8、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梯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违规操作致使电梯人为损坏或造成事故的,甲方应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9、乙方接有停电通知,应提前张贴告示,并做好电梯停电时的准备工作。
10、对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应成为第一责任
人,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报告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助。
11、本责任书有效期间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须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在身体条件许可情况下,才能进行维修作业。操作前不能饮酒。操作时精力集中,不做与电梯维修保养无关的事。
3、进行维修操作时,维修主持人负责现场操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电梯司机和其他电梯维修人员应听从主持人的.指挥。
4、维修操作前,维修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对需用的维修工具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5、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备好灭火器材。
6、禁止在井道,底坑和轿厢顶上维修操作时吸烟。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维修现场。
7、每次在井道、底坑、轿厢顶维修时,均应在相应场地设置警示牌。
8、在进行人工盘车移动轿厢前,应先断开电源总开关。
9、在打开厅门进入轿厢或轿厢顶之前,应看清轿厢所处的实际位置,不可贸然进入。
10、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园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1、每天,电梯管理人员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确认后才能进入。
2、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纵,当司机需暂离轿厢时,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3、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切勿超载运行。
4、客梯不应作货梯使用;轿厢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5、轿厢的检修速度不能用作正常运行。
6、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互相拥挤、碰撞等;不要靠在门上。
7、当轿厢停靠在厅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
8、电梯每日运行完毕,管理人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关闭厅门。
重庆xx物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
物业经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使用必须取得有市区技监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电梯有总务处专人负责管理,运行锁钥匙专人保管,需用时有专人开启运行,使用完毕及时关闭停运。
三、电梯每月两次由专业(有资质)的电梯公司派专人进行维保。维保有记录。
四、每年按期进行电梯年检。年检合格后再运行使用。
五、电梯机房门钥匙专人保管。非电梯专职维保人员及学校电梯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六、电梯进行维保时,电梯门前设明显的作业指示牌告知,此时一律不得使用。
七、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遇到故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修。
八、电梯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运载,未经学校领导准许,不得运载。
九、使用电梯装运物品,要注意保持电梯轿厢内的整洁卫生。
十、电梯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本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1、保持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必须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闭。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维修时,请尽量提供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情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合同号;
(3)故障情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1、气化工段现场班长是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的第一责任人
2、气化工段当班人员负责保持电梯卫生清洁,若卫生不合格警告处分,罚款150元,扣班组考核分1分
3、禁止踢电梯门及电梯轿厢违反待岗、罚款300元、扣考核分4分
4、电梯及电梯机房内严禁乱按控制按钮违反待岗、罚款300元、扣考核分数4分
5、禁止在电梯轿厢内乱涂乱画违反记大过、罚款250元、扣考核分数3分
6、电梯机房出入,必须征得气化工段当班现场班长同意违反记过、罚款200元、扣考核分数2分
7、禁止在电梯内吸烟违反待岗、罚款1000元、扣考核分数4分
8、禁止在电梯内休息或故意逗留违反警告、罚款150元、扣考核分数1分
9、气化工段现场班长带领现场人员有义务对外部门人员使用电梯进行监督,有权利对外部门人员使用电梯过程中有上述3-8情况进行举报,举报者奖励相应款项的50%
10、如电梯因管理不善出现故障,气化工段现场班长处罚200元,扣班组考核分数2分。当班轮班长连带处罚100元,气化工段工段长连带处罚50元。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
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服务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服务。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7000次。
(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安全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
(一)《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
(三)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运转、保养、维修记录;
(五)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
(六)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第七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维修保养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交换班制度;
(五)维修保养人员、电梯司机操作证管理及培训制度;
(六)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七)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须知)第八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九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十一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
第十二条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
第十五条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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