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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党内法制教育不可忽视。其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则是题中要义。
一、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理论蕴涵及实践意义
公民权利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应有的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二是敬畏意识和责任意识。所谓敬畏意识体现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地位,坚持公民权利本位的价值旨归,对权力行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可能性时刻保持慎独之心。所谓责任意识具体体现为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义务的高度自觉和勇于担当;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精神的坚守;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与实现人民利益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内涵中,后一方面更应该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所重视。这是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他们所遵循、坚持的宗旨和理念所决定的。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公民权利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规定、现实载体,贯彻党的宗旨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就是实现公民权利。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权利文化欠缺,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一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而且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理念倾向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起导向作用;他们有无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程度的高低会对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用党内法制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势在必行
从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现状来看,随着现代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仍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远远落后于实践要求,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能力都亟待提高。
对公民权利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偏差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权力本位意识浓厚。确立权利本位价值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内在要求,其中关键是正确认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仍存在着很强的等级观念,不能正确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网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诩父母官,把为民造福、为民做主当成口头禅和现代观念宣传与提倡,表明他们并没有理解和把握法治精神的要义。
二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往往看重法律对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这种认识偏差导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相关工作实践中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影响依法执政成效。譬如,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在潜意识中甚至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当作一种恩赐。尤其是选择和核定救助对象环节,存在利用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来选择救助对象的现象。
更加重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中存在的错位现象,对多数人来说,主要与自身能力不足直接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在现代治理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党员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不足,是党内法制教育应当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的着力点
造成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决定性的因素应当从管党治党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就党内法制教育而言,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宏观规划的制定、教学体系的调整、培训力量的形成,构建有利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长效机制。为此,应该从以下方面着力。
首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首要目标在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公民权利教育在党内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公民权利意识教育作为党内法制教育的重要课题,从而奠定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观念基础。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公民权利理念的思维能力。而党内法制教育成效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应当看到,在这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为了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通过互联网对近年来党校系统的教学专题设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搜索。从我们的初步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总体教学规划还是微观教学活动安排,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并没有成为教学设计重点,主要表现是涉及公民权利的教育课程稀少。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党内法制教育方面承担重要责任。上述情形表明,党内法制教育在对党员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方面还有待强化。应当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加强“顶层设计”,以创新思路推进党内公民权利意识教育。针对这个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党校法制教育特别是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培训力度。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课题,仅设置有限的必修专题远远不能满足学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要求,不能帮助学员走出公民权利意识不足的窘境。因此,各级党校应审时度势,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探索,增加法制专题课程及原理课程的设置,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增加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增加公民权利内容的教学专题,加大公民权利知识体系的教学分量,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
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必须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统一起来。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职责,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需求调研。应当把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党内法制教育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调研不立项、不调研不培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组织需求,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大局,着眼解决当前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新精神,把握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明白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解决现实问题。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需要长时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训练和经历。因此,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为了弥补现有培训资源的不足,应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走出去”,即组织学员进入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通过实际体验,不仅能够深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所谓“请进来”,即调整和优化培训资源。通过选聘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担任兼职教师,让社会优秀法学人才为党内法制教育贡献才智。
三是创新培训方法。比如在相关培训方面,应当加大案例教学比重,不仅有利于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强化实效性。还有,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优势,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可以利用互联网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网校,通过视频讲座、在线解答、学法论坛等技术手段,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的互动性。此外,有组织地开展专题活动,包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以活动促学习,以活动带学习,助推党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二)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在93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铸就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正是因为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深刻认识、对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才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新阶段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顺应人民意愿、更好实现人民利益的生动实践,也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过程。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当前,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深刻变化,我们党统筹协调群众工作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乏,办事方式粗糙,法治意识不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不高。面对严峻的任务和挑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不断获得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只有在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会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会有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自觉。要把群众观点贯穿到加强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不断增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群众观点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必修课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观点的自觉意识。要把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深入社会生活最基层,切身体验基层工作的实际,把握群众思想的脉搏,在深入人民群众中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诚情怀。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定的群众立场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石。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站稳群众立场,才能制定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对待事业、对待群众,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群众的就坚决支持,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纠正。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着眼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依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依法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
科学把握群众方法。科学的群众方法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才能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使群众工作常做常新、充满生机活力。当前社会成员的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迫切要求我们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有的放矢地开展群众工作,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运用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化解疑虑,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信法靠法、守法用法,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丰富与群众联系沟通、互动交流的载体,畅通群众表达意见诉求、参政议政渠道,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事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是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程度的必然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既需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也需要依靠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来约束。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的本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增强人民对法律法规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要健全信访制度,保证群众提出的重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同时,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法律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和践性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三)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口号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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