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百年孤独》有感1
作为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品,《百年孤独》无异于一部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很多人分析了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我没有足够的知识给我写这么深刻的评论。因此,作为一名读者,我只能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两个非常不同的女人。
“乌尔苏拉和她丈夫一样勤奋。她是一个严肃、活跃、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可能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到处都有她的踪迹,到处都能听到荷兰亚麻布裙的轻微沙沙声。”
与经典的开头相比,我认为这句话要普通得多,所以通常不会被注意到——这是这本书中第一个积极描述乌尔苏拉的词。正如书中所描述的,乌尔苏拉是一个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奋和力量是她最耀眼的亮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丈夫对怪异的学术痴迷,还是发现子孙后代陷入了怪异的命运,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努力扭转困境,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联系,统一分散的力量。
虽然最后的尝试仍然以失败告终,但她的晚年也花在了眼病带来的模糊黑暗和长期以来逐渐衍生出来的孤独中。但她的热情在一群孤独而奇怪的人中尤为珍贵和罕见。由她控制的几代人住在一起的生活曾经是《百年孤独》中最快乐、最美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个漂亮的女孩爱上了钢琴家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毫不犹豫地摧毁了她的表妹丽贝卡和他的婚姻,直到她无意中毒死了她哥哥的妻子——年轻而贤惠的蕾梅黛丝。强烈的遗憾和仇恨交织在一起,扭曲了她的心理。她和皮埃特罗交往,但拒绝嫁给他,这让皮埃特罗自杀了。出于遗憾,她故意烧伤了一只手,用黑色绷带包裹了一辈子,决心永远不结婚。
但内心的孤独和抑郁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成年的侄子混在一起,即便如此,她也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缝好衣服,缝好衣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读《百年孤独》有感2
《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读《百年孤独》有感3
搁浅了半个月的《百年孤独》“读后感”终于写出来了,结果被阿k这么评论——马尔克斯要是看到你的读后感,非得气得从坟里跳出来不可!我想马尔克斯应该没这么小气,即使跳出来了,给他们这群聪明的哈姆雷特再写一本《千年孤独》那不更好?
总之总之,请允许我写一点无聊没意义的东西吧,我一点都不想被束缚。我想说的是——我写的东西大家权当看个热闹,千万不要试图从中读出些什么深奥的`东西,如果你曾翻阅“成为无双”的历史,你会发现——在思考这条路上,我也是个刚上学的小朋友呐。大家一起加油吧。
另外,我给了阿K在这里“发言”的权力,他会带来一些有意思的思考和观点!关于他带来的“内容”,我已经领略过了,他的很多观点和作家们不谋而合,甚至更有意思,大家放心食用吧。
读《百年孤独》有感4
《百年孤独》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读《百年孤独》有感5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独》的读书心得领悟感慨2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百年孤独》的读书心得领悟感慨3
时光如梭,岁月飞逝,一转眼就到了暑假,漫漫长假中我觉得不能浪费,我看了一些书,虽然寥寥数本,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明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者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这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同时,我很喜欢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希望大家能去欣赏一下,这本书会让你终身受益。
读《百年孤独》有感6
上一篇谈到,《百年孤独》是第二次开始阅读,这次读《百年孤独》首先感觉到它情节的荒诞,但是荒诞之中又格外引人入胜,一下就是几年的大雨,家族中重复的名字,相同名字间相似的性格,还有这个家族中每个人都相似的孤独。
这个故事从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妇开始,因为害怕“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逃离故土,开拓新的家乡,在这个家族的7代人中,每一个成员都有其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他们或守着自己的秘密,或执着于自己的兴趣,总之都深藏着自己,别人同样不能理解他们荒诞的行为。
故事的结束呼应了开头,第6代的外甥与第5代的姨妈结婚了,最后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出生,这个孩子被蚂蚁吃掉。
感觉这个家族的命运是从第一代的夫妇结婚时就注定的,最终“遭到惩罚”的不是某一对夫妇,而是这个家族。这个家族延续了这个“诅咒”,也延续了百年的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7
读完《百年孤独》后,这本书有两个极为明显的便签。一是“孤独”,二是“魔幻现实主义”。作者将“孤独”写得深入人心,觉得书中人物就是自己,觉得书中所讲的事迹似曾相识,作者又将“魔幻现实主义”贯彻到底,展现得淋漓尽致。
说起孤独,让我印象深刻就是第一位出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第一次看时,我对他的印象就是不负责,对家庭不闻不问,以自我为中心,毫无底线的人。后来,我好像慢慢地开始了解他,尝试理解他的精神世界,他对孤独习以为常,他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有新突破,有新的发现,这就是他想要的,也是他心之所向。同时,他是个太过优秀而孤独的人,他有卓越的体能,也有高超的智商,意志力惊人,对事物的看法也异于常人。
他从吉普赛人那里用养家糊口的牲畜换来磁铁,想利用它开采金子;看见放大镜能聚集太阳光,就自己站在超大的.放大镜下,被太阳灼伤,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他想利用这个研造出威力无比的武器;他从吉普赛人那里得到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就通过实验认识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这种超常人的远见卓识,又怎能不令他孤独呢?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孤独,没有人会理解他,即便是他的妻子,也不例外。这不禁让我想到了鲁迅先生,他们二人都独自彷徨在自己孤独的世界中,彷徨久了,他向自己的妻子呐喊——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他的堂吉诃德,他的理想之剑,最终还是敌不过现实的风车。终于,他陷入孤独之中不可自拔。他的生命渐渐退化,直至凋零。
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他并不是个俗人。
要知道,布恩迪亚家族留着孤独的血,留着与常人不同的血。可孤独也并非全是坏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二儿子,也是个孤独的人,奥雷良诺生性沉默寡言,他有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的内心深处充满思辨与论证,奥雷良诺的思想清晰无比,他有着惊人的判断力,他能够预测未来的事情,这种卓绝的预判能力,甚至无数次帮他躲过了针对自己的暗杀。面对外来的入侵者与暴政,他怎么不战,要么一站到底,绝不妥协!这种勇气与魄力的背后,是智慧,是孤独酝酿出来的思想与智慧。
《百年孤独》以记载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来反映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拉丁美洲的风云变幻,其中仔细描述了七代人的坎坷历程,书中人物虽有血缘关系,却从未深入理解彼此,也没有感情交流,读到这,孤独仿佛充斥在布恩迪亚家族且永世也无法散去。
这部意义深刻的作品,让我思考的人生问题有许多,万法不离其宗,孤独的意义无非就是内心深处有着未被捂暖的地方,有着某种空缺,没有一个是一座孤岛。在信息化的社会,我们每时每刻都在跟许多人发生这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学会情感交流,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孤独,也是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灵魂得到更好的交流,让人与人心灵靠得更近。
终有一日,孤独的人的心会被捂热,空缺被填补。
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8
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看完后书里的孤独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让人的心情倍感沉重。
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无疾而终的宿命以及每个人孤苦的内心挣扎都在我心中久居不散。
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不管作者是运用夸张还是想象,那种寓情于景的'细致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我不止一次的为乌尔苏拉的勇敢勤劳而心生敬畏;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的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节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遗憾;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
马孔多一百多年来的风雨潇潇,实际上是一个无情的轮回。有时候想想,如果生活真的如作者所描述的那样,人类会不会活得更真实,更单纯,更可爱呢?
总之,看完书觉得很可悲。可能是我自己对拉美以及西班牙的文化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作者其中的奥义。
读《百年孤独》有感9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
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马尔克斯站在未来,回望过去。这是影响无数作家的经典。那是一个家族的命运,是一个时代的没落,是人性的孤独。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多年以后,当我读到“马孔多在下雨”这句话时,我回想起了我第一次听说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高中午后。
百年?很久。孤独?令人不解。在高中某个时间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内心强烈的阅读欲望就被唤起了。但是碍于学业紧迫,那时候即便忙中偷闲也是拿一些爽文来读,于是就那么错过了。之后再见到这本书就是在所谓的“死活读不下去了书排行榜”,红楼梦和百年孤独分列状元榜眼。《石头记》的厉害我是知道的`,理所当然《百年孤独》也不会好读到哪里去,于是拿起的书就又放下了。一直到我读完《金陵十二钗》才恍然大悟:有多么死活读不下去,就有多么经典多么好看。看完此书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真理,《百年孤独》,一本好书,一本奇书,一本神书!
提到此书不得不说其描写的硕大的家族以及交杂错综的人物关系,重复七代的人物而且还长的人物名字,确实给阅读带来了很大困难。二十六万字的书,我读了整整七个多小时才读完—而且我看其他人很多十几个小时才读了一半的。但是如果认真阅读,并且把握住书中稍纵即逝的行文脉络的话—我承认这本书乍看上去非常的乱—还是可以很好地理解到作者的深意。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当代著名作家、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长篇小说。
全书描写了布恩地亚家族从迁居马贡多建址落户,到最后彻底土崩瓦解分崩离析。从最初的繁华一步步走向毁灭。
环境描写,有恢宏的战斗场面,有繁华的小镇景象,有家族内生活情景,镜头在各个场景中转换。
整个家族成员都是孤独的,病态的。他们有的吃潮湿的土,发霉的`墙灰,以此感受遥不可知的讯息;有的反复做着同一件事情,比如洗澡,比如做工艺小金鱼,比如做裹尸布……整本书中处处弥漫着孤独,一个个人物在孤独中死去,或在与孤独的斗争中死去,家族族长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由于发疯在栗树下死去,乌苏拉,奥雷良诺上校,乌梅苔丝接连死去。家族的戏剧性命运在几代人身上反复上演。
孤独,导致隔膜和丧失理智,带来愚昧,所以整个家族,整个镇子最终从地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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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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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1000字02-05
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04-05
读《百年孤独》有感:拉丁美洲社会的缩影02-04
读百年孤独读后感02-12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01-17
百年孤独读书感悟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