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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方法和理念创新思考
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方法和理念创新思考
于阳1 都晓敏2(1.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天津300191;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300210)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与当前国内时代背景高度契合。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完善科学合理、高效民主的社会管理模式,社会管理实现效率与公平,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党中央决定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正是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创新的具体体现。以创新社会管理方法为依托,以更新社会管理理念为主导,社会管理精髓在于以人为本和为民服务。
【关键词】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管理方法管理理念
【中国分类号】 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4828( 2012 )11-0029-03
DOI: 10. 3969/j. issn. 1672-4828. 2012.11.007
当前,各地维稳压力高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而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问题是多种原因综合所致。从长远看,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组织、协调多个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需要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包括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志愿者等)参与其中。而原先应对这些问题的组织机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于受其所涉及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成员单位所限,在开展具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亟需增设新的职能,以应对当前面临的社会维稳工作和治安形势的严峻挑战。
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以解决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与完善科学合理、高效民主的社会管理运行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的效率与水平,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谐(张蔚然,2012)。基于此,2011年9月16日,党中央决定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对其有关职责、任务、成员单位进行相应调整和明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协调机构,将担负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责。可以说,成立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大决策。实践证明,更名一年多来,各地在开展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工作时基本适应时代的需求,也契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尽可能满足社会各界的利益和诉求。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时代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不同社会群体在承担改革成本、获得改革收益方面差异极大,主要社会阶层对于改革的公正性产生疑问,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愿意协商妥协的空间有限,这就使得推进改革十分艰难(万军,2011:26)。(管理科学论文 www.fwsir.com)与此同时,随着国家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和工作的飞速发展,现代化的进程和步伐不断加快,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并且政治体制改革被提上议程,城乡二元的原有社会结构被不断打破,各方利益博弈格局在发生深刻转换,整个国家和公民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深刻变化。这样一来,社会管理工作就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新事物和新问题,而原有的社会管理在理念创新、机制运行、方法手段更新层面存在许多新问题,在有的学者看来,原有的社会运行机制,包括社会管理的手段、方法,已不能满足时代所需(李恩树,2012)。这就对于党和国家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近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体现出高度重视。截至目前看,从十七大以来,“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我国各项工作,特别是政治活动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孙艳敏,2011)。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010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
2011年,在政策层面上,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大的跨越,在中央领导的一些讲话和中央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政治热词。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特别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同时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
2011年7月份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这份文件也被国内主流媒体看作是我国第一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正式文件。
由以上可见,社会管理创新在2011年被提到空前高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一项突出任务和经济社会改革新的重点。有学者指出,究其原因无外乎两方面:一是中央从时代发展高度清醒认识并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脉搏;二是现实社会各类矛盾问题频发需要社会管理创新(齐艳红,2012)。社会管理是人们对于社会管理活动的一种理性认识,或者说是对社会管理活动一种观念的把握。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的是敢于对过去不合理的事物进行反思和否定,更需要对现实乃至未来进行科学合理思考和行动的智慧。
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模式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下政治文明的产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中央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方法和理念的创新
应当指出,“更名”是加强社会建设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适应了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需求。“更名”是创新、发掘社会管理的新方式,凸显了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服务为民和以人为本。而从社会治安到社会管理,也不应简单的理解为仅仅只是一个名称或语词的变化。正如有学者所指出,更名意味着其由原来单纯的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功能,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功能转变,其内涵更加丰富,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强调社会管理工作,体现了中央对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孙艳敏,2011)。以笔者所见,更名标志着今后的综治工作会以创新社会管理方法为依托,以更新社会管理理念为主导,树立为民服务作为社会管理的思想精髓。同时受更名影响,今后的综治工作也会在这些方面发生实质性转变(或日转向),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原有的综治工作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去加以深化和具体落实。
(一)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注重社会管理实效
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取得切实效果,还需要在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方法上寻求新的突破,特别是需要对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适时加以创新。正式更名后,中央综治委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做好八个方面相关的专项工作,而这些专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需要体系化的运作模式来支撑,需要创新现有的社会管理方式和方法,而非原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可以独自涵盖和完成。由此可见,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而不落俗套,才能确保和满足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转变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客观实质需要。在某种意义上,更名只是形式,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或方式,才是在社会治安这一领域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目标的重要手段。
此外,中央综治委在原有40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又新增加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杨宏山副教授认为,当前社会管理出现一些阶段性矛盾,有些是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越位造成,有些则是部门履职出现空白地带、互相交错造成,需要改过去的“川”字型管理结构为“卅”字型,强化综合协调,从制度上将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都纳入其中,中央综治委增加成员单位意在构建无缝隙的社会管理体系(张蔚然,2012)。可以说,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进一步加强,也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系化的运作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持和后勤保障,以及更加机动灵活的部门联动。
此外,基于社会管理方法的创新,当前的综治工作在价值取向上也发生重大转变,即更加注重实效化。综治工作不能像以前一样,为了追求眼前的功绩和利益而不计成本的投入。毕竟国家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管理的经费都是非常有限。当前要全面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就要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绩、抓出成效。要对社会公正与工作效率进行缜密的分析与权衡,坚守“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基本原则,在保证相对公正的前提下,以最小的成本和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和社会效益。各级综治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奖优罚劣的责任体系,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做好源头治理、监管服务、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上来,使本地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发生的变化,并切身感受到取得的实效。
(二)更新社会管理理念、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向纵深发展
从社会治安到社会管理,显示中央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倾向。更名不仅拓宽了综治委的功能,也进一步拓宽社会管理思路,确认综治委社会管理的宽口径,为今后发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功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从社会治安到社会管理,还可以认为是战略思维方式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则包含着系统论、大系统观等哲学方法论层面深层次的思考。这次更名表明今后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思路发生重要变化,体现的是社会管理理念的全新转变。
理念决定行为的方法和方式,而理念的实现通常需要观念的转变和与时俱进,社会管理工作方法的改进和理念的创新也概莫能外,需要将管理的理念向服务的意识方面转变。在当前市场化的经济转型过程中,与经济转型相适应的社会转型也在积极推进和发挥应有作用。因此,无论是在实践层面还是在理论层面,都需要对社会管理理念进行更新,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
对于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蔡拓教授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需要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首先,要实现“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当前的社会“管理”主要还是国家管理社会、管理人民这种老的思路,这种思路是以国家、政府为主导,由这种思路向社会的自我管理转变现在来看已经非常重要;其次,要实现“维稳”向“维权”的转变。应该意识到维稳与维权并不冲突,而是密切相关,二者维护稳定的根本目的还是维权。要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好人民的基本权利才能更好的实现科学的社会管理;再次,要实现“单一视角”向“全球化视角”转变。研究中国的社会管理问题不能就中国而讨论中国,应当看到社会管理问题其实是全球化时代日益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后工业社会出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需要从后工业文明的大视角来全面看待,并认真加以对待;最后,就是要实现“利益导向”向“价值观念导向”的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强化价值观念的导向作用,以正确的价值观念作为引导,这有利于防止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各种问题的发生(齐艳红,2012)。
最后,将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纳入(或提升)到社会管理综治工作之中,正是社会管理理念更新的具体体现,某种意义上也是在契合上述四个转变。社会治安问题从大的方向上讲,说到底还是一个“社会管理”的问题,上述社会管理理念更新需要实现的四个转变对于解决当前国内社会治安、维稳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当前,还要继续深入研究、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更加注重理念的更新和转变,同时还需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提炼具体工作的新方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有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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